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你掐住他脖子啊
第11章 你掐住他脖子啊
金婆婆动作很利索,不到五分钟就把门锁换好了。
沈鹿摸摸鼻子,有点不敢往外面看。
“尸体我已经喊人处理了。”金婆婆看出她的心思,将工具放回工具箱,“你自己小心点吧,住在这里的人,没几个是好人。”
沈鹿歪头,眨巴眨巴眼,“可婆婆你很好啊。”
金婆婆怔了下,有些不太自然:“我是你的房东,你要一直租我的房子,我才有收入。”
她才不是那种烂好心的人。
烂好心的人活不长久。
沈鹿嘻嘻笑了下,没有再说话。
金婆婆离开后,沈鹿小心翼翼探出半个脑袋,看了下走廊。
地面没有血迹,跟平时没什么两样。
对于一不小心杀了几个小混混这件事,沈鹿在知道的时候除了心里咯噔了一下以外,并没有什么罪恶感。
既然决定要在这个废土世界好好生活下去,那就按照这个世界的规则来,没必要把以前的那一套搬过来继续套用。
只不过莫名还是有点怅然。
在这里活着还真挺不容易的。
收拾好情绪,沈鹿把昨天特意留出来的食材做成早餐,和伏城分了吃完。
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对此,沈鹿深以为然。
带上工具,沈鹿兴冲冲去了三号垃圾场。
今天的目标是捡多多的垃圾,换多多的食材,赚多多的星币和人气值。
因为换门锁的缘故,今天沈鹿到垃圾场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了。
沈鹿把自制的口罩一戴,去了一块没去过的区域。
这里的金属垃圾堆的很高,足有四五层楼那么高,而且多以架子和棍状的金属为主,风一吹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好像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似的。
来这边的人很少,沈鹿不清楚他们是觉得不安全,还是这边搜刮干净已经没有值钱的垃圾了。
但沈鹿不太想和太多人待一起。
一个小时过去,沈鹿找到了四五条钨丝,几块成色不错的钢板,拇指大小的铜块,还有米粒大小的银子。
这一小点银子是沈鹿在一个零件上拆出来的,小小一点,要不是探测仪一直闪红灯,她绝对没这个耐心拆零件。
“滴、滴、滴!”
尖锐的汽车喇叭由远及近想起来,沈鹿下意识抬头,看见一辆有巨大车斗的车开了过来。
一瞬间,在三号垃圾场的人纷纷往车跑过去。
这是?
沈鹿好奇的凑了过去。
车斗上扬,门闸一开,哗啦一阵响,乱糟糟的东西倾泻而出。
沈鹿:……
哦,原来是来倒垃圾的垃圾车。
光看车的样子,可真不像是垃圾车。
那黑红配色,和极冷硬的线条,很像是装甲车什么的。
机械文明高度发展,垃圾车也搞得很有档次。
大概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特色吧。
突然一股大力从后面袭来,沈鹿被撞了个趔趄,差点扑在一堆尖锐的金属上。
那人没有要停下来道歉的意思,衣摆高高扬起,绑住额头的布条在空中摇摆,好似一条快速游动的黑蛇。
只见那人一个箭步扎进闹哄哄的人群里,生怕抢不上新鲜的垃圾。
沈鹿磨了磨后槽牙,恨不得把那人抓起来电一电。
太过分了!
不就是去抢个垃圾,差点把她小命弄没了!
垃圾车倒完就走,没有去管捡垃圾的拾荒者。
沈鹿就在原地继续找垃圾,并不是很想去和别人抢。
刚弯腰扒拉金属垃圾没多久,倾倒新垃圾的地方爆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
“曾小刀,你把营养液给我放下,不然我今天要了你的命!”
“这营养液又不是你的,你说让我放下我就放下?”
“艹!我真是忍不了了,你他妈给老子死!”
有热闹看。
沈鹿兴冲冲抬眸看去,一个体型壮硕的男人追着另一个男孩跑。
沈鹿眼睛眯了几分,两个人她都不认识,但男孩绑在额头上的黑布条很眼熟。
哦,不就是刚刚差点把她撞倒的人吗?
曾小刀怀里抱着几只营养液,边跑边回头做鬼脸,“略略略,汪大个,傻大个,想追上小爷,做梦去吧!”
他曾小刀可是十七街区出了名的飞毛腿,汪大个怎么可能追得上他?
好巧不巧,曾小刀往沈鹿方向跑了过来。
路过沈鹿的时候,她悄悄伸下腿,曾小刀被绊了下,身形一晃,差点摔倒在地。
幸好他身体灵活,单手撑了下地面,硬是稳住了。
只不过怀里的营养液掉了出来,啪一声摔碎了,略微浑浊的液体流出,瞬间和地面融为了一体。
“艹!我好不容易抢到的营养液!”曾小刀心疼的要命,怒瞪沈鹿。
沈鹿双手背在身后,假装在看风景。
他撞她一下,她绊他一下,算是扯平了。
汪大个趁机追了上来,大掌一抓,揪住了曾小刀的后衣领。
“曾小刀,我看你还怎么跑!”
曾小刀英气的眉毛上扬,侧首瞄了汪大个一眼,突然一个猛冲。
汪大个下意识抓紧布料,结果刺啦一下,衣领在他手上,人却跑没影了。
“小爷我想跑就跑!”曾小刀人跑远了,嚣张的声音留了下来,“想抓我,下辈子吧!”
“他娘的!”汪大个忿忿一摔碎布料,呸了一口,“这狗东西滑溜的跟泥鳅一样!”
沈鹿觉得这个大个子是真的有点笨,抓住后衣领有什么用,你掐住他脖子啊。
一有什么不对劲,直接窒息警告。
“那个……”沈鹿凑过去,“你们因为什么打起来了啊?”
汪大个低头,瞧见一个用布蒙住半张脸的少女,视线快速扫过她身上脏兮兮的蕾丝裙,一下子就知道她是谁了。
最近十七街区住进来一对兄妹,哥哥残废,生死不知,妹妹穿着一条很昂贵的蕾丝裙,长得白净漂亮,像是落难的千金大小姐。
这样的组合很难不引起注意,不少人都在私底下猜测他们的身份,还有人想去做点什么不好的事。
汪大个虽然长得人高马大,看上去凶凶的,但他从来不去参与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每天勤勤恳恳捡垃圾,或者打点零工,要不是他有家人要养,开销比较大,也不会选择住在房租最便宜的十七街区。
面对沈鹿的问题,汪大个没有回答,转身走了。
与其回答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还不如再去扒拉一下今天新倒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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