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疯魔冷艳痴狂嚣张
第三十一章 疯魔冷艳痴狂嚣张
原本以为军训过后,我们美好的大学生活就要来了,宿舍也交钱按了网线,开始了有网的日子,没想到苦逼的我们终究逃不过跑早操,学校通知明天开始跑早操,我突然听到整栋宿舍楼叫苦不迭,表现最为强烈的就是对面那个宿舍的。
话说跟对面那个女生宿舍倒是挺投缘的,里面什么动静我们都能听得一清二楚,这就算了而且他们每天动静都挺大的。不过她们倒是个奇怪的群体,每个人都有外号,像什么然后姐啊、那个妹啊、小膏膏啊,还有一个我听得不太清楚。
一个烦闷的下午,我跟余欢一起去了趟超市在往回赶的路上。
“同学,请问你现在方便吗?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抬一下行李送到我宿舍?”背后的这种声音透过我的脊梁直接穿入我的心脏,可这是 一种再也温柔不过的感觉。
我转过身,眼前的模样是我不能抗拒的。清纯的笑脸、洁白整齐的牙齿、黑发直垂双肩,我看不到,这究竟是成熟还是可爱?
这个时候余欢上前主动提着她的行李说了一句:“嗯,好。”顺着她的美丽余欢装着可爱。
估计余欢是一时被美色冲昏头脑,一路帮她拎着大包小包,跌跌撞撞的。
“你也在桃园一号?”我问道。
“嗯,是啊?难不成你们男生也住在这里?不会吧。”她有点惊吓到。“是啊。我们只是暂时住在这里,男生宿舍还没有装修好。”余欢回答到,不一会儿已经满头大汗。
“偶买噶,我滴个苍天啊,学校也太开放了吧。”她发表着感慨。
伴着炽灼的的阳光,这栋宿舍楼的一切,空荡荡的,有一种午后睡去的感觉。
她一路上没有跟我们聊一句话,也没有问我们的名字,可能是余欢的帮忙只是他自己对自己的好感而已。
行李并不重,可余欢感觉自己好累,跟随她的脚步具体说是紧跟着她的脚步,我们俩一步一步的踩着阶梯。
与她的距离,也只不过是心跳的速度乘以和她一起走过的时间的距离。
她的背影好美,我想余欢也已经察觉出来,我们俩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这种美,不料她突然华丽转身,余欢华丽地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她叫了一声,声音很小。我也紧张了起来。
剧烈的疼痛感让余欢没有更多的意识去察觉流到嘴角的红色液体,闭上眼睛的那一瞬间,余欢好想隐约听到:“你不能有事!”
再次醒来时,感觉余欢仿佛已经过了一个世纪。
“你醒了,太好了,你还疼吗?”一个陌生的女孩跟刚醒的余欢打招呼,很稚嫩的声音,很可爱的大眼睛,很白的皮肤入病床的床单,只是眼前的她我也不认识。
“你是?”余欢妄图从病床上立起身来,疼痛感又一次让他不顾体面的呻吟。
“别乱动,真是的你,伤口刚缝好,赶快躺好。”她顺势扶过余欢的手臂然后轻轻地让余欢回到原来睡着的姿势。
“你好,我叫季忆,你可以叫我寡寡,你叫什么名字?”她可爱的眼睛会说话,很动人,很天真,完全没有理会站在旁边的我。
“我叫余欢,是刚上大学的新生,谢谢你关心我。寡寡倒是很独特的名字” 她只是坐在床边天真的笑,我也尴尬的跟着笑着。
“哎,小诺,不能打球了,难受,这腿估计得养过十天半个月了。”余欢这个时候想到了我也在旁边。
“哈哈,这个时候你摔倒了倒是可以不用跑早操了。”我这样安慰着余欢。
“哈哈,上帝总算是公平了一回。”余欢想到了不用跑早操,一展笑容。
“寡寡,你咋这么开心啊?”从门口走进来的声音让我一听就知道,她来了。
“你醒了,那就好,吓死宝宝了,刚去付医药费去了。”
“小默,你太得意忘形了吧,付个医药费这么久,你把余欢都弄成这样了,你还好意思笑!”寡寡站起身来,撅着嘴。
“哎哟,这么说,你俩这么快都认识了,我都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哦——你不老实哦,寡寡。”
“你胡说什么!不知道他的名字我怎么跟他交流,我难道要叫他喂吗?很不礼貌耶!”寡寡的脸颊红了一大片。
“我不多瞎说,你的红屁股已经把你出卖了。”
原来小默也这么的开朗,与我之前想象的不一样。可以猜的到,季忆跟苏小默很早就认识了,并且是很要好的姐妹。
“寡寡,你们俩早就认识了吧,并且是很要好的姐妹吧。”余欢红着脸问道,我很想骂他一个堂堂男子汉还会害羞。
“真聪明,我俩啊,从小玩到大。我大二了,今天她是新生晚来报到了几天。”她慢慢靠近余欢,突然又停住了。我不知道余欢心里怎么想的,但此刻我的心跳真的被寡寡左右了。
“让一下!”
