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青袍公子,谁让我最爱吃牛肉呢
第326章 青袍公子,谁让我最爱吃牛肉呢?
沈炼在询问案情。
左诗做会议记录。
令狐冲虽然刚刚经历激战,身体非常的疲惫,但还是强行打起精神。
“刺杀我的是个醉汉,戴着唐朝时期的鱼符,自称贺知章贺尚书,我看到杀手的时候,杀手刚好躺在井边。
我担心他跌入井中,便去把他给扶了起来,不想他出手偷袭,好在我胸前有酒杯阻拦,这才没被一击点杀。
沈大哥,我记得你说过,贺知章当年好像就曾喝醉了跌入井中……”
宁中则满是担忧的看着令狐冲。
岳不群气的差点吐血。
老岳真的教了文化知识,但令狐冲对这些没兴趣,总是学不进去,教了那么多诗词,就记得贺知章爱喝酒。
沈炼笑道:“这是杜甫作的《饮中八仙歌》,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这人虽然自称贺知章,但他真正想做的,却是让你水底眠。”
“什么意思?”
令狐冲不解的问道。
“这是特殊的杀人技巧,就是根据对方的状态,所处的环境,制造出不是意外的意外,让断案人无从查起。
比如,你喝醉了酒,走到水井边的时候,失足跌落水中,淹死,这岂不是很正常?我也找不出任何破绽。”
沈炼接触过各种杀手组织,也见识过诸多杀人手法,既有中原一点红那种一剑封喉,也有下毒大范围群杀,其中最难对付的,就是意外杀人术。
经常办案的都知道,最难破的案子不是那种设计八十个机关,制定二百个不在场证据,布局严密的杀人案。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做的越多,错的越多。
看起来精巧绝伦的案子,实际上处处都是破绽,并且牵一发动全身,找到一处破绽,就能直接拽出证据链。
最难破解的是激情杀人案。
某个人走在漆黑的大街上,看到某个路人不顺眼,怒火冲天,猛地拿起大石头砸过去,然后逃之夭夭,这种案子基本上都是悬案,郭不敬也没辙。
这个道理,杀手组织当然也懂。
杀手组织是与时俱进的。
故步自封,因循守旧的早已淘汰!
杀手这个行当,内卷无比激烈,别的行当做不下去可以改行,杀手的技艺如果过时,代价就是自己的性命。
葵花派知道招揽捕快,那些大型的杀手组织,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早在百多年前,江湖中便出现了利用意外、巧合,制造杀局的杀手,经过百余年发展,技艺早已趋向成熟。
令狐冲爱喝酒是真的。
令狐冲喝醉了酒也是真的。
所以他淹死在水井中,就算沈炼也找不到破绽,因为这完全符合常理。
好在令狐冲运气爆棚,怀里揣着祖千秋送的酒杯,再加上喝多了酒,腿脚比较虚浮,一推即退,意外的卸掉贺尚书的力量,否则早已躺在井中。
沈炼觉得颇为有趣。
贺尚书是个粗劣的模仿者,除了姓氏相同、喜欢喝酒之外,与贺知章绝无相似之处,甚至不知贺知章生平。
精妙绝伦的醉卧流云七杀手,贺尚书巧思的绝杀招式,败于祖千秋送给令狐冲的酒杯,巧的是,贺知章晚年隐居修道的地方,刚好叫做千秋观。
这岂非也是一种巧合?
令狐冲对付贺尚书的办法,堪称是逆天改命,他已经习惯使用战术。
他不再是原剧情那个行事莽撞,只知道用独孤九剑莽的莽夫,而是懂得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身长处的高手。
令狐冲是很聪明的,弱小的时候为了对付田伯光,可谓是奇谋百出。
学了独孤九剑才开始硬莽。
如今这应该算是他的正常水平。
生死搏杀本就是要扬长避短,以令狐冲当时的状态,既不能以独孤九剑破贺尚书妙招,更不可能比斗拳脚。
令狐冲最擅长的是用剑、破剑。
用剑的令狐冲武功最高,如果对方的武器也是剑,武功还能继续翻倍。
如何扬长避短呢?
