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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孤儿队长


自从有了正规番号,林川便不能再住客栈了。

  公孙堂按照其要求,给找了一个靠近城墙的僻静大院落脚,4间瓦房,有马厩有厨卫,远离街区。

  林川独享一间大屋,身为女生的楼燕一间,放置各种辎重补给品的库房一间,剩下的熊瞎子、肺痨鬼、李狗剩儿、于谦睡一间大通铺。

  这四个人凑一起,林川发誓,除非遇见火烧眉毛的急事,不然绝不去他们的屋,那味道比16人的高中男生宿舍还要给劲。

  新队伍成立的第2天夜里,林川召集大家开了第一次作战会议,为了准备明天出城寻富贵的行动。

  大家围坐在林川屋内的方桌前,林川准备了6个小碟,每一个里面放着一块晶莹剔透的喉糖。

  “开会前,给大家尝尝我家祖传金丹,有病治病,没病强身。吃过了,就算真兄弟。”林川带头,将一块喉糖含进了嘴里。

  众人狐疑,相互打量了一下。不过见队长都吃了,大家也就没再多想,每人拿起了一块吃了下去。那迅速爆裂开的薄荷清香让人眼前一亮,仿佛有一股劲爽清风从喉咙直冲天灵盖,被打通了七窍的空灵一般。

  “提神醒脑,此乃好药!”熊瞎子感叹道。

  “我不咳了?竟然不咳了?队长还有吗?我可以花钱买!”肺痨鬼收益最多,一直咳嗽的毛病好了一半。

  “好吃啊,微苦带甜,比郎中开的方子好吃多了。”于谦故意哈哈地吐气,享受的凉爽感。

  就连不吱声的楼燕也觉得这队长还算仗义,懂得收买人心。

  只有跟随林川最久的李狗剩儿明白,林川才没有那么好心,他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有目的的,但这一群人里他又是最忠诚的,所以什么也没说没问,直接吧唧吞了下去。

  “都吃了吗?吃了就好。”林川接着将嘴里的喉糖吐了出来,放回了碟子里,“其实你们吃的是我独家秘方——七日丧命丸,此毒是用七种不同的毒虫,再加上鹤顶红提炼七七四十九天而成,吃了的人如果七天内不继续服用,便会经脉逆流,走火入魔,最后血管爆裂而死。”

  “草!”除李狗剩儿,所有人立刻翻身扣喉,可怜大家连晚饭都吐出来了,就是没找到喉糖的渣渣。

  “别怕,都说了是七日丧命丹,又不是马上死,只要你们忠诚,我管你们的量,吃到花甲归西都够了。”夜很冷,林川的微笑更残忍,“吃了我的毒,就是我的人了,以后大家一定要团结友爱,爱我一人噢!”

  “你到底算什么队长,卑鄙无耻之徒,竟给自己的手下下毒!!你一定不得好死!”楼燕气得浑身哆嗦。

  “没办法,我要说的故事太刺激了,不这样我怎放心告诉你们我的真实身份?”林川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毕竟反社会人格连他人生死都不放眼里,几声咒骂还不至于影响睡眠。

  熊瞎子擦干嘴角的污物,“你的身份?不就是方氏遗孤,圣上钦点的隶人,我们早就知道了。”

  “不,其实我是来自M78星云的光之国民,为的是打败地球上隐藏的怪兽,维护世界和平。”林川比了一个动感光波的手势。

  众人犹如看傻子一样地看着他,只有李狗剩儿一脸羡慕崇拜不已。

  “大人,你没事吧?要不要我给你找军医看看?”于谦只觉得长官烧糊涂了。

  “不跟你们扯了,我只是要告诉你们,我很牛批,我还有一堆牛批的本事,不要问,不要管,不要传。这就是我们‘老六队’的三不要队规,明白了吗?”