一个很不礼貌的声音打乱了我们之间美好的氛围,一个高大的男生拄着拐杖走进来,他的右腿骨折了。
从余欢的病床到另一个病床边只需要五秒钟的时间,他却用了其中的三秒钟瞥了那个叫小默的女孩一眼。
一旁的寡寡生气了,站起来指着他的鼻子说:“你凶什么凶啊?我们哪里招惹你了?”
那个男生还没有说话,小默就一把拉回了寡寡,然后走过去向那个男生道歉。
那个男生此刻也懵了。
不知怎么的,好像他们很投缘,一会儿便充实地聊了起来。
时间不早了,包扎好了伤口,我们就准备从医务室回去,开学就有桃花运找到了余欢,我倒真是羡慕,最后余欢跟寡寡和小默都互相留了联系方式,走的时候那个男生对着寡寡说:“我今年大三,是玩乐队的,有空去致青春酒吧看我们表演,记住我叫疯魔。”那个男生霸气地念着自己的名字。
这个名字倒是很霸气,疯魔,我看是病魔吧,玩乐队的有什么好装逼的,再牛逼不也是一个学校的学生,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人家一开口无数个迷妹尖叫,我们一开口,无数个女生捂着嘴。”余欢戏谑道。
慢热化的大学生活在每天清晨的跑早操中慢慢拉开序幕,有时候期待一场雨,结果早上没下,晚上下了 ,有时候期待这场雨不要停,结果下了一整晚,第二天早晨就晴了。
“妈蛋,明天又要跑早操!”然后姐刚上床打开QQ看到了群里发来的消息。
“得了吧你,哪一次跑早操你没有吵着你二姨妈赶快来?你得算算,这个月你已经来了29天二姨妈了,你还打算让它再幸存一天吗?”那个妹一边损着她一边对着镜子敷面膜。
“ 开门开门!”一阵急促的呼吸强势向1414宿舍袭来,宿舍长放下手中的鼠标起身开门,一看又是回来这么晚的小膏膏。
“尼玛,朵儿姐,咱能不丢人么,你特么又八连跪,哈哈!今晚看来你该找根黄瓜祈求明天少跪几次了!“小膏膏头发全湿了,肯定又是出去跑步减肥了,一进来便看到朵儿姐那自残难以自慰的战绩。 还没等朵儿姐反驳,然后姐就立马从床上跳起看着浑身湿漉漉的小膏膏说:“太好了,下雨了,明天不用跑早操了!幸苦我的二姨妈了!” 宿舍长孙朵儿只是无奈的摇摇头,继续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打着排位,嘴里不停的喊着超神,那个妹完全没有听他们叽里呱啦,戴着男朋友刚送的耳机听着歌,手里还在拿着镜子。
小膏膏脱掉湿掉的衣服,又露出他那女生少有的肌肉。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已经定好的闹钟在6点20响了起来。
“下次换首歌好么?这首歌听得我年夜饭都吐了出来。”对音乐最挑剔的那个妹刚被吵醒就又开始吐槽朵儿的欣赏水平。
“ 我靠,雨又他妈停了,群里说跑操正常进行,这雨真特么犯贱,玩我啊,再多下一个小时会死啊!”然后姐又是一顿臭骂,然后摸着自己的肚子说:”对不起了,二姨妈,我又得把你召唤出来了。“ 尽管每次跑早操她们几个都会迟到,然后姐得思想挣扎一段时间,那个妹得化妆打扮一番,朵儿姐每次总是等这首歌唱完才起来,小膏膏得等她们三个,但是她们只是嘴上说说的讨厌,对于早操她们内心里还是蛮支持的。