首先自己手中必须有宝剑,其次则是给对方送上宝剑,当初他就是这么赢的慕容复,打的慕容复怀疑人生。
对付贺尚书亦是如此。
哪怕贺尚书精通“醉剑”,在他拔出宝剑的刹那,就注定会被击败。
令狐冲出门可以携带两把剑。
一把自己用。
一把给敌人用。
座右铭:不杀手无寸铁之人!
就算风清扬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独孤九剑还能这么用,真是长见识!
此举虽然属于“邪路”,但对于目前的令狐冲而言,却是很好的战术,等到日后功力精湛,便不必如此了。
到了那个时候,这种手段多半已经被人窥破,可以反过来套路敌人。
伱觉得我是“回屋取剑大侠”,实际上我弹指成剑,轻松秒杀强敌。
沈炼越想越觉得怪异,无论哪个令狐冲,无论如何褒贬,都不能否认他喜欢正面作战,喜欢用独孤九剑莽。
现在,他怎么成了阴人神君?
都怪朱月明那个死胖子。
好好的正道少侠,被他给带歪了!
岳不群略有担忧的问道:“我混迹江湖几十年,听说过这种擅长使用计谋的精锐杀手,却从未见过他们。”
宁中则问道:“沈捕头,这是哪家杀手组织的杀手?我们自问在外没有什么仇怨,此人为何要刺杀冲儿。”
“为了搅浑水,浑水摸鱼!同时也是为了挑战我,给我出难题,更是为了灭杀衡阳城的高手,把所有的好处全部都拿走,享受智计卓绝的快感。”
沈炼略带讥讽的说道:“这就是那些人的缺点,他们太聪明,太骄傲,他们喜欢看敌人垂死挣扎的模样。”
左诗补充道:“敌人死不瞑目的震撼眼神,死都不知怎么死的迷茫,还有处于绝望时的无助哀嚎,是他们最喜欢的场景,也是他们的最大享受。”
澹台镜明接着补充:“一个人做了很得意的事,如果不能公开说出来,会觉得很不痛快,会觉得很不完美。
他们炫耀的方式有三种。
一是对着绝望哀嚎的敌人,告诉他们事情真相,欣赏他们无能狂怒。
一是踩着敌人的头颅,这种人大多比较谨慎,不会被对手极限翻盘。
一是把做出来的得意之事,尽数都记录下来,闲着没事翻着看看,回忆自己的丰功伟绩,享受智慧的畅快。
夫君在此,敌人就算智慧通天,也不敢玩猫抓老鼠的游戏,必然会找机会一击必杀,踩着头颅炫耀智慧。”
令狐冲此时已经睡着。
<div class="contentadv"> 宁中则胆子极大,不惧死亡,听到这种险恶之事,也觉得浑身发冷。
岳不群内心有些阴暗小心思,现在觉得还是不必了,左诗和澹台镜明描述的险恶手段,他这辈子也学不会。
沈炼挠了挠下巴,思索这件事究竟是谁在布局,贺尚书出手,代表隐形人杀手入局,总不可能是宫九吧?
宫九比这傲慢多了。
这个怪物多半会直接杀入刘府。
沈炼对自己很有信心,宫九肯定非常享受与自己生死搏杀的快感!
这是宫九为数不多的享受!
……
“啪!”
贺尚书挨了一记耳光。
贺尚书在隐形人地位极高,平素行事极为傲慢,谁敢抽他的耳光?
但他此刻偏偏挨了一记耳光。
因为他任务失败了。
决定杀手地位的只有一个条件。
不是武功,不是美色,不是智慧,不是坚韧,更不是会不会守规矩。
是他们的任务完成度。
无论什么方式,只要完成任务,只要任务清单上的完成度是百分之百,那就是精锐杀手,是精锐中的精锐。
不能完成任务,那算什么杀手?
雇主雇佣你,不是看马戏的!
不能完成任务的杀手,栽倒在轻松任务上的杀手,在轻松的任务中,被人打一身伤的杀手,怎么算是精锐?
既然不是精锐,为何不能挨打?
