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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章


其实吧。

    陈凌也是相信秦岭以前是有很利害的古老犬种的。

    甚至他有点相信,所谓的过山黄、驴头狼、山混子之类的民间传说里的东西,曾经也是存在的。

    只不过应该都是一些较为奇特,数量稀少的生物罢了。

    之所以这么相信。

    一是,狼巴子,也就是狈的出现。

    二是,从韩教授嘴里知道的一件事,说是以前在民国的时候,云南那边是有犀牛的。

    三是,陈凌以前听父亲讲过,说父亲小时候那会儿,还能看到秦岭的伐木工人,往外面运大树,那树大到什么地步,树木的直径,都比成年人的身高还要长。

    想想这些,再想想什么古老的犬种啊之类的,那就都是小事了。

    而随着秦岭原始森林被逐渐破坏,很多生物消失也属于正常。

    当初韩宁贵说过,这狈是怎么来的。

    其中一个可能,就是在战乱年间,古老种的野狗和狼交配,有几率诞生出来的。

    什么是古老种的野狗呢?

    就是说,他们有一个猜测,即便狗是从狼驯化来的,但最开始的狗,也很可能跟别的犬科野兽杂交过。

    才慢慢的从狼演化成狗。

    为啥有这个猜测……

    陈凌也可以理解,那就是现在的科技手段,并不完善,就像是化验人参和萝卜的成分一样。

    有的东西就是查不出来区别。

    但又泾渭分明的,是两个区分开来东西。

    狼和狗也是这样……

    澳大利亚,野狗肆虐都多少年了,到现在也都还是野狗,并没有成为狼。

    所以他们就有了这个大胆的假设。

    一旦这么假设……

    那古老犬种的说法,也就不难理解的。

    也就是说古老犬种,蕴含未知犬科生物的血脉更为浓郁。

    再加上,地域分化,环境也是会改变野兽基因的。

    东亚狗和中亚狗就不一样。

    平原狗和山区狗也不一样。

    南方北方……

    总之,很复杂。

    就显得某些古老犬种比较稀有珍贵。

    不过这倒给陈凌提了个醒。

    “现在找不到所谓的古老犬种,那通过返祖狗,和狼,或者狼巴子、豺狗子等杂交,那也是个很好的想法啊。”

    返祖狗在山区很好找的,返祖狗有着狼的体色,但身上又有小块黄斑,眼圈也是有暗黄色纹路,狗并不漂亮,但一般忠诚护家,很受老辈人喜欢。

    “阿凌,都说好了的,今天让银环姐姐帮着你挑一件大衣的,你这一大早又跑出去没人影了。”

    中午在梁越民家吃饭,陈凌正满脑子嘀咕呢,王素素领着睿睿和两条大狗走进来,看到他就抱怨起来。

    睿睿倒是一把扑到他身上,往他身上爬,笑得贼欢:“爸爸,雀雀好玩。”

    “雀雀好玩啊,回家爸爸给你养两只,好不好啊?”

    陈凌笑眯眯的抱起他,对王素素道:“我不太想买衣服,咱们之前不是逛过吗,穿在身上不好看。”

    “什么不好看,你就是嫌麻烦,不想去试衣服,我可告诉你啊,你不买今年冬天咱们家里没你衣服穿了。”

    王素素哼了声坐下来,一边摸弄小金的耳朵,一边说道。

    陈凌今年的身材又高壮了些许,人高马大的,很是英武,导致家里的冬衣都显小了。

    还好今年天暖,棉裤不用穿,但是毛衣毛裤就那么几件,换不太开,正好来了市里,王素素就想着给他买两件新衣服的。

    加上这都腊月了,顺便也把过年的新衣服买了,这不挺好的嘛。

    哪知道,陈凌懒得不行,根本不愿意去。

    一早出去玩,也不愿意去买衣服。

    “别担心,我衣服好买得很,内穿的衣服没个好看难看的,暖和就行,我外套就更好挑了,我冬天不是夹克就是大衣,这在咱们村里已经很时髦了好吧。

    买那么多衣服干嘛?”

    陈凌不是不在乎形象,主要是在村里,用不到太正式的衣服。

    王素素抬头看了他一眼,不肯放过他,“总有你的歪理由说,那你不愿意在市里买,咱们就等改天去省城了再买,省城商场更大。”

    “好好好,买买买。”

    陈凌无奈答应,看了媳妇一眼,瞧她一身粉红羽绒服,脸蛋白嫩嫩,眼睛清澈灵动,黑白分明,穿得跟个小姑娘似的。

    就笑道:“我啊,其实是想着,让吴老他们给咱们从港岛捎两件衣服过来,什么丝袜啊,小短裙啊,小礼服啊,你在身上一穿,跟女明星一样。”

    “呸,我看你是孩子生完了,又不老实了是吧!”

