第一百九十四章 【解释】
姜欣带着依依去了幼儿园,柳池烟和夜光匆匆赶往工作室。
蒋奉先到了有一会了。
夜光和柳池烟到了公司后立即把蒋奉先叫来了办公室。
“老蒋,弄清楚事情是怎么回事了吗?”夜光问道。
蒋奉先点头,“差不多清楚了,我打听过了,那家店的老板被工商罚了几十万,然后又被英国纪梵尼起诉,对方要求赔偿680万胜诉了,应该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纪梵尼的老板赔了个底掉所以一时想不开跳河了。”
这件事情昨天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测,现在算证实了。
夜光点点头,“现在人找到了吗?”
蒋奉先看了看夜光,“还没有,渺无踪迹生死不明,但...估计凶多吉少了,网上现在对你的风评不太好。”
夜光神色惆怅,“我知道,到处都是骂我的。”
蒋奉先:“这事得处理好,尽可能的向外界解释,跳河的事情本来就和你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真让那些大帽子扣在你头上。”
夜光摆手摇头,“怕是说不清楚了,说起来这事我确实是导火索。”
“说不清楚也要说!”蒋奉先急了,“虽然在司法上这件事情和你没有一点关系,不用担心什么,但在舆论上如果你逼人跳河,杀人凶手的帽子戴实了,那你就毁了!”
夜光:“那现在怎么办,我就怕我解释的话反而大家会以为是我在强行撇开关系,引起更大的反弹。”
柳池烟也说道,“这确实是一个问题,网友一贯向着弱者,现在夜光和纪梵尼的老板,无疑纪梵尼的老板是弱者,就怕网友不会管什么真实的事情始末,依然把矛头指向夜光。”
蒋奉先想了想道,“解释肯定是要的,不解释的话就相当于默认了,在这件事情上你肯定是要发声的,这样吧,我们只陈述事情真实的经过,不要强辩,也不要低头。”
夜光想了想,“也只能是先这样了。”
中午十一点左右。
网络上还到处充斥着各种对夜光不利的言论,一些网友凭空臆测出来的‘事实’谣言漫天飞舞,一些好事的网络媒体也挂出了一些《夜光逼死服装店老板》,《夜光暴力砸店打人逼人跳河》之类的标题新闻。
风向对夜光极其不利,已然在网络上夜光隐隐有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趋势。
所有人都在等待真实的事件内幕,等待夜光给出个解释,终于,夜光和蒋奉先还有柳池烟商议过后发文了。
《关于跳河事件前后始末事实陈述》
大家好,我是夜光,关于纪梵尼老板跳河一事始末本人在此进行陈述。
首先,对于纪梵尼老板跳河尚且生死不明我表示深深的遗憾和悲痛,现说明我所知事情始末。
首先陈述撕衣打架视频的起因经过。
那天,我带着......孩子被如此欺负,我心中怒气难忍......随后......最终与商场保安发生肢体冲突。
这就是撕衣打架视频的全部经过。
然后说明跳河事件,因那家纪梵尼店所售衣服存在质量问题,并且恶意栽赃陷害顾客,事后我选择了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上报了消费者协会以及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三倍赔偿,但到目前为止我尚未收到赔款。而因此事件,工商检查也对这家纪梵尼服装店进行了全面的质量和资质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这家纪梵尼服装店于一年授权协议已经到期,店内所有服装均为仿品,工商立即对这家店进行了查处,随后英国纪梵尼也对这家无授权纪梵尼服装店进行起诉,要求赔偿680万胜诉。之后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因为这一系列的事件,纪梵尼老板选择了在桥上纵身一跃,为此我表示沉重的哀痛和深深的遗憾,目前纪梵尼老板还未有确切的生死讯息,愿他能平安无事。
......
夜光洋洋洒洒一篇几百字的长微博一经发出,短短十分钟热度就被顶了上去,网友们可都在等着呢。
夜光一篇微博陈述了始末,也引得众多网友议论纷纷。
“如果夜光说的是事实,那跳河事件其实严格来说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撕衣服打架这种暴力行为我还是不敢苟同。”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这种做法简直就是丢人现眼,看了他砸店打人的视频,反正他现在说的我是不信。”
“这就是在狡辩洗白,大家不要上当!”
“就是说的是真的,但事情也是因他而起!说到底还是间接的借刀杀人!”
“人都已经没了,凶多吉少生死不知,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解释一下人就能活过来?那可是一条人命!你良心不会痛吗?”
“我倒是认为,如果夜光说的是事实,那还真和他扯不上什么关系,人家只是正常维权,那家店立身不正,冒牌欺诈消费者被查处摊上官司这关夜光什么事?当然,打人我还是不赞同的。”
“反正说破了大天我也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从法律上来说可能是和夜光没有一点关系,但我是认为就是他间接害死了店主,凡事讲究个起因结果,夜光就是起因。”
“这种品行不端,暴力枉为的人居然还被称为才子,真是日了狗了。”
夜光的微博发声了,但似乎效果并不大,虽然事情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但只有小部分网友比较理智思考,认为和夜光没什么关系,很大一部分网友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觉得夜光就是整件事情的起因,依旧把矛头对准了夜光,另外关于夜光撕衣服打保安的事情,基本上没有网友认同,就算是有那么几个网友站出来说几句公道话,但也会立即被群情激奋的其他网友给淹没下去。
如果这种暴力事件换成是其他的人,不是公众人物的话,那么可能网友的态度就会有些不一样了,起码会成两极化,有表示支持的,也有表示反对的,但夜光已经算是公众人物了,在群众的眼里,公众人物就应该有着公众人物特有的行为方式,这种暴力事件放在公众人物身上绝大多数群众是不齿的。
但说起来,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公众人物或者是明星,归根结底还都是人,都有七情六欲,有悲喜哀怒,但群众对于明星这类群体思维总是有些固定化,潜意识里总觉得,明星就该怎么样怎么样,不能怎么样怎么样,连谈个恋爱结个婚或者是家庭个人方方面面的问题,只要是放到明星身上就会被无限放大。
其实说到底,人家怎么样,和你有一点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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