“我早餐就是要比你们多吃一块钱,你要是买一块钱的茶鸡蛋,我就买两块钱的香肠,因为我是土豪啊!看,每次我的豆浆都比你们剩的多!”那个妹是整个宿舍年龄最小的,纯女屌丝一个。
“土豪,我们做基友吧,我承认你是土生土长的嚎叫者。”朵儿拍着她的肩膀,示意要吃她手里的香肠。
“卖你的咸鸭蛋去吧,这年头,自行车都懒得让你这个臭女屌丝卖!”然后解一直喜欢和她抬杠,一直杠下去,直到争赢为止。 而小膏膏只是笑而不语,可能是她身材很胖,一心只关心减肥的事情吧。 “傻逼,你会唱小星星么?”
“傻逼,那你会唱都教授么?"
“不带这样的。你应该回答不会,然后我叫你,然后我跑调了,再然后我 ……” 从贴吧学来的对白她们无聊就会练习一番。而我们宿舍的四个人,对这几个人也是十分了解,了解到什么程度呢,了解到她们什么时候来例假。我们也会经常躺在自己的床上被她们的对白弄得笑到不行。
等了一个多星期余欢的腿儿终于好了,他开始跟着我们一起跑步。跑步是全校所有学院围着整个学校一起跑的,因为学校操场场地实在太小,容不下这么多人。今天跑步的时候,地上有残留的雨坑,学生会的那些为了不跑早操而去加入其中的懒惰的人啊,一直拿着喇叭叫嚷着让我小心打滑,这个时候从我旁边走过的一个班级里突然有人滑到了,惨叫了一声,我看她正好摔在了井盖上,这下子估计受伤不轻。
然后他们班级的人突然都停了下来,班长跑过去把她背了起来,就在准备往医务室送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了那个女孩不是别人,正是迟如沐,我的心突然紧绷了起来,我到底要不要过去,我在纠结,如果我过去了,她看到了我她会怎么想,不管了,我冲了上去,拦住了他们班长的去路。
“我是她男朋友,我来背,你们继续跑吧。”我的这个回答,不仅看呆了沐沐,也看呆了我们班那一片男生,纷纷在那里起哄,说我男子气概,说我真男人,我一脸害羞,这个尴尬的场面我不想待下去了,就背着迟如沐去了医务室。
好在没有伤到筋骨,我付了钱,让她联系她的室友,我就准备走。她突然拉住了我的双手,双眼湿润地看着我,像是忍了好几个世纪的话语终于吐出口:“别走,陪我聊会天好吗?”她的语气里更多的是一分恳求。
“好。”我坐在她的身边,握着她的手。
“你是个骗子吗?你这个大骗子。”她一边笑一边哭。
“对不起,我来晚了。”我的心里有点触动,特别是摸着她那双有点胖胖的小手说道。
这个时候,她突然松开了我的手,一下子拥入到我的怀里,双手环抱着我的脖子,开始哭。
“你知道吗?很多话还没有开口就被我扼杀在肚子里,隔夜的话我吞了无数回,看着你的头像反复灰着亮着,我点开又关闭,查看空间的时候偶尔点开个人资料,偶尔给你养的小花浇浇水,要不是我,你空间的那朵小花早就死翘翘了。”她哭得梨花带雨,一丝一毫都没有减轻。
突然来了三个女生,叫了沐沐的名字,她的室友过来了。
“你就是她那个在我们面前一直不停念着的男朋友?”其中的一个化着浓妆的女孩质问我。
“嗯,是。”我礼貌地回答道。