    王素素闻言羞怒交加,伸手就掐他胳膊,把陈凌掐的直抽凉气。

    睿睿趴在他怀里跟着咯咯笑,也伸手来掐。

    “疼疼疼,别闹,快撒手,这是在别人家。”

    陈凌赶紧扒开媳妇的小嫩手,解释道:“我是夸你呢,又没别的意思。”

    他哪里不知道,媳妇为什么炸毛。

    还不是听到自己口中的女明星嘛。

    其实根本没必要,人家老王早就退圈好几年了。

    早不是女明星了。

    “叔叔,叔叔,李爷爷家的八哥真聪明,它刚才还在学开拖拉机呢。”

    小胖子和小栗子跑了进来,兴奋的嚷道。

    睿睿也一下来了精神,从陈凌怀里直起身子,眼睛亮晶晶的道:“雀雀,说话。”

    “是吗?走走走,咱们出去瞧瞧去。”

    陈凌把儿子放下来,和王素素带着三个小家伙到外面的小花园,看对面大爷家养的鸟。

    这大爷听柳银环说是之前市电视台的副台长,退休后养这些东西玩的。

    不过养的不专业,就是图个高兴。

    在专业人士,比如余启安这类人眼里,这大爷养的鸟属于是卖不上价钱的差鸟。

    因为它们的叫声全都是乱学一通。

    比如八哥,是拖拉机也学,骂人的话也学,其他奇奇怪怪的叫声也学。

    这种鸟当然就算不上精品。

    但在小孩子们看来,就觉得很好玩了。

    “这鸟确实挺好玩的,看来我得再给动画片里加个角色了,跟狮子王里的猫头鹰似的,搞个说话的鹦鹉……”

    陈凌思维很跳脱,陪着孩子们玩耍,脑子的各种想法还在乱蹦。

    动画片的事,狗场改造的事,甚至是后面对狗繁殖,卖狗的事。

    过了会儿,就听哇的一声,婴儿的啼哭声传来。

    是柳银环和秦月茹抱着康康、乐乐两个小娃回来了。

    柳银环慌里慌张的喊道:“素素,素素,快来帮把手,不行了,两个小家伙看到你们在外边,露馅了。”

    陈凌和王素素就赶紧上过前去,把两个小娃接到自己怀里安慰。

    经常哄娃了,哄两下两个小家伙就很快不哭了。    

    高秀兰和王存业跟着柳银环两人回来的,见状笑道:“这两个小傻蛋,看到我跟你爹跟着呢,还以为银环两个是你跟凌子呢,一路上不哭不闹,可把我们给乐坏了。”

    “是啊是啊,我俩一路上说话,他们也没觉得不对,乖得很呢,下午我们再带出去溜达溜达,这次让黑娃两个跟着,他俩指定更认不出来。”

    柳银环乐呵道。

    今天她和秦月茹出门买菜的,把两个小家伙带上了。

    带上的时候呢,就是把两个小家伙反抱在怀里,也就是背部贴紧自己怀里,脸朝前看着。

    这样的话,他们两个就不知道是谁抱着自己了。

    还以为跟着妈妈呢。

    不哭也不闹的。

    直到现在回来了,看到爸爸妈妈在花园里面,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这敢情好啊,有人帮我带娃,我也能再歇一歇了。”王素素一听这话高兴得很。

    这一年多来,可把小媳妇累坏了。

    哪怕家里没人让她干活,好吃好喝的管着,那也不行。

    憋在家里,守着三个闹人精,心太累了。

    “是吧,我们俩帮你带娃,你跟富贵可得管好我们吃的,富贵可是说了,他学会了做民国小零食呢。”

    “小事一桩,这还不好说嘛,家里没别的人在,就该让他给咱们摆弄吃的。”

    王素素小手一挥,就把陈凌给卖了。

    陈凌倒也无所谓,让他下厨这算个啥,跟玩一样。

    “民国小零食今天就算了,我这下午还有事儿等着我干呢,狗场那边你们也知道,问题很多。”

    陈凌说道:“我这可不是找借口哈,晚上回来早了给你们做糖葫芦,给你们变着花样做。”

    “行,我们信你,好了吧?”