  “这小子估计是被塞外的风沙吹傻了,我要回关家军了,你们想陪他疯就留下吧。”楼燕不屑转身要走。

  就在这时,只见林川手腕上的以太手环柔光一闪,一把加装了消音器的HK417精确射手步枪出现在了桌上。

  不等大家反应过来,林川举枪就射,子弹噗噗噗贴边滑过楼燕的身体,在反锁的房门上打出了一个人影轮廓。

  楼燕呆立在了原地瑟瑟发抖,那呼啸过身体的弹幕,就算她没经历过也明白,刚才死亡和她只有毫厘的差距。

  “还有人不信吗?我还有一招蒙眼射击的绝活,有没有人想体验一下?”林川放下了还在冒烟的枪口,看着众人从感激到愤怒,到诧异,到嫌弃,到恐惧的表情,很是满意。

  “神仙队长,您乃世间唯一真神,我对您的崇拜尤胜天山雪厚,江河绵长!”  李狗剩儿已经着了林川的道了。

  “你到底是谁啊?”熊瞎子疑惑道。

  “朋友,别忘了队规。你们不能对我发问,我说什么,你们信什么。你们只需要知道,把命交给我,我会比你们过去的任何一个长官都珍惜它。”林川的立威仪式完毕。

  如果说刚开始大家还是冲着饷钱,冲着约定,冲着好奇来到这里,现在他们只冲着一点,活着。

  林川除了卑鄙无耻,丧尽天良,各种孤儿行为外,作为队长其实还是蛮好的。

  例如他让李狗剩儿给大家准备的军马,全是汗血宝马,日行千里动如脱兔,每一匹的价格都比他们的抚恤金还贵。

  从保命阁里采购的最顶级乌钢扎甲,黑鳞环臂甲,麒麟盔都是5品将领级的防具。

  知晓肺痨鬼善使双刀,林川特地选了两把百炼户撒刀。过去肺痨鬼早就想买,但标价太贵,只舍得用军队发的流通货凑合,留钱买药吃。

  熊瞎子原来就是骑兵出身,善使长枪,林川给他配的是白羽亮银枪,那寒光凌厉的枪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从赵云墓里倒斗出来的。

  到了楼燕,林川在保命阁挑了很久的战弓,着实找不到一件称手的。射得远的太笨重,射得快的没杀伤。于是乎,林川亲自出了图纸,让阿瞒集合了十几位工匠用了一上午的时间,硬是打造出了第一把明代的复合战弓来。

  这战弓的模样通体乌黑,两端固定着两支飞轮,拉满弓弦弓身不带弯曲,但手感极佳。楼燕好奇的站在屋顶举弓试射,食指轻放,箭羽犹如闪电击出,200米外有间客栈挂着的灯笼应声炸裂。

  “好弓!”楼燕惊呼,手中的神兵发力诡异,开弓吃劲,但越拉越轻。

  “好箭!”林川庆幸,自己有了一个堪比狙击手般的远程攻击点。

  至于李狗剩儿,这家伙因为太怕死所以全点了防御,弄了一身比大掌柜还厚实的铁浮屠重甲不说,还选了两面精钢臂盾,就算是林川都觉得这家伙要枪毙上一分钟才能打死吧?可怜要驼起他的马儿,这辈子算是倒了血霉了。

  最后,也是林川最重要的队员——于谦,看着这干净像白纸一样的新兵蛋子,林川犹如大师看着璞玉。一个顶级的狙击手,最渴望的就是一位顶级的狙击助手。

  “听着,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副官。上了战场,你不得离开我超过6尺,你的眼里只有我。这个东西,你要背着,就算睡觉也不许离手。”

  林川说着,将装满枪械的藏金龛递给了于谦,“不许喊累,不许叫苦,听见我说‘枪来’,眨眼我就要能触碰到它,明白吗?”

  “明白,大人。”于谦点头背起了只比自己短上一个头的藏金龛,高达50斤的装备对于这小身板来说颇有些残忍。

  “你可以死,藏金龛不可丢,它就是你的命。”林川再一遍强调。

  “明白,大人说什么,我做什么。”于谦没有一丝怀疑,从此,林川连上茅房都有人在旁边杵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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