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参加宴会
绝望有时候就是这般来的没来由,不管不顾地出现,从来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也不问问他是否愿意。
一旁的胖子,注意到神情沮丧的凌云,小心翼翼地扯着凌云的衣袖,轻声道,“没事凌云,我们明年再来,你看不是有我陪着你吗?我也没上榜,想想是不是就没那么伤心啦?”
凌云哭笑不得,心想胖子你这样到底是安慰人,还是挤兑人?
不过他也知道胖子的本意是好的,所以也不纠结他说话的方式,只是默认点头。
就在凌云准备认命,转身回房的时候,铜鼓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一声敲一声响,声声震荡凌云的心绪。
本就心烦意乱的他,心跳跟随着铜鼓声哐哐直跳。
呼吸声越来越重,心跳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突然铜鼓声跟随着官差,再次进入王府,前方的官差声如洪钟道,“凌云老爷在吗?”
凌云心麻意乱,直瞪瞪地盯着几位官差,霎时间忘记了答话。
“凌云老爷,是在这吗?”官差不确定地再次问道。
“在...在这。”凌云先是懵了好一会,随后陷入狂喜之中。
原本以为没希望了,以至于刚刚一副失魂落魄,如今峰回路转,他竟然中了。
联想到刚才的声音,莫非自己真的是第一名?
想想实在是无比震惊,凌云突然觉得他的腿有些发软,不管他怎么用力,就是没有劲。
“恭喜凌老爷,贺喜凌老爷...”话说一半,声音突然顿住了。
凌云不明所以地看向官差,只见后者不确定地试问道,“你是凌云老爷?”
“我是叫凌云,应该是了吧。”凌云被他问得有些不确定道,不禁怀疑难道同一个考场还有重名的不成?
报信的官差原以为案首是个槽老头子,就算不是至少也是中年男人,预想不到的是眼前这年轻人,竟然声称自己就是凌老爷。
他他不禁起了怀疑,莫非重名了不成?
于是小心谨慎道,“凌老爷可是灵山县人也?”
“正是。”凌云点头称是。
官差一听,准是眼前这人没错,不由得在心里惊叹,真是年轻有为,潜力无限啊!
确定没认错人,官差连忙贺喜道,“恭喜凌老爷,贺喜凌老爷,凌老爷中了,是案首。”
虽然他联想刚才的声音,猜到自己是第一名,但当官差亲口报出来的时候,还是震了一惊,身子后退了半步。
官差急忙将他拉住,关心道,“凌老爷,您没事吧?”
“我没事,我没事。”凌云嘴上说没事,可是身体却抖的很诚实。
凌云感觉自己的身体有些飘飘然,摸了摸自己的脸,还好自己没有神志不清。
他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范进中举之后会疯了,他现在就感觉自己处在一种不真实的状态。
就像是一道灵魂,有意识,却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一旁的胖子和王景辉反应过来之后,急忙来到凌云身边,两人一人一边,将他搀扶着。
胖子示意小兵上前发钱,话说不知道小兵手里,哪来那么多钱。
五个官差,他愣是一人给了一两银子,气得凌云那个心疼啊!
官差走了之后,凌云挣扎着站起来,恨恨盯了一眼小兵。
小兵被盯得心里发毛,莫名其妙,心想难道是自己又做错什么事了?
要不然他怎么感觉,凌云看他的眼神,这么凶很?
就像是老虎看到猎物的表情,恨不得张牙舞爪将他吞掉。
听到凌云竟然得了案首,王文轩夫妇从房间走了出来,正想同凌云打招呼贺喜,只是见他这幅模样,也不忍心上前打扰。
凌云躺在房间里,看着天花板,嘴巴一直咧着,不停重复那句,“噫!我竟然中了,还是个案首。”
房间里只有凌云一个人,他忽然觉得一切是那么的不真实,真是恍如昨日。
......
两日后,安州知府府邸学子宴。
凌云本来知晓自己上榜之后,第二天就迫不及待收拾行礼回家,却在准备出王家的那一刻被王景辉拦了下来。
说是中了秀才的考生,会被宴请到知府府邸,参加秀才学子宴。
这个怎么有点像朝廷为考生办的庆功宴似的。
无奈凌云只得往后推迟回家的日期。
“凌云,要是你穿这件吧?这是我上午托下人按你的尺寸新买的,还是白色布料。毕竟待会面见的人,可是学政大人和知府大人这样的大人物,你这样会不会显得不够庄重?”王景辉语气心长,站在凌云旁边劝道。
凌云摇了摇头,他觉得这样挺好。
总不能因为见的人是做官的,他就穿新衣服吧?
难道穿衣服就能够代表内心的尊重吗?
诚然不是?
再说了,这衣服可是大娃和杨氏一针一线做出来的,他穿着去参加学子宴,会让他觉得家人也有参与感,毕竟他可是案首。
于是不管王景辉怎样苦口婆心、用心良苦,他都不为所动。
他又不是去阿谀奉承拍马屁的,没必要穿的光鲜亮丽。
做自己才是最真实的!
凌云穿着干净发白的白衫,其实做衣服的时候,杨氏是不乐意做白色布料的,说什么不吉利,于是要将其换成其他颜色。
只是在凌云的再三乞求与撒娇卖萌下,杨氏才勉强同意,因为不拿来做衣服,就代表着将这块布料给浪费了。
终于,他有机会穿着大娃和杨氏做的衣服,去参加所谓的秀才学子宴。
要是让杨氏俩知道凌云竟然穿着破旧的衣服去面见朝廷大官时,不知她们会作何感想。
凌云同王景辉等一众学子,在下人的指引下,走进了李怀仁的府邸,这时安州知府的住所。
这座府邸和王家府邸相比,风格迥异,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亭台楼榭,小桥流水,鸟语花香扑面而来,真让人在这夏天感到心旷神怡。
府邸的各种植物栽植特别有讲究,别有一番风味!
凌云竟然还在院子里看到了竹子,古代文人多爱竹,当朝文人也不例外。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
平生栖息地,必种树竿竹。
竹子是高雅纯洁的象征,因此古人常在自己居住之地,种上一些竹子,以表示自己向往竹子高洁傲岸的品格。
(https://www.66kxs.net/book/3139/3139804/90967799.html)
1秒记住66小说网:www.66kxs.net。手机版阅读网址:m.66kx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