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蒙学日常
第二天一早,刚到学堂还未坐下来,罗虎就蹿跑了过来。
那肥硕的身材,跑起来一颤一颤的,这是凌云在这里唯一一个见到的胖子,不然周围一片都是瘦才如骨,哪怕是他也不例外。
这个年代能吃这么胖,家境肯定差不到哪去,倒也令人羡慕,只见他小心翼翼地附在他耳边问道。
“凌云,昨日先生布置的作业你会背了吗?”
“哦,应该会一些。”
面对罗虎的热情,凌云显得有些平静,只是淡淡的回应。
他也想不懂,这个罗虎老是喜欢找他,他有这么招人喜欢吗?
“啊,你已经会了吗,我还背不下来,怎么办啊,凌云。”
一听凌云说会,罗虎拉扯着他的衣服,叫喊了起来,还一边流着鼻涕,把他着实吓了一跳。
我滴乖乖,这是随性即发啊。
你说你哭就哭呗,凌云倒不会有多介怀,但是你不能流鼻涕啊,
你虽小,但我怕鼻涕啊。
“凌云,你竟然会背诵了?”这时,一旁的赵龙也看了过来,一脸惊讶。
“我也不懂,估计会一点,你呢,背得怎么样?。”
凌云瞧见罗虎这么模样,属实吓人,前车之鉴,因此说得含糊其辞,他可不想再被这群小屁孩缠着。
他害怕哭声,特别是小孩的哭声,最是震耳欲聋。
“我还是背不熟,待会怕是要受罚了。”
“没事,趁着还未开课,还有时间,多背背。”
听到凌云的鼓励,大家临阵磨枪热情了起来,纷纷回到自己座位,摇头晃脑。
待到先生到来,并没有让我们直接背诵。
考校有一个过程,但也简单粗暴,先生先是把昨天的内容,让我们跟着读一遍,而后又给我们一盏茶的时间温习。
时间一到,立马叫停,按顺序让我们背诵。
“人之初,性本善。习…呃…呃,习不远。”罗虎支吾了一阵,最后三个字终于脱口而出。
第一个是罗虎,谁知他一站起来就哆哆嗦嗦的,凌云看着他抓耳挠腮地东张西望的模样,唏嘘一声,知道是背不下去了。
“错了错了,把手伸出来。”
先生拿着戒尺,对着罗虎的手连发三下,打完把戒尺往身后一放,罗虎才敢把红通通的手缩回。
战战栗栗的他脸面通红,一脸委屈,想哭又不敢哭。
接着是赵龙,背的吞吞吐吐,最后脸都憋红了,也只不过是背了一半不到。
……
“错了,又错了,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先生气急败坏,一路下来没一个能完整背下来的更不要说通顺了。
最后一个是他,前面的遭遇让先生气的七窍生烟,犀利的眼神似要喷出火花一般,使得对他不再怀有希望。
只见他摇了摇头,唉声叹气转过身去。
凌云有些激动,不知是紧张还是期待。
这段内容他昨晚已背会,加上昨晚入睡时有温习几遍,早已熟记于心。
瘦弱的身子学先生一样双手负在身后,摇头晃脑地背道,声音还带着奶味,只见他一气呵成,非常流利。
先生见状,立马转过身来,原本板着脸愁眉不展的他,此刻也眉开眼笑,干瘪的嘴唇露出了丝丝笑容。
“好好好,不错。”
惊讶的他转过身来,连说三个好字,把凌云从头看到尾,眼里带着审视。
凌云心脏紧张得几乎都不会跳动了,但他表面镇静得像若无其事。
而后就是对着凌云一顿夸奖,同时也告诫他切莫骄溢,当勤加勉之,他自然连连点头称是。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一月已过,这个季节已经慢慢转夏,天气也暖和起来。
在村里,只有李川这个老童生一个文化人,其他村人几乎都是不识字的。
现在他应该也算是村里识字最多的人了,起码三百千他能背会写。
凌云经过一个月的时间,终于成为了别人家眼中的孩子。
他娘一出门逢人就夸,你家孩子会不会背三百千,被问到的人总是一脸蒙圈,啥是三百千,三百千能吃吗?
