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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江湖传说(求订阅)


古道,西风,快马!

    英雄,美人,烈酒!

    这是人人心中都向往的江湖,可实际上,江湖真的是这样吗?咱润哥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高速你,不是这样滴!

    试问:以上种种,除了西风,剩下的哪样的不要钱?

    刚刚做了验证,证实陆小凤世界的银票根本不能在绝代双骄的世界里花,足足损失了好几十万两银子的丁修,此时此刻,大感郁闷。

    感觉自从来到了这个世界,自己的财运就变差了,先是在大漠绿洲,丢了自己定制的苗刀夜莺,现在又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银票不能跨界使用,唉想想都是泪啊!

    好在,还有怜星陪伴在身边。

    常言道:钱场失意,情场得意!

    虽然不知道这个“常言”到底是什么人,但他说的话确实很有道理,正是因为兑银票的事,他被怜星开了一场小小的笑话,可也因此让两人之间多了不少交流,感情升温不少!

    原本,两人商量着先往移花宫,因为怜星想要回去确认姐姐邀月的安危,而丁修则是想去拿回自己的苗刀夜莺,却不曾想,就在这时,一则江湖消息流传了过来。

    江湖传闻,天下第一神剑,大侠燕南天的结义兄弟,号称天下第一美男子兼天下第一大好人的玉郎江枫,因为万贯家财,被一伙名为十二星相的贼人给盯上了。

    就在几天前,江枫在外出的时候,被十二星相中,号称四灵之首的庞文率众围杀,差点丢了性命,好在,他的运气还不错,在即将殒命的危急时刻,遇到了从大漠回返的移花宫大宫主.邀月!

    面对江湖上盛传的天下第一美男子,即便是眼光高如邀月,也忍不住的为之动心,于是乎,向来讨厌男人的她,破例出手击退了十二星相众杀手,从恶龙庞文的手中,救下了玉郎江枫。

    而且,许是因为在大漠中遭遇沙暴,导致妹妹怜星意外始终,生死不明,邀月出手狠辣,虽然没能当场杀了恶龙庞文,却也将这个四灵之首打成了重伤,狼狈而逃。

    原本,邀月是想追上去彻底杀死庞文的,奈何,玉郎江枫伤势严重,权衡思量下,邀月只能放弃追杀庞文,转而将玉郎江枫带回移花宫救治。

    听到这个消息,丁修当即就傻了眼,他忍不住的想,这个玉郎江枫到底长得有多帅,居然能够让邀月那个满身臭脾气的女人,都心甘情愿的为之倾倒。

    再联想到先前在大漠中,邀月一副要砍了自己的模样,丁修心里顿时生出了一股怨念:难道是因为我长得不够帅吗?

    怜星也是忍不住的为之一愣,足足过了好半响,才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感叹:“真是没想到,原来姐姐也有动心的一天。”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丁修绝不承认,玉郎江枫长得比自己帅,他只道:“这世上的人事物,都是讲缘分的,缘分到了,挡也挡不住,或许,这个玉郎江枫,就是你姐姐的缘分。”

    好吧,他之所以会说出这样的话,完全是因为他没看过绝代双骄,也正因此,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堂堂的移花宫主邀月,那样高傲的一个女人,居然会被自己手下的一个婢女截胡了心仪的男人!

    当然,他就算是知道了,也不会对邀月有任何同情,相反,他还会哈哈大笑:让你丫的非要追着我砍,这下知道招惹润哥的下场了吧!

    怜星不会读心术,所以她不知道丁修心里的恶趣味,不过,这意外传来的消息,倒是改变了她的想法:她现在不想回移花宫了!

    对此,丁修当然不会有异议,毕竟,他既非情场小白,也不是钢铁直男,作为一个老司机,他知道在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表什么态!

    于是两人索性便动身,前往去找寻怜星口中的神医万春流!

    不管在哪个世界,神医都是江湖上最受欢迎的人,哪怕这些神医往往都有着这样那样的怪癖,也还是会被人敬若神明,毕竟,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平时或许看不出来,但真到了要救命的时候,还得靠神医!

    此时的万春流,还没有因为误医死开封城九十八人,躲入恶人谷中钻研医道,但他的医术却早已天下闻名,即使比起江湖中那些成名依旧的大侠,也不遑多让,而也正是因此,找他还是比较容易的。

    在江湖上,名气越大的人,往往越是好找,因为他呆在那儿,就像是黑夜中的指路明灯,总是能让人一眼就看见!

    为了医治手脚残疾,怜星带着丁修直奔开封而来,两人快马加鞭,不过几天时间,便就来到了开封境内,再找人一打听,立刻便就知道了万春流的医庐所在。

    与一般在闹市中开设医馆的大夫不同,万春流的医庐在郊外,一个幽静的山谷中,因为来找他的求医的,多是身患疑难杂症的人,在闹市反而不方便。

    两人来时,迎面就见到几个提刀拿剑的江湖人从山谷里出来,显然都是来找万春流求医的人,看他们有说有笑的样子,不用问也知道,效果应该很不错。

    进入山谷,向前深入,不多时,便就看见,一条清澈的小溪旁边,结着七八座茅屋,茅屋前后左右都是花圃,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草。

    两个人,不管是丁修,还是怜星,都有非凡的眼力,所以一眼便能看出,花圃之中栽种的,其实都是药草,五花八门的种类之多,少说也有好几百种。

    要知道,药草的习性各异,往往对种植环境有着十分苛刻的要求,达不到要求,药效就不佳,甚至直接就不能种植成活,可现在,万春流却能将它们种植在一起,而且还成活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表现。

    “看来,伱口中的这位神医,确实有两把刷子!”

    丁修见状,忍不住一声赞叹,旁边,怜星当即回之一声轻笑:“若非医术高明,他也不可能被江湖中人尊为神医。”

    说话间,她以来到了正中一间茅草屋前,扬声开口道:“神医万春流可在,小女子怜星,携好友丁修,前来求医!”

    她的声音明明不大,却清清楚楚的回荡在四周,同时,一股劲风呼啸,径直撞开了茅屋门户,露出里面一位神清骨秀的中年人来,此人赫然正是闻名天下的神医万春流!

    “嗯?!”

    乍然见到怜星和丁修,万春流登时心生警兆,他也是江湖中人,自然不会没有听过移花宫二宫主的威名,至于丁修这个名字,虽然比较陌生,可能够成为移花宫二宫主的好友,便已足见其之不凡!

    想到这里,他二话不说,连忙满脸笑容的迎了出来:“未知贵客登门,有失远迎,招待不周之处,还请万勿见怪。”

    “万神医说笑了。”

    怜星盈盈出声道:“原是我们冒昧登门求医而来,事先有未曾递上拜帖,现在又怎能怪神医不曾远迎?”

    “不怪就好,不怪就好,两位里面请。”

    眼见着怜星似乎并不像江湖传说中那么可怕,万春流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连忙将两人迎入客厅,待分宾主坐定后,方才试探着问道:“听两位此番来意,是为求医,但不知道病人现在何处?”

    怜星也不卖关子,当即直言道:“实不相瞒,我就是那个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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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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