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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奇怪的送礼


第5章  奇怪的送礼

        这个女子也不是别人,正是昨天在医馆中一气之下把自己的玉佩送出去的那位,名曰夏筱诗,在江宁县立第二中学任职。

        昨天亲眼目睹车祸可谓虚惊一场,多亏了那辆果敢无畏的越野车,否则路旁行人少说也要死伤五、六人。庆幸之余,夏筱诗也是打心里佩服与感激那名开车的军官。

        结果自己去表示感谢,反而被在场的另一人嘲讽?而且那家伙还埋怨为什么要冒险相助。

        呵呵,冷漠自私、人五人六,真是可恶至极!人和人的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气呼呼的她当时也没多想,直接把自己作为护身符的玉佩给送了出去,结果等回到家以后她又开始后悔了。

        毕竟那玉佩是自己从小带到大的啊,就这么一下子失去了,多少觉得有些不舍。

        于是她思来想去之后,今天特地起了个大早,五更天就出了门,直奔离家最近的天隆寺而去,在求到了符以后又马不停蹄的赶往码头渡江,来到了这江北火车站。

        虽然那名铁警让她不要自讨没趣,但她还是想试试,不然自己岂不是白跑一趟?

        半晌,被几条渡船运过江的一营来到了火车站外,大几十辆各型载具组成的车队威势颇大,沿途的行人都纷纷避让。

        周长风所乘坐的越野车停了下来,谢万诚快步而来,禀告道:“各部到位,随时准备登车。”

        前者“嗯”了一声,探头看了看前后,“只有我们营是整建制运输?”

        “是。”

        作为第三混成旅的先遣部队,一营是不打散建制而直接装车的,缺点是会浪费一些空间。

        相比之下,其它部队则会被拆散运送,以追求最大化的利用每一列火车的运力,但是在抵达之后还需要不少时间来重新集结。

        周长风一摆手,令道:“进站,准备上车。”

        很快,一队队士兵和一辆辆载具都经由临时开辟的货运通道进了站。

        相邻的月台上有不少市民在候车,在他们好奇的注目下,越野车、卡车都接二连三地通过斜坡驶上了平车,而士兵们则在篷车前排着队鱼贯而入。

        军官们可以乘坐宽敞舒适的专用客车,而士兵们只能挤在闷热的篷车之中。

        篷车也就是俗称的闷罐车,常言“宁坐平板、不进闷罐”,人们一般认为即使是饱受日晒雨淋的平板车也比暗无天日的闷罐车要舒坦。

        由于内燃机车的技术尚不成熟,这年头大部分的火车仍然是蒸汽机车,速度可没法与后世相提并论,而且军列要运载大量装备,速度只会更慢。从应天府到成都府,大概要两天一夜。

        就在各部都上了车的时候,一阵小小的骚动从后边传了过来?

        正准备上车的周长风下意识地回头望去,只见在月台的警戒线外,有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正在那招手?

        随即有名士兵从那边跑了过来,抱拳行礼道:“长官,有个姑娘说认识您,要找您。”

        虽然不明所以,但周长风也没多想,“过去看看。”

        等走近了,他一眼就认出来这不是昨天那个在病房里和自己的旧友争吵的女子嘛?

        “呃…是你啊,有什么事嘛?”他开门见山地问道。

        夏筱诗本来没抱多大希望,但现在居然真的见到他了?出乎意料的现状反倒让她有点纠结。

        踌躇了几秒,有些局促的她才支吾道:“先…先生,昨…昨天那个玉佩可否还给我……”说着,她伸出双手递上了一个胡桃木符,“我拿这个同你换。”

        你这……

        哭笑不得的周长风没有伸手,只是无奈道:“那玩意我收到行李箱里了,都装上车了,不方便取。”

        “啊…好吧。”夏筱诗闻言先是有些遗憾,但随即又有一丝小小的不悦浮上心头——喂!那可是我从小带到大的!伱不随身带着却扔到箱子里吃灰?

        “呜呜呜——”

        火车的汽笛声响起来了,宣告列车即将出发,在警戒线这边执勤的士兵们也拔腿跑向了车厢。

        “我得走了!”周长风同样转身就跑,“等回来了再说吧。”

        待他一跃而上,几名车站职工用力地关上了门。

        透过车窗,他可以看到月台上的那个身影正在转身准备离开。

        回想一下她刚刚目光中的失望,大概那个玉佩对她来说很重要吧?所以说嘛,做人要冷静,一生气就容易做出后悔不迭的事来。

        虽然心里这么想,不过周长风还是有点过意不去,但现在实在是来不及去翻找行李箱了,车窗外的景象已经在平移了。

        他仓促环视了一下周围,发现连个能送作留念的东西都没有。

        这时他恰巧瞥见了旁边架子上挂着的枪套,便毫不犹豫地把它取了下来,然后拉起车窗将之扔了出去,同时朗声喊道:“喂!送你了!到时候拿这个来跟我换!”

        转身才走了几步的夏筱诗听到了这句话,回过头就看到那刚落地的东西。

        她有些不解地走过去捡了起来,错愕地看着这玩意——小牛皮的枪套,银光闪闪的手枪,一个压满子弹的弹匣。

        啊?我要这玩意做什么?

        一脸诧异的夏筱诗就这么目视着军列逐渐加速,最后轰隆隆的驶出了车站。

        那是一支金陵兵工厂制造的特殊批次的十二式手枪、即大明获得生产授权后的勃朗宁M7903,特殊之处在于它喷涂的是银漆,握把两侧改用白蜡木,外形非常之美观。

        这批特殊的手枪与定制的雁翎刀一起,都是应天陆军武学毕业生前十名才能获得的专属荣誉。

        也许以前的周长风将之视若珍宝,但现在的周长风却非常不屑——武器是用来杀敌的,岂能搞成华丽的工艺品来博人眼球?那是一种亵渎!

        他压根不想带这玩意出征,新配发的HP-35不比它强几倍?然而他的勤务兵小李只知道他向来很珍重这把手枪,于是便很贴心的帮他带上了。

        “嘿嘿嘿,想不到,营长又有意中人了啊。”谢万诚凑了过来,笑嘻嘻地说:“好俊一姑娘,您千万得抓紧,不能便宜了别人呐。”

        你个浓眉大眼的山东大汉也不正经起来了?

        周长风没有察觉那个“又”字,只是白了他一眼,板着脸回道:“有闲心考虑那个,不如先想想怎么活下来。”

        “也就英夷难对付,其余那些包头巾的猴子们不过土鸡瓦狗罢了。”谢万诚一脸的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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