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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两件新宝贝


第294章  两件新宝贝

    【我吹响了鹰骨哨,按照旧法进行召唤。】

    【不多时,林中有腐叶翻动、草木摇晃的哗啦哗啦声。】

    【地精、男孩女孩都紧张起来,未知才是恐惧的。】

    【他们看见魔鬼藤在我身前停顿住,才放下心来。】

    【看见魔鬼藤灵活又听话的卷起来,被我挂在腰间。地精惊奇的说:勇者,没想到你拥有一项连德鲁伊族中都快失传的古老技能。】

    赵传薪没料到,操控魔鬼藤技术这么罕见的吗?    【我拍拍召唤来的两根魔鬼藤,说:这下,我们的安全多了一份保障。】

    这条密道,是地精多年前走过的,安全无虞。

    但他们体力很快耗尽了。

    赵传薪这几天什么都不打算做,每日日记不离手。

    有时候连吃饭都要拿着日记看,用功之深可见一斑。

    苗翠花嗔怪道:“你那本无字天书,就那么吸引人?”

    平时赵传薪有意无意都偷瞄她的,这几天眼睛却从来不离那破书,难道真的书中自有颜如玉?

    赵传薪抬头,龇牙道:“花姐,你不懂,我书读了百万卷,眼睛已经通神了。伱看它无字,我看它比宇宙万物都要精彩。”

    苗翠花见他看书都入了迷,就帮他夹菜放他碗里。

    赵传薪觉得连自己的亲妈,都没有苗翠花照顾他照顾的周全。

    这特么不就是妈宝男梦寐以求的女人吗?    【我们进行了充足的休整后,继续赶路。】

    【兄妹俩没了最初的畏惧,对暗影森林奇形怪状的草木充满好奇。】

    【一路上,都在向我和地精打听这些古怪植物的名字。】

    【地精说:这棵发光的树,拥有比我们还要强大的记忆力。三百年前,我来这里的时候,它还是一株小苗。】

    擦,三百年弹指即过,赵传薪羡慕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

    这比装的,他能给满分。

    啥时候自己能拥有三百年寿命?    【地精又说:这一片心形状的小草,叫作护心草。捣碎服下,可以救治因为心脏问题濒临死亡的患者。】

    【兄妹两人闻言就蹲下身子挖草。】

    赵传薪听了,心里一动。

    他赶忙写:

    【我也挖了一些草药。】

    然后用通过钥匙取出。

    正吃着饭,苗翠花见赵传薪手里多了不知道啥名的野草,饭差点喷了出来。

    “你不是看书么,这从哪弄的?”

    赵传薪暂时合上日记:“快,花姐,我昨天不是用木头凿了俩花盆么?咱俩先把这些草给栽上。”

    治心脏病特效药啊。

    不知道对心梗这等急病管不管用,管用的话,那就厉害了。

    苗翠花见他一惊一乍的,也不敢怠慢,撂下筷子去拿花盆了。

    老营沟最不缺的就是山上的黑色腐殖土,装填进去后,赵传薪说:“花姐你往后稍稍,我要给它们施点肥。”

    他拿出旧神的夜壶,以奇特而诡异的姿势抖手腕。

    苗翠花懵逼:“这是跳大神?还是做法?”

    赵传薪说:“快走,进屋去,不然你会后悔的。”

    苗翠花“切”了一声:“你被雷劈的时候,我都看见了,这算什么……”

    没说完,她自知失言,赶紧闭嘴。

    赵传薪恍然,怪不得有段时间,苗翠花总是怕自己。

    原来是见识了他给雷神之锤充电的场景啊。

    他嘿嘿笑着说:“花姐,以后你要习惯这种事。”

    见苗翠花不听劝,赵传薪轻轻往花盆里滴了一滴臭液。

    “呕……”