他娘一解释,听懂的人自然是一顿乱夸,什么好听得词都用上了,把他娘的尾巴夸上天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出了秀才哩。
每每此时,凌云就劝他娘低调,低调再低调,不要一出门,逢人就说一通。
面对他娘的这种做法,凌云不禁捏了把汗,财不外露,文不显摆这对道理对他娘来说都不管用。
弄得他现在一去学堂,路上遇到长辈都要躲着走,他实在禁不住他人的夸赞,可是他娘才不理咧。
现如今的学堂,每当其他小屁孩被打被罚的时候,他总是能坐在一边安心看书。
启蒙,其实教的不多,因为蒙学主要的就是识字,学完三百千也就差不多毕业了。
因他学得比别人快,进度跟别人不一样,所以李川单独叫他到另一个房间,一对一教学。
一个月学完三本书,先生布置的作业每次都能圆满完成。
所以对李川对他是越看越喜欢,越教越爱不释手。
以至于每次看到他十岁的大孙子,连个三百千都背不完,越想越气,就差拳脚相向了。
李川经常言明,说他天质高明,应当继续读书。
凌云当然想继续读书,但是决定权不在他手里,所以每次回应都是“全凭父母做主”,一来二次,先生也知道这事急不来。
传授完三百千,接下来教的是弟子规,增广贤文等。
学完这些,时间又过去了一个月。这天先生把他带进书房,让他随便借阅,还说他能教的就这么多,剩下的只有靠他自己了。
把他留在书房,看着干净的房子,书不是很多,摆放特别整齐。
凌云知道,古代书籍珍贵的程度,李川让他单独进书房翻阅书籍,已经不单纯是爱才,更多的是信任。
单是他孙子都未能进书房一步,却让他一个外人进,此刻他的心暖暖的,同时把这份恩情埋藏心底。
每当翻阅一本书籍,凌云都小心翼翼,生怕撕破了纸张。这些纸不仅陈旧还有些霉味,感觉是很久远的书籍了。
这种味道,不管怎么晾晒,都还是存在的,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书香气息吧。
仔细翻阅,想看看有没有他感兴趣的史书,毕竟他迫切想了解这个朝代。
然而事实却是令他失望了,翻来覆去四书五经他都未曾见,更别说跟这个朝代挂钩的史书了。
“这不对,那不对,你怎么这么笨呢?如此简单的内容学都学不会,你看看凌云,不仅比你小还比你好学,而且还学得比你好。”
从书房出来,就见到李川的大儿子李振兴在打他儿子李启鹏。
一见到他出来,不知道有心还是无心,打的更狠了,打的得李启鹏哀嚎大哭,看向凌云一脸委屈。
一旁的凌云看得触目惊心,这玩意是真打啊。
“好了,别打,听着闹心。”李川看见凌云,便制止了儿子对孙子的鞭打。
随后李川唤他到茶几那边去,随后神神秘秘的拿出一道算术题,美名其曰是要比试谁能先解出来,其实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做出答案来。
凌云仔细浏览,题目是:“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
凌云沉思默想,李川紧张而又期待的望着他。
只见他在纸上划来划去,不一会站起来,笑而不答,而是若有所思问道:“先生,这题可有答案。”
“嗯?可是解了出来,快拿出来。”
瞧见凌云胸有成竹,他迫不及待的催促。
看着他心急如焚,凌云虽不慌不忙,但也不敢抓弄他。
只好说出答案:“二十三。”
李川一惊,不知所以,又按耐不住内心的求知欲望,“如何得来?”
凌云略做思考,答曰:“三三数之剩二,置一百四十,五五数之剩三,置六十三,七七数之剩二,置三十,并之,得二百三十三,以二百一十减之,即得。凡三三数之剩一,则置七十,五五数之剩一,则置二十一,七七数之剩一,则置十五,即得。”
“果真聪慧,这般难的题,一盏茶的时间都用不到就解了出来。”
李川一边夸他,一边叹息,为什么这么好的孩子不是自己家的。
“不敢,学生愚钝,只是先生教的好。”面对李川的夸奖,凌云不敢坦然面对,连忙作揖。
“你这解术题的天分尤在老朽之上,有这等天分应当用在科考之上,勤加用功定能考取功名。”
每每此时,李川在用词上夸他丝毫不吝啬,同其他人的待遇相比,简直天差地别。
还记得当初李川见他学习这一方面比较聪明,为了让他不要过于骄傲,想着用算术打击他一下,随后心血来潮教他算术。
“凌云你过来一趟。”
李川兴致勃勃把他喊了出去,神神秘秘的从衣袖里抽出一张黄纸摊开。
凌云上下一看,发现竟是数学题,还是小学数学题。
上面写着:今有鸡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鸡兔各有几何?
“二十三。”谁曾想,凌云脱口而出。
李川大吃一惊,不可置信,接着在掏出一题。
“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
“二十三。”
李川膛目结舌,呆若木鸡。
随后把自己这些年收集的数题全部拿了出来,凌云都能一一解出,而且时间极快。
令他备受打击的同时,暗叹他这个学生简直惊为天人,数学的天赋尤甚。
而后每每有出奇的术题,都要来跟他较劲一二。
可是你要跟一个现代大学生比算术,而且还是个理工男,结果可想而知,自然是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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