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最好的礼物
淮左名都,竹西佳处。
大诗人李白曾经有诗《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来描绘了去扬州游玩的时节。
大诗人杜牧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来书写扬州的繁华昌盛。
柳松驾着马车进入了扬州城门,轻轻地扯了扯马缰,让马停了下来。
“少爷,咱们已经到了扬州,现在刚刚过了扬州城的城门,咱们是直接去马掌柜府上还是先行在扬州城中逛上一逛。”
三人赶到从金陵赶到了扬州已经日上三竿,扬州城中人头攒动,街道上人来人往,贩夫走卒,客商云集,一片热闹繁华的昂扬景象。
柳明志首次将手中的诗书放下,探出头看着热闹非凡的扬州城。
柳明志自己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论起经商跟老头子比起来不过是小麻雀遇上鲲鹏,什么水准心里还是清楚的,所谓知子莫若父,老头子不会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这块材料,所谓的到扬州处理生意上的事情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
一个远离金陵那块是非之地的借口而已,在路上柳明志想的很清楚,至于离开金陵的缘由柳明志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仅仅因为为了一个青楼女子献上一首词,老头子就把自己打发到了扬州城?
哎,还真就是是这样。
所以说简单的事情想多了反而会更复杂。
齐韵骑在马上宛若一个侍卫一般守护在马车的一旁,见到扬州城中那商铺林立,摊位遍地都是的景象,女人的天性暴露无遗,看到什么都兴趣纷纷。
跳下马车,柳明志活动了一下身体,在马车这种封闭的地方,坐久了少不得腰酸背痛,如此一看骑马的齐韵就显得舒服多了?
骑马舒服?齐韵想吐柳明志一脸口水,骑马一路颠簸,屁股都痛了起来,再加上金陵到扬州,浑身都散架了一般,舒服个屁的舒服。
“小爷我下过杭州,玩过苏州,唯独没有来过这扬州,既然来了不妨好好的转上一转,也不辜负天公的美意。齐兄弟,你意下如何?”
齐韵也翻身下马活动了一下身体:“我来扬州纯粹就是为了游玩一番,一切听从柳兄的安排就是了。”
“那就逛逛。”说完将手中的书卷往车厢里一丢,率先引路打量起了扬州城中的景色。
不时地摸摸这个面具,看看那个唐人,柳明志仿佛早就忘了金陵发生的事情。
“齐兄弟,你说这扬州城比起咱们金陵如何?”
半晌过去却没有人作答:“齐兄.......恩?”
原来齐韵正在一个首饰摊贩的前面拿起一支头钗翻看。
“大老爷们的长相还藏着姑娘的心,看什么不好看首饰。”
柳明志凑了上去:“我说齐兄弟,你堂堂七尺男儿不会对这些女人家的物事感兴趣吧?”说着习惯性的将右手揽住齐韵的肩膀,跟后世对待兄弟一样。
齐韵正在翻看手中的雕花头钗,身体忽然一僵硬,冷冷的转头看了一眼打量首饰的柳明志,将手中的头钗放了回去。
右手悄然摸向腰间的宝剑,宝剑剑鞘朴实无光,一声嘹亮的剑吟声传来,宝剑被抽出了一半,霎时间冷冷的剑气传来,剑刃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现着冷冽的寒光。
一阵微风袭来,吹动了齐韵腰间的丝质腰带,腰带被风带动,拂向了剑刃,无声无息之间,腰带断落开来,随风飘落去了。
如此古朴无华的剑鞘,谁曾想到鞘中的剑竟然是一把削铁如泥,吹毛立断的神兵。
“啊........哈哈......想不到扬州的天气竟然比金陵冷上这么多,看来要多穿两件衣服才行,受风寒了可就难受了。”