“就他啊,呵呵。”她不屑的说着,眼神对着沐沐。
沐沐没有说话,一直流着眼泪。
“那沐沐,我先走了,等你好了,我再找你。”说完,我头也不回地走了,感觉自己被她室友羞辱了一番。
这件事也许就翻篇了吧,不过一点都不后悔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回去之后,室友也开我玩笑,说我隐藏得很深,没想到余欢一语中的:“不肯承认已有的女友,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想伺机找一个更好的。”
“哎哟喂,老司机啊。”程安跟着起哄。
“我竟无言以对。”我冷冰冰的回答到。顾樵还是在厕所里蹲了半个多小时,他已经拉肚子拉了一个多星期了还坚持不去看医生,非要认为自己的身体能自动完善系统。
大学的生活让我们把高中时的勤快劲全部用在了上网、打球、看星星上,喜欢上网,因为我可以看新认识的女同学们晒的照片;喜欢打球,因为大家都说男生打篮球的时候是最吸引女孩的时候;喜欢看星星,因为我知道在不同的城市有很多人会在某时某刻跟我一起看,这总会让我想起那年深秋的夜空星海下,我与仰起头翘着尾巴的猫。
渐渐地,我找到一个寂静的角落。每天夜晚总会一直抬着头数星星,尽管偶尔有躲在那里还在拥吻的情侣注意到我,骂了我神经病后 愤然离去。我也习惯了那个我专属的角落。
一个寂寞的下午,我们没有课,余欢的电话突然响起来了,听声音是小默打来的,她好像是为了感谢请余欢去喝咖啡,我们三个都在起哄,晚上注意安全。
午后的咖啡安静地播放着柔美的音乐,情侣们亲密地坐在一起共同分享着带有双吸管的各种咖啡。
余欢按照苏小默的吩咐找了一个座位坐下,然后等着小默。 小默跌跌撞撞地终于来到他跟前,手里只端着一杯咖啡。
“怎么只有一杯?我的呢?” 余欢很惊讶。
“就是一杯才好,我们一起喝。”她拿出双吸管坐在我身旁。
才认识不到一个月便坐的这么近,更何况还和她一起用双吸管,余欢有点迟疑。
“喂,在想啥呢?你喝还是不喝?”
“我喝,我喝。”余欢僵硬地低下身子倾过去然后就这样机械地重复着用嘴吸一小口咖啡的动作。
北方的情侣比南方情侣多了一分开放与爽快,即便是在咖啡店,该接吻的也接上了,要多亲密就多亲密,完全不顾场合。
突然间余欢和小默的眼神交接,停留了半刻,小默说:“我知道你想吻我,如果你回答对我一个问题,我就答应你。”
“什么?”余欢有点懵逼。
“二乘以二百五再减去一等于多少?”
“四百九十九,你当我弱智啊!”余欢觉得这个问题毫无吸引力。
“就当你是弱智,不然你怎么答错了,答案是二百五!”小默激动地蹦起来,表示余欢答错了。
“你玩我啊!明明是四百九十九!” 余欢急了。
“两个二百五减去一个二百五不都只剩下一个二百五了嘛!哈哈哈哈哈”
余欢直接表示无语。
“但是”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亲了余欢一口,便羞答答地跑出门去。
刚在发愣中摆脱出来的余欢,追了出去,一边追一边喊:“小默,你是不是也喜欢我?”