    “看看,我们刚刚从药店买了这么多的陈年艾绒,专门带回来熏屋子,这种能用吧?”

    “能用,能用,这艾绒就是要用陈年的才好呢,等吃过饭后就点上熏一下吧。”

    陈凌摸了摸那些艾绒,有一种压实感。

    证明质量还是不错的。

    今年冬天这个天气,入冬之后就没下雪。

    暖冬天气干燥,咳嗽、感冒、发烧各种流行病症频发,城市里比乡下严重太多了。

    在各个年龄段的孩子身上,表现的尤为突出。

    陈凌一家子带着孩子过来,当然要小心一些了。

    教师家属楼那边,陈凌昨天刚熏过醋,但那个味道太难受,孩子们受不了。

    艾绒要稍微好一点。

    就买些艾绒吧。

    梁越民他们这里也是一样啊。

    也得让他们杀杀毒。

    这些病毒、病菌属于肉眼看不见的东西,陈凌再怎么有恃无恐,该做的防护,那也是必须要有的。

    对自己的孩子,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一大家子人,晌午吃的手擀面,吃过饭后,陈凌就开着车到了下面的乡镇,找那些民间养斗狗的人。

    这些人相比一般人来说,无疑是喜欢狗的。

    再说了,也基本了解狗的习性。

    雇佣他们到狗场养狗,陈凌也放心一些。

    这个年月的工资水平非常低,像是之前山猫哥嫂雇的那些人,一个月下来也不过给一百块钱。

    一个月才给一百块钱,听着那是相当少。

    但是跟建筑队的小工一对比,那些小工每天才十几块钱呢,还不是整个月满三十天有活干。

    这一对比,比小工的工资条件还要好,挣钱还要多。

    而且养狗,喂狗打扫卫生,比小工可轻松多了。

    这么一算下来,当然是养狗这个划算了。

    那些雇来的人,没一个主动提出不干了的。

    但陈凌还是不想留他们了。

    这些人不懂养狗,把狗养的太差劲了。

    整天把狗像是喂猪一样对待,这样怎么行呢。

    时间长了,狗会疯掉,会伤人,不小心的话,大型狗是会咬死人的。

    所以找懂狗的人来养,这是必须的。

    现在的人,即便是城里的,只要不是职工,也不会像是后世那样,天天上班。

    大部分就跟打工一样,有活了就去干,没活干就在家歇着。

    干一两个月,休息半年多,这是常有的事情。

    陈凌找到这些斗狗的,固定工资,每人每月二百块钱,就有大帮的人乐意干。

    把这些人喊过来之后,到狗场里看了看狗,觉得没啥问题之后,就开始继续找人翻建狗场。

    当天找到人,第二天就开始干。

    建材什么的也是一早送达。

    紧挨着市里,翻建一个狗场而已,这种事简直再简单不过了。

    至于狗场里的狗,在狗场动工期间待在哪里,这个也简单。

    直接把它们赶到距离狗场不远的果园里就行。

    他们这个地方,有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果园比较多。

    城里、乡里,很多地方都有修建果园。

    果园以前是集体的,后面允许个人承包。

    但不管什么性质的果园,里面都是有一些围挡和房子的,这是看守果园用的。

    这些简单的围挡和房子,对大狗来说没什么用处。

    但是可以用来给小狗崽子们提供庇护的地方。

    陈凌想着把它们赶到果园之后,让黑娃两个守着就行,黑娃它们对这些狗那简直就是绝对的压制,不怕它们不听话乱跑。

    还有就是,那些狗也憋坏了,是时候让它们在一个宽敞通透的环境里面,撒撒欢,放松放松了。

    尽管这样会耽误陈凌一些时间,让他们不能短时间赶回去。

    不过也没关系了,回去也是一样,回去县城东边的林场也要修建呢,都差不多。

    反正市里又不是没有住的地方,一家人在一块呢,在哪里都一样。

    安排好这些事情之后,当天晚上,那肯定是没办法给孩子们做糖葫芦吃了。

    陈凌简单吃了口饭,就带着黑娃小金两个出来了。

    到了狗场这边,又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夜间小猎。

    这家伙,一百多条大狗在两个狗王的带领下,在麦田和林子里到处肆虐,那阵势跟鬼子进村扫荡似的,什么野鸡、野兔全都被吓得瑟瑟发抖。

    跑都不知道往哪里跑。

    甚至有胆小的兔子,慌不择路之下,一头撞到陈凌汽车轱辘上的。

    陈凌差点重现一波守株待兔。(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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