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狗都有的吃,我没有?
李铭和李慧两人出了小区,寻找丧尸。
如果他们害怕丧尸,根本就没有胆子从市区跑到陈洛这边。
他们击杀的丧尸不在少数,李铭手上消防斧上的血液就是丧尸的。
末世之初他们不敢面对丧尸,都是被逼出来的。
很快,迎面撞上了两个丧尸。
率先出手的却是李慧,她的手中冒出一道黑光,为了打的准一点,她等到丧尸靠近之后才扔出。
面对靠近的丧尸,李慧虽然有些紧张,但还算镇定。
黑光准确的命中了一只丧尸,这丧尸外表上看没有任何的伤势,但速度变得异常的缓慢。
慢如乌龟,就像放慢了镜头一样。
黑暗系诅咒类的行动缓慢。
看不出李慧一个小姑娘,却是一个黑暗系的异能者,觉醒的几率和光明系差不多。
原本一起行动的丧尸,变成了一前一后,等于同一时间只要对付一只丧尸就行。
李铭娴熟的用消防斧砍在了丧尸的脑袋上,没有用斧尖,而是用斧背,他怕卡壳。
李铭是肉体系的异能者,力量不错,两斧头就将丧尸砍倒在地。
剩下一只就更容易解决了,丧尸从挥爪到拍击到身上,足足需要三秒,这还是要能被丧尸攻击到,无话可说。
如果李慧释放两次行动缓慢,能够更加安全的击杀丧尸,不是不能,而是没有必要。
遇到落单的丧尸,李慧就不出手,只让李铭动手。
如果是一群丧尸,四五只的那种,平常时候遇到,他们会选择躲避,但为了尽快完成陈洛的任务,李慧连连释放行动缓慢。
李慧感叹的道:“哥,看来晶体的存在并不是什么秘密,我还以为就我们知道了。”
李铭笑道:“聪明人可不少,那个人让我们击杀十个,那我们就击杀二十个,证明一下自己。”
很快,两人就超额完成了陈洛的任务。
陈洛这边,却遇到了一点麻烦。
王国富是和陈洛家别墅区的一个户主,末世前做的是房产生意,规模还不小,不然也买不起这里的别墅,有钱。
他家中有一个望远镜,平时有事没事的拿望远镜观测一下小区门口,看看有没有什么救援队伍,因为角度的原因,他看不到陈洛那里。
今天他却心血来潮,爬到了屋顶,想要看的更远。
无意中,王国富看到了陈洛这里。
一群姑娘,几个男的,男的王国富有些眼熟,前两天差点进了他的屋,看到有人后放弃了。
王国富的望远镜是顶尖货,价值十万,清晰度不要太好。
桌上的红烧肉被他看在眼里,王富国当即咽了口口水。
平常他大鱼大肉惯了,顿顿山珍海味,被困在小区中,吃点垃圾食品,他也忍了,因为没有办法。
可看到红烧肉,根本忍不住了,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他要吃肉。
王国富回到屋子中,打开保险柜,想了想,取出十万块钱,又拿出两根金条。
还有钱做不到的事情?
花一万块买一碗红烧肉足以了吧?
王富国的动作一顿,考虑了下,将放在床头枕头下,一个漆黑的物品别在了腰间。
一把手枪。
他底子不干净,灰色起家,对枪支也有点爱好,私藏了一把,同时用来防身。
王国富自语道:“这红烧肉我吃定了。”
“哎,虎落平阳,我王国富居然为了一碗红烧肉求人,起码得两碗。”
很快,他来到了陈洛的附近,满脸笑容的道:“你们好各位,看在都是邻居,又都落难的份上,能不能给我一碗肉,实在是饿坏了。”
王国富的眼角余光扫到地下,当即一愣,一条黑狗正在吃着肉。
光吃肉,它不吃菜啊。
王国富暗骂一声,这什么日子了,还给狗吃,把狗杀了吃肉不好吗?
同时,王国富心中觉得稳了,一条狗都吃肉,说明这群人肉很多。
狗都有的吃,我没的吃?
人还能不如狗?
一伙小年轻,小姑娘家的,肯定也好说话。
陈洛没说话,总不能什么事情都让他这个扛把子出面。
陈洛给了方羽一个眼色,方羽会意,起身道:“抱歉,我们也不够吃。”
确实啊,他们也难得吃上一次肉。
王国富心中怒了,你特么睁眼说瞎话,这条狗吃的是什么?当我眼瞎?
心中生气,王国富却是依旧笑呵呵的道:“我不白吃,花钱买,一万块钱买一斤做好的红烧肉怎么样?”
“我这里有十万,买十斤。”
这可是天价了,再紧张的时候一斤猪肉也卖不到一万,再牛逼的酒店也不敢这么卖。
方羽呵呵:“不卖。”
王国富提价道:“五万一斤,不少了吧?年轻人别太贪心了,我这里有十万和两根金条,换五斤肉不过分吧?”
方羽依旧摇头。
王国富末世前就是霸道嚣张惯了的主,换平常时刻,早就叫手下小弟砸了。
此时已经到了暴怒的边缘。
舒云的话让王国富直接破防。
舒云起身道:“你要是饿了,我这里有两包方便面,但你要拿东西换,没有的话可以击杀丧尸,用它们脑袋中的晶体换。”
晶体的秘密,陈洛并不准备拿这个去和那些不知道的人交易,因为都是穷鬼,更没有吸收过晶体,实力弱,能拿出什么来?
王国富彻底怒了,你们吃肉,我吃方便面?
还特么要东西交换。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没有脾气是吧?
王国富拿出腰间的手枪,指着众人,怒吼道:“都特么给我蹲下,抱头,玛德,给脸不要脸。”
王国富拿着手枪,不断指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除了陈洛之外,每一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些许的惊慌。
枪支的威力,深深的烙印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即使成为了异能者,也会下意识的产生恐惧心理。
陈洛却是不屑,就这种小手枪,子弹打完了也打不死我,不管打哪里,重伤都不可能。
异能者的法术,哪怕是一级的异能者,都能重伤丧尸,小手枪能吗?
而一级的法术,打在陈洛这个四级异能者的身上,都是轻微伤,何况是手枪。
不然那天慕天歌一行人为何没有集火秒掉那只五级火系丧尸?
当时最多轻伤好吧。
陈洛比它差了点,但没差到哪去。
王国富大喝道:“欺人太甚,给狗吃肉,也不分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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