    旁边传来苗翠花的作呕声。

    赵传薪坏笑着,抓了地上抠的腐殖土,将臭液给盖好,味道顿时小了不少。

    然后给旧神的夜壶封口,收起后,抓住苗翠花的手回屋了。

    进屋后,感受到手心的温软,赵传薪赶忙放开。

    苗翠花根本顾不得其它,弯腰一个劲的干呕。

    “把这个堵住口鼻。”赵传薪拿来一条新的湿毛巾。

    苗翠花捂住之后,水汽湿润了鼻腔,嗅觉终于不遭罪了。

    她瓮声瓮气的问:“啥玩意儿?可恶心死俺了。”

    “这是受到我祝福的液体,臭是臭了些,但对庄稼有莫大的好处。”少来少去的味道,赵传薪都有些习惯了。“好了花姐,咱们继续吃饭吧。”

    苗翠花没好气道:“要吃你自己吃去。”

    她根本没了胃口。

    赵传薪哈哈笑着,继续翻日记。

    【我们继续前行。我发现对周围的环境越来越熟悉。】

    【原来,我们到了森林精灵居住的地方。】

    【地精和森林精灵很熟悉,它们同根同源,都是矮人一组。】

    【森林精灵的族长对我说:陌生人,很久不见,你如今已经成为勇者了。】

    【尽管当初我们之间也存在许多矛盾,但见了故人,我还是挺开心的。】

    【我问:森灵精灵一族,这段时间过的好么?】

    妈的,赵传薪至今仍记得,当初被这个光长心眼不长个儿的狗东西,摆过好几道。

    【森林精灵族长叹息一声:经长久的开发,我们聚居的族地日渐贫瘠,作物的长势,远没有当初那么好。又经历了战争,日子过的很不容易。】

    赵传薪眼睛一眯。

    算计这些森林精灵,他可没多少心理负担。

    他写:

    【我说:或许,这一点我能帮上忙。】

    【森林精灵族长诧异:真的吗,勇者,那样真是太好了。】

    呵,别急着高兴。

    赵传薪继续写:

    【我说:那当然。我们是老朋友,不是吗?我相信友谊,并且愿意首先表示出我的友谊。】

    【森林精灵族长脸上露出急切的神色:勇者,你是对的,我也相信我们的友谊。】

    草,就这?

    赵传薪心说狗东西太不要脸。

    他写:

    【我说:哦,你相信友谊,但你却不愿意首先表示出你的友谊对么?】

    【森林精灵族长:……】

    【过了好一会儿,森灵精灵族长才说:勇者,直说吧,你想要什么?】

    赵传薪嘴角上翘。

    不见兔子不撒鹰。

    他写:

    【我说:我的朋友,别急,我们先看看我能为你们带来什么。】

    赵传薪用钥匙将旧神的夜壶传送过去,并将开封和封口的方法教给“我”。

    【我拿着旧神的夜壶,在森灵精灵的一棵作物上,滴了少许臭液。】

    【男孩女孩被臭味熏的作呕。】

    【然而,地精和那些好奇观望的森灵精灵却没有呕吐。】

    【森林精灵族长震惊道:陌生人,这是我们矮人族旧神的圣物,你是怎么得到它的?天啊,就算整个暗影森林枯萎,这件宝贝也能让森林重新焕发生机。旧日的神明,曾拿着它在高空悬停,在空中洒落赐福的液体,让大地从沉睡中复苏。】

    咦?    有画面感了。

    赵传薪想象着,自己拿着旧神的夜壶在千米万米高空,好像落雨一样洒着臭液。

    一场臭雨下来,估计别管草木还是庄稼,都会疯狂的生长。

    原来旧神的夜壶竟然是这么用的。

    他又想,如果开着一架飞机,效果是不是更好?    他写:

    【我说:既然你认得这件宝贝,那你应当知道它的功效。】

    【森林精灵族长点头:是的,勇者,我深知它的神奇之处。那么,我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才能换回我们矮人族的宝贝呢?要知道,除了我们矮人族,你们人类和其它种族是受不了这种味道的。】

    想多了。

    受不了,老子可以拿湿毛巾堵住口鼻。

    赵传薪写:

    【我说:你只能换取宝贝洒下的液体,却不能换宝贝本身。】

    【旁边的地精忽然插话:这件宝贝我也认得,我记得,你们森灵精灵懂得制作一种操纵此宝的机关。我建议你们以此来作为交易吧。】

    这就是朋友多的好处了。

    总是有懂行的人。

    【森林精灵族长表现出为难的样子:朋友,你要知道,制作那种机关,需要耗费大量的森林精灵族的精神感应金属。勇者,就是我曾经赠送你的刻刀的刀头用的那种金属,你应该不陌生才对。你知道,感应金属太宝贵了。】

    我曹……

    赵传薪心里狂跳。

    机关不机关的无所谓,但精灵刻刀太强大了。

    他当然知道这东西多逆天,赶忙写:

    【我说:族长,我们是朋友,不是吗?我们这不能算是交易,只能说是朋友间的互相馈赠。我曾经可是为了森林精灵族解决了许多麻烦。要知道,我绝不会把友谊强加给不需要友谊——认为我是无足轻重的人。】

    【森林精灵族长犹豫了一会儿:勇者,你说得对,我们是朋友。好吧,我同意了。】

    虽然这货同意,但赵传薪没有掉以轻心,怕他又要暗中摆自己一道。

    【我用旧神的夜壶,给森林精灵的土地上尽情的浇灌。】

    【即便我用毛巾堵住口鼻,可依然被熏的头昏脑涨。】

    【森林精灵族长建议道:不如将这份对你们人类来说,过于辛苦的工作,交给我们的族人来做。】

    赵传薪想都不想,直接拒绝。

    他写:

    【我说:不必了,这是友谊的见证,我需要亲力亲为,否则显得我没有诚意。】

    【森林精灵族长:……】

    【我说:族长,请你去制作机关吧,我不担心我的嗅觉,我更关心我的机关。】

    这次赵传薪选择严防死守。

    便宜他要占,但是好处不会多给。

    【终于,我将森灵精灵的土地全部浇灌了一遍。】

    【森林精灵族长将一把不知名木材的制作的权杖交给我。】

    【它说:勇者,将圣物放在手柄处。】

    【森林精灵将使用方法告诉我,其实和精灵刻刀的方法本质是相同的。】

    【不同的是,原本的精灵刻刀,只有刀尖部分是感应金属。现在,它通体都是感应金属,镶嵌在权杖的内部。】

    【我既可以操纵权杖整体,不必摇晃,便可以拉着权杖滞空。也可以抽出手柄,精灵刻刀可以延展拉长到最多两米,依旧锋利。】

    【森林精灵族长给权杖起名为——救赎权杖。因为他认为,即便世界濒临毁灭,这里面的圣物中赐福液体也可以救赎万物。】

    【森林精灵族长恳求我:勇者,我以全族人的荣誉起誓,森林精灵族将永远成为你的朋友。我只求你,等你有一天不再需要救赎权杖,或者等有天你的寿命将尽,还请务必将救赎权杖,归还于我森林精灵一族。】

    【我有些犹豫,心里想着另一个“我”会不会对森林精灵族长做出承诺。】

    赵传薪惊了一下。

    这是第一次,日记中的“我”,提到了他。

    这就好像庄周梦蝶,一时间让赵传薪混淆了里外。

    原来“我”一直知道赵传薪在操纵他。

    可能是“我”觉得赵传薪比他做的更好,或者更精明一些。

    所以“我”大多时候都愿意听赵传薪的,只有违背他做事底线才会反抗。

    这算不算是两人第一次彼此间的正式沟通呢?

    赵传薪琢磨了一下:但凡自己还活着,就永远不可能将救赎权杖交出去。

    要是临死前,还不还那就无所谓了。

    人都要死了,当个守财奴把权杖埋棺材里没必要,搞不好还有被盗墓的风险,连死都不消停。

    正思考着呢,    日记又更新了。

    【森林精灵族长给出了两个选择:

    一,答应它,除了救赎权杖外,它还将用暖木,结合我的魔鬼藤和鹰骨哨,制作一个能以储存臭液作为主要驱动力,可以度过漫长而严寒的鞭子武器作为奖励。

    二,不答应它,我将什么都得不到。】

    赵传薪也就是一愣神的功夫,竟然还有意外收获。

    这次森灵精灵族长真是下了血本了。

    不过想想也不意外。

    对矮人族漫长岁月来说,人类短暂的寿命在历史长河里,连个浪花都翻不起来。

    它们能等得起。

    赵传薪写:

    【我答应了森林精灵,等我死后,会将救赎权杖归还。】

    【我以勇者的声誉做担保。】

    【我和地精以及兄妹俩,离开了森灵精灵族。】

    赵传薪的面前,多了两件宝贝。

    救赎权杖,通体为木质,但密度高,比一般的木头都要沉重,应当很结实。

    手柄的头,赵传薪伸手恰好能握住,那里面装着旧神的夜壶。柄头有个口子,当旧神的夜壶开封后,可以从那往外倒臭液。

    赵传薪又拎起权杖的杖尾,他觉得握着这里可以当个钝器使用,相当于锤子。

    按动机关,拔出手柄,是一把和原本精灵刻刀长度相仿的刀身,但这次全部是由感应金属打造。

    他心念一动,刀刃迅速延展,变得又细又长,好像一根线。

    随手朝方桌的桌角割去,和切豆腐一样轻松的割下一块。

    赵传薪大喜。

    这要是再和小鬼子拼刺刀,随手就能将对方连枪带刺刀一起割断,搞不好连身体都要被他割成两截。

    也不知道森林精灵在救赎权杖的手柄里,装置了什么机关。

    即便他摇晃,旧神的夜壶也不会产生横向的力。

    但是只要他想,不必摇晃,内部刀刃就能触动机关,让旧神的夜壶滞空。

    这意味着他以后操控旧神的夜壶,再也不用表现的像个制杖了。

    再看魔鬼藤鞭子,魔鬼藤的根部被包裹在一块摸起来温热的木头里。

    这里有个储存仓,可以储存少许的臭液。

    即便魔鬼藤不吸血,也足以支撑它的活动。像油锯,只要加油,它就会工作。

    他起家最初靠的就是用魔鬼藤来埋伏敌人。

    只可惜后来被斩断了。

    将魔鬼藤鞭子挂腰上,赵传薪拎着救赎权杖,去院外的小河旁,兴冲冲的对苗翠花说:“花姐,收拾一下,明天我们就出发。”

    苗翠花正在洗衣服,好奇道:“走就走呗,你拎着一根烧火棍干啥?”

    “……”

    被森林精灵视为圣物的救赎权杖,在苗翠花眼里原来就是根烧火棍。

    赵传薪乐呵呵的拄着手柄,还缺一套西装,看上去就更像是个绅士了。

    “花姐,看,我像不像西方的贵族老爷?”

    苗翠花把赵传薪的洗干净的衣服拧干,放进木盆里,用胳膊夹着起身,另一手挽着赵传薪胳膊:“回家吧,俺地贵族老爷。”

    此时天气已经开始热了,苗翠花穿的少。

    赵传薪觉得柔软的峰峦攻陷了自己的手臂,不自在的蹭了蹭。

    “花姐,有什么小疙瘩,蹭我胳膊上,磨得慌。”

    苗翠花往里凑了凑,声音有着仿佛加了物穿的真实伤害,魅惑道:“俺是小女子,不像你有钢铁般的意志。你不在的时候,俺也看书。王阳明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或许是花在蹭你,因为现在你感受到了花。”

    我曹……

    从来都在口舌上占上风的赵传薪,一下子被撩到了,瞬间口干舌燥。

    连走路的姿势都变得古怪起来。

    他不自然的颠了颠手里的权杖,干咳两声:“那啥,花姐,你赶紧去晾衣服吧,我要去通知李叔同。”

    见他抽回手臂,两腿别扭的交错,一溜烟跑掉。

    苗翠花嫣然一笑:“逞口舌之快,以为俺不会咋地?”

    腰肢款摆,回小院去晾衣服了。

    远处,有一群打水的背水军战士,遥遥的看着那背影直吞唾沫:“是赵队长家的妖精。”

    “赵队长艳福不浅,艾玛,俺真是羡慕。”

    “羡慕你去南岗找姐儿去。”

    “看一眼这妖精,再看姐儿都没了兴致。俺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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