打人的是个很文弱的青衫人,身材不高,脸上全无表情,死气沉沉,但目光闪动间却非常灵活,很有灵气。
很显然,他戴着人皮面具。
他的面具并不精巧,精巧的面具应该完全贴合面容,让人看不出来。
不是他不能做精巧的面具,而是他喜欢这张面具,这就是他的爱好。
暂时的爱好。
等到他不喜欢了,这张面具就会被撕成齑粉,然后戴上崭新的面具。
他不喜欢别人用过的东西,更不喜欢别人用自己用过的东西。
他的脸虽然诡秘可怖,但那双灵活的眼睛,却使他全身都充满了一种奇异的魅力,令人不由自主多看两眼。
“公子,我……”
“你失败了,败的非常愚蠢。”
青袍公子冷冷的看向贺尚书。
“哼!你是不是想说,令狐冲的剑法太过高明,他擅长独孤九剑,打败你的不是令狐冲,而是独孤九剑?”
贺尚书闻言冷汗涔涔。
这位青袍公子的心狠手辣,贺尚书非常明白,这是一个残忍歹毒,蛇蝎看到他也会甘拜下风的疯子、恶魔。
贺尚书自然不是什么好人,死在他手中的人没有三百也有二百,但与这位青袍公子相比,简直像是个笑话。
两人完全没有可比性。
隐形岛的精锐杀手,最深不可测的是宫九,最狠辣好杀的是木一半,最残忍歹毒的,就是这位青袍公子,他杀人时用的手段,让人不敢投胎做人。
“别怕,你暂时还有点价值,我不杀有价值的人,我不会杀你,当然也不能重罚,否则会减损己方战力。”
“多……多谢公子宽宥。”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如果你不能戴罪立功,就是没用的废物,咱们家的粮食不多,不可能喂给废物。”
“是是是,属下必竭尽全力。”
贺尚书身上流淌的汗水,足够他洗两次澡,由于他喝了很多酒,汗水中夹杂着酒气,再加上伤口的血气,味道十足十难闻,青袍公子皱皱鼻子。
“先去把自己洗干净,然后告诉我为什么会失败,再告诉我,杀光华山派满门上下,需要多长时间,我的时间并不是很宽裕,不要浪费时间。”
青袍公子挥手示意贺尚书滚蛋。
贺尚书连滚带爬的离开,丝毫没有顶尖杀手的傲慢,好似在逃离魔窟。
这里确实是魔窟。
因为青袍公子已经在想着,该用多少刑罚惩罚贺尚书的莽撞和愚蠢,他最大的罪过,是来见自己竟没洗澡!
这是十死无生的罪过!
“沈炼,真是很有趣的人,我感觉和你很有缘分,你可能不知道,从狄青麟身死开始,我就已经关注你。”
“你的凶煞,你的成长速度,你隐藏在莽撞之下的智慧,还有比蛮牛更发达的肌肉,无不让我深深沉醉。”
“这一局你该怎么应付呢?”
“我不会给你太长时间的。”
“虽然咱们无冤无仇,虽然你和我的任务无关,但我一定要杀了你。”
“谁让我最爱吃牛肉呢?”
“真馋人!”
青袍公子摘下易容面具,露出一张清秀绝伦的脸,这位青袍公子,竟然是个十七八岁的娇俏少女,唇边有粒可爱的美人痣,大眼睛中满是活泼。
沈炼当然不知道,自己这身腱子肉被人看上了,就算知道也没用。
怪我喽?
哪个炼体的不是肌肉发达?
要不我运转金刚不坏神功,随便你怎么咬,咬哪里都无所谓,只要你能啃动金刚不坏神功,我就任凭你啃!
沈炼正在思索案情,刘正风忍不住心中悲痛,又心知现在危机重重,便主动来找沈炼,交代事情全部经过。
“沈捕头,老夫……”
“我的时间不是很宽裕,如果你决定全部交代,那就不要说废话,我会关照衡山派,也会关照莫小贝。”
“小贝的练武天赋如何?”
“你觉得我的徒弟怎么样?”
“冰雪聪明,天赋异禀。”
“莫小贝的练武天赋,比雪儿强了至少五成,并且非常喜欢练武,待到莫小贝十六岁,就能轻松击败……”
“击败老夫?”
“击败衡山派全体成员。”
刘正风:Σ(゜ロ゜;)
莫小贝难道是怪物么?
这丫头的天赋怎会如此高明?
“既然如此,老夫就放心了,老夫这便说出实情,曲大哥其实没有挖到邪帝舍利,只得到一块黄色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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