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没我你是真不行
高一十三班,是刘洪波曾经带过的班级。
“现在班级里有两个班长,管纪律的是陆野,你觉得他管的怎么样?”
刘洪波不知想到了什么,一抹狡黠掠过眸子。
夏金梦如实说:“他?带头违反纪律,做不到引领作用。”
“如果让陈律继续管纪律,会怎么样?”
“这,”夏金梦再作停顿,想了一会儿才开口,“刘老师,要不你设立两个纪律班长吧,男的一位,女的一位,各管各的性别,这样就不会因为对方是女孩子就不好点名道姓了。”
洪波听夏金梦这个提议,眼睛闪现亮光:好主意。
他再问夏金梦:“你觉得什么样的人才适合做班长?”
夏金梦回答:“不怕得罪人,最好是和其他人关系比较淡的,责任心要重,平常也不是违反纪律的那种人,心胸要宽阔。”
纪律班长,顾名思义,只管纪律,而这,也最是得罪人。
行政楼开水机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司月月,另一个人是任言初。
烦人,又碰见。
司月月继续接自己的热水。
奶茶事件后,她都在尽量的避免和任言初有正面接触机会。
在司月月胡思乱想之际,身后传来声音,他的杯子“哐”的一声,掉在地上,然后整个人蹲下身蜷缩着,额头上沁出细密的薄汗,嘴唇颤抖。
司月月将水杯盖子盖好,走向他身边,“你怎么了?”
“学校里有医务室吗?”蹲着的人艰难地问。
“有,在明远楼。”司月月说。
“明远楼在哪里?”
“图书馆处。”
医务室和图书馆共用一楼,不过听说它马上要换个地方了,好像是因为距离过远,学生不方便。
我们的学校,医务室与心理咨询室二合一,共用一处。
司月月看他有气没力的模样,蹲下来将他的水杯捡起,“要不要我帮忙。”
“不用。”任言初说。
既如此,司月月也不做任何客套,把水杯递在他面前,但是,他没有接手。
任言初用着一抹不清不楚的目光看着这个杯子。
司月月联想到之前的那件事,从校服口袋里掏出纸巾,装模装样的擦了擦,“干净了,给你。”
任言初还是没有接过去。
他的脸色没有一点血气,整个人用四个字形容:苍白无力。
司月月:?
她站起来,虽然疑惑,还是把水杯放在他面前,等待着他伸手来接。
任言初气若游丝,“麻烦帮我接一下热水,烫的,但是要能喝下去。”
司月月:烫的和能喝下去是一个概念吗?
她折回开水机,按任言初的要求,比兑好水后,将盖子盖好,再次递给他。
“谢谢。”任言初接了过去。
司月月的动作在听到“谢谢”二字僵住了。
我没听错吧?任大公子对我说谢谢?她的眼眸里是不加一点躲藏的震惊。
“一句谢谢而已,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说了什么特别的话。”任言初在蹲下的期间,蓄足了力气,站起来,看着司月月一副大惊小怪的模样,嗤笑道。
司月月:这样才是他的风格!
“你没事,我就走了。”看任言初恢复正常,司月月不作停留,转身即走。
就在司月月走了没几步,再次听到“哐”的一声,她回头看,是他的水杯碰到了扶梯所发出的声音。
在那一刻,司月月蹙眉看向那位柔柔弱弱似再走几步路就要窒息的某位娇贵大公子:“你确定不要我帮忙?”
那个娇贵公子没有答话,但是司月月已走回到他的身边,不给他选择,拿走了他的水杯,“你生个病怎么那么严重?连水杯也拿不住。”
她伸出一只手,“你要是走不稳,我可以托着你下楼。”
任言初转头看向她,一米六不到的人,眼神里是坚定。
他清了清嗓子,“我不需要。”
任言初扶着楼梯,自己下了楼,司月月与他保持一定距离,在他身旁走着。
“我说了我不需要你。”
“你身体太弱了,走几步路就颤抖着,没我你不行。”
“我自己能行,你走。”
“不是,你什么态度啊,你以为我想帮你?”
“不想帮就走。”
“嘿!”司月月一听这话,向前走了两步,来到他的面前,看着任言初,“你这人可真有意思,我要不是看你可怜,才懒得搭理你,走就走,你慢慢走吧!”
她把任言初杯子给他,然后麻溜转身走人。
然而,司月月走了没几步还是回来了。
她说:“我说吧,没我你真不行。”
就在离他有十米这样的距离,司月月转身,就看见他驻留在原地,那么高高大大的一个人,却弯下了腰,摇摇晃晃着,想稳住自己,结果越努力越糟糕。
在任言初即将跌倒之际,司月月冲过来了,她拉住了他的手臂,眼神中带着笑,却不是嘲笑。
“我说了,没我你真不行。”
任言初:“······”任凭司月月摆布。
一米五几的拖着一个一米八几的大高个,真的是累的要死。
到医务室后,司月月说:“我已经送你到医务室了,这下我回教室。”
“等,”任言初本想要说什么,但,又不愿说了。
司月月转过身,看向任言初,“我懂,会给你向老师请假的。”
此时,初晨的太阳已经升起,司月月的侧身是在朝阳下。
冬天的太阳,带有暖意,它是橙色的。
任言初虚弱无力的坐在椅子上打着点滴,校医建议去医院,防止是肠胃炎。
昨晚,任言初怎么折腾都觉得冷,一气之下他调制了火鸡面,吃完后斯哈斯哈个不停。
在辣力作用下,他感觉到热了,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又陷入另一种状态——狂吐,腹泻。
司月月将他送到医务室后,回到教室时已经打了上课铃,她打了报告顺带也替任言初请假。
任言初的脸色十分不好,他半搭着眼皮,静静地坐在椅子上,针头戳进他的皮肤时,他微皱了眉,眼神不敢看被扎了的手。
怕苦,也怕疼。
在打点滴的无聊时间里,他神思发散,最后看到了旁边放的水杯。
司月月把他的水杯留下,走前她说:“生病了就多喝热水。”
打完点滴后回教室,他请假了。
身体扛不住,刚刚打了电话,是他名义上的表哥接的,顶替司机过来接他。
这位表哥,以前任言初小的时候没少被他欺负。
沈琴是地地道道的京北市人,那个表哥,是我舅舅家的儿子,家族公认的玩不吝。
任言初的手机弹来消息,说人已经在校门口。
门口处,一辆车停在那里,见有人走来,他降下车窗,略带调侃:“你的学校有些简陋。”
车里的人长着一张贵气脸,举手投足间尽显雅仪。
来者是沈钦岚,一位超级毒舌,洁癖症非常严重,特别吹毛求疵者。
沈家家里人要求他学商,他转身学法。
京北市有四大家族,分别是秦、沈、叶,贺。这四个家族历史底蕴尤其是秦家最为深厚。
任言初拉开了车门,上去。
“你怎么想起来临江了?”他问。
“到这里躲躲风头。”
“躲风头?舅舅又逼你了?”
“嗯,烦啊。”沈钦岚不加掩饰。
他的手放在方向盘上,骨节修长,可以当个手模。
任言初坐车上没一会儿,眼皮耷拉了。
他身体难受着,没力气看四周,手随意的搭在腹上,指尖交叠,从侧面望去,额间碎发微遮住他的眼眸。
任言初这个人,平心而论,上帝给了他一副好皮囊和一身好气质,白白的,干干净净的。
任言初与沈清岚,有些许肖似,尤其是在眉眼间,但沈清岚是带着凌厉,而任言初是柔和的,尤其是以他现在还生病着的状态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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