三米外的柳明志舔着脸对着握剑柄的齐韵嗔笑着。
蹭的一声宝剑入鞘,齐韵重新拿起头钗看了起来:“嘁,贱人。”
“呸,莽夫,小爷要是打得过你非让你在床上躺上三年不成,真以为小爷是怕你,少爷这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喂,你过来。”
“得嘞,齐兄弟你吩咐。”
“我想为家妹买一支头钗当礼物,你挑一支。”
“凭什么,你为令妹买礼物关我什么事,我就一个外人,你想买就买呗,让我挑什么。”
齐韵的手再次摸向了剑柄:“哪那么多废话,让你挑就挑。”说着冲摊位示意了一下:“挑。”
“挑,马上挑。”
柳明志缓缓走到摊位前,回忆了一下齐韵的相貌,这个彪悍的娘们会用这东西吗?回想起前两次见齐韵,她都是随意的用一根彩带束住三千青丝,首饰似乎真的没有带过。
“这支怎么样?”齐韵递过一支雕刻之蝴蝶的红木头钗。
不得不说,老板的手艺很好,这些头钗不是雕琢着花草,就是鸟兽,每一个看着都是浑然天成,仿佛天生的一般,可见老板手艺非同小可。
“齐兄弟,不得不说你的眼光不怎么地,令妹冰肌雪骨,肤色皓白如雪,你选这么一支红木蝶钗跟令妹一点都不配。”
“那你挑,我看看你能挑出什么样的好东西。”
柳明志仔细的翻看起所有的头钗,发现似乎和齐韵的气质都不太符合,不是说这些老板细心的成品不好看,而是太好看了,反而与齐韵的气质有些不搭。
“你一个大老爷们挑东西怎么这么磨蹭啊,到底看好了没?”
“什么叫我一个大老爷们,搞得你是女人一样,你刚才不也是翻来覆去的没选一只好的吗?还说我。”
齐韵自知失言,颔首不敢接柳明志的话茬。
“不行不行,齐兄弟这些头钗似乎没有一个符合令妹的,令妹的气质就像是。是那种怎么形容那?”
“气质,什么气质?”
“唔,万年的天山雪莲花,纯洁,高雅,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那种,这些头钗太俗了。”
老板也受不了了,这两人将所有东西翻了一遍就是不买,搁谁也受不来啊。
“两位公子,小老儿还得做生意,你们二位若是不买,别耽搁其他的客人啊。”
柳明志也知道这样不合适,自觉的退到了一旁。
“我不管,离家前我已经答应了家妹一定买个礼物送给她,你必须得挑一个。”
“嘛玩意?必须得挑一个,你未免太强人所难了,那是你妹,你妹的礼物凭什么一定我挑啊,她又不是我婆娘........婆..........”
就怕空气突然地安静,齐韵眼睛眨啊眨的看着柳明志。
柳明志吸了口凉气:“那什么?婚约定下了,你妹名义上似乎真的是我婆娘?”
齐韵一愣,无辜的点点头。
你妹的:“婆娘,我婆娘?家门不幸啊!”
“你说什么?”
“我说福分啊,这是我柳明志的福分啊,十八辈子没干好事,不对,十八代祖宗积德啊。”
“真的?”
“天地可鉴。”
“礼物哪?”
“礼物,礼物?有了,你等等。”
柳明志上了马车从书箱里翻出来一个用手绢包裹的木簪子,这是第一次出府在街上买的那支木簪子,想着送给未来的媳妇的,这下倒好了,也是送给媳妇儿:“这支素簪子一定配。”
齐韵接过木簪子摩挲了起来:“保护的这么好,打算送给哪位姑娘的?”
“收藏,收藏的,送给令妹一定是绝配。”
齐韵顺手拔去头上的碧玉簪子,三千青丝随即荡漾起来,几根顽皮的发丝飘到了柳明志的脸上,弄得柳明志痒痒的,顺手拂下。
“齐兄弟,虽然你长得不咋地,甚至有些磕碜,但是这头发的发质跟令妹可真是差不多,齐刺史的基因没的说。”
齐韵将头发盘了起来,用素簪子插上:“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什么?”
“我是说,我与家妹发质相差不大,她肯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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