“我就不告诉你!想知道答案今天晚上去致青春酒吧找我。”她说话总带有故意的成分。
余欢停下脚步,对于这种答案,就已经代表着她的心意。但一层纸还是不要捅破的好,不然就会多了一道陌生。
致青春酒吧是开在学校外面玉泉商业街里整个县级市唯一的酒吧,每天晚上玉泉商业街路口停了很多车,都是去酒吧喝酒玩耍的,不过这个酒吧倒是学生比较多,毕竟是开在学校附近。
余欢一个人不敢去,便带着我,想到被沐沐舍友的几句话刺激了,我便打电话给沐沐,让她跟我一起去,沐沐很爽快地答应了,这还是第一次,我带着她去酒吧,虽然我也只是第二次。
致青春酒吧里面倒是很独特的,装潢很特别,除了吧台卖酒,其他墙壁上都贴满了疯魔乐队的封面,这个酒吧老板肯定跟他们乐队关系不错吧,酒吧的人跟社会那群人的穿着大相径庭,他们都穿着学生装,比较保守,每个人也都是开心的喝酒玩游戏,没有做什么过激的事情,更没有什么纹身打架之类的东西了。
一进去,我的耳朵便被重金属猛灌了一把,那鼓手打得很有力道,很有节奏感,让人情不自禁想去跳舞。不过想进去这个酒吧需要暗号的,不是每个人都能进的,掏再多钱没有暗号也进不去,这也是这个酒吧的独特之处。好在小默跟寡寡已经提前跟我们说好了,被保安拦住的时候只需要说八个字就好了:疯魔冷艳痴狂嚣张。这个暗号也够独特,既然疯魔我们已经认识,那么剩下的冷艳痴狂嚣张肯定也是三个乐队的成员吧,果不其然,小默迎接我们之后,疯魔就拿起麦克风说道:“让我们欢迎小默和她的朋友们!”他用手指了指小默的这个方向,然后其他人的眼神都跟着这个手势过来,接着就是一阵掌声,余欢倒是很冷静,连鞠了三下的躬,而我和沐沐已经看呆了,在那里傻站着。
“既然来了新朋友,我就要介绍一下了,这是鼓手冷艳。”只见一个染着五颜六色的短发女生站了起来然后坐下,眼神有点深邃,面无表情,我观察到她左手臂有一处明显的纹身。
“键盘手痴狂。”一个修着大胡子留着长发的有点老气的男生站了起来,面带微笑,对着我们鞠了一躬。
“贝斯手嚣张。”一个短发了然的阳光大男生,笑容灿烂的对着我们也深深地鞠了一躬,他笑得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
“我是吉他手兼主唱疯魔。”疯魔真的是跟疯子一样,头发烫的很卷,头发不长但是感觉很乱,有种野蛮生长的不羁浪荡感觉,不过他的放电本领倒是很高强,引来台下的迷妹阵阵欢呼。
“下面,我要送一首歌给小默,这首歌叫做《那些年》。”说完,他抱起吉他,坐在凳子上,淡淡地自弹自唱着,台下的迷妹们跟着音乐挥舞着手臂,小默也跟着挥手。
我看出来了余欢有点不高兴,眉头紧皱着,因为疯魔唱歌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小默看,小默是美女我们见过的人都这么说,能吸引疯魔注意也是正常,我在想,今天来到了致青春酒吧,会不会看到一场撕逼大战呢?
结果已经彻底否决了我,疯魔唱完一首,还邀请了余欢跟他一起合唱了下一首歌,这一举动也打消了余欢的阴暗念头,他也很主动的上去合唱了,小默此刻正在扮演其中的一个迷妹看着他俩唱着歌,余欢长得也可以,虽然没有疯魔那么出名,但是我想通过这首歌之后,肯定会有不少人找他要联系方式,我此刻在这个摆摊卖余欢的手机号说不定能挣不少钱。
而此刻的沐沐,正依偎在我的身上幸福的地跟他们一起合唱着,像个得到一块糖的孩子。
这里是致青春酒吧,跟青春永不再见,向过去say byebye!
请记住我们的暗号——疯魔冷艳痴狂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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