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一首歌的伏笔


第117章  一首歌的伏笔

        翌日,秦风醒来的时候稍微一动,耳旁便传来女孩子的哼唧和嘤咛。

        他猛然翻身坐起来,才注意到手臂压到了王安若的头发,后者动了动脖子便被扯到,也睁开了朦胧的双眼。

        “你醒了。”秦风有些歉意地说道:“弄疼你了吧?”

        王安若往下缩了缩身子,扯来被子挡住自己的脸颊,只露了一双眼睛在外面,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头发不疼,”她红着脸说道:“但也就只有头发不疼了。”

        一句话给秦风弄得堂堂七尺男儿居然有些尴尬,不知该说些什么好。

        哪怕在女人堆里再游刃有余的男人,在自己真心喜欢的女人面前也是羞赧的,如初春的柳芽。

        秦风能在观海市名媛圈里好几年都片叶不沾身,要诀就在不走心。

        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面对那些不喜欢还往自己身上贴的,从来都是信手拈来。

        只要能过得去良心这道坎,

        “我去给你做早饭。”他一下子爬起来穿好衣服,灰溜溜去了厨房。

        王安若看着他逃似的背影轻笑着觉得有趣,什么时候见过事事都稳重的秦风这般模样过?

        闲聊的时候腹有诗书,工作的时候得心应手,王安若用手撑着头,聆听着厨房里传来菜刀与案板的接吻声,心想这个男人还有多少样子是自己没见过的?

        她可一点都不着急。

        有几十年的时间去慢慢探索的。

        正巧秦风也有这个意思。

        “粥喝的惯吗?”

        秦风剥了个鸡蛋放到王安若面前。

        “嗯,比外面买的好喝多了。”王安若轻轻吹着热粥,小口抿着喝,像怕烫的小猫:“比大柳树下的那家早餐店还好喝。”

        她说的是小时候上学路上的早餐店,夫妻俩都四十来岁,给路过的孩子做早餐。

        小时候的事她跟秦风说过的,说那是她印象中最好吃的早点了,有童年的味道。

        “我们后天放假,我当天就回江城。”秦风说道:“等伱来江城玩够了,假期结束,我再去你家的时候跟王叔谈一谈婚事吧。”

        这件事就像是决定早上吃什么,出门坐公交还是地铁一样随意地从秦风嘴里说了出来。

        而王安若也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嗯了一声,仍是低着头喝粥。

        看似随意,可他们都知道人生在世,这是必然要面对的。

        有的人豁达,愿意享乐终生;有的人勉强,只是为了应付父母。

        而更多的则像秦风和王安若这般,遇上了愿意白头偕老的人。

        他们一个已经过了二十六岁生日,另一个在昨晚也已经二十七了。

        谈婚论嫁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何况他们都不讨厌这件事。

        “我今天要回一趟江南老家。”王安若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眼睛扑闪扑闪的:“接下来我会很忙,少有能回家去见爷爷的时候,得回去看看他……要知道有些事情我爸也说了不算的,你早晚也得去见他。”

        王安若的爷爷。

        秦风在脑海中已经无数次构思过这个人了,他支撑了王安若的童年,养育出了王叔三位子嗣,身上有将军般的威严。

        他低头拿了一枚鸡蛋,只是轻轻一捏,蛋壳便龟裂开来。

        某些事情就像是这蛋壳,破碎之后究竟是粘手的蛋液还是爽口的白煮蛋?

        秦风一直在青山小区待到临近中午,给王安若做了顿午饭才在她午睡躺下之后离去。

        那辆红旗H9他最终还是开回了自己的出租屋,王安若说那是送他的生日礼物。

        放在王叔那里这辆车也是停在楼下吃灰的局面,倒不如自己先开着,按时送去保养总比一直停着好。

        “开去上班有些张扬了。”

        秦风站在卧室窗边看着楼下邻居们路过车前时纷纷驻足疑惑的神情,心想还是周末开着跟王安若约会算了。

        “十一假期可以开着回江城,在江城找个停车场停着就好,不用开回家。”秦风在心里做着打算:“安若真要来的话,总不能带着她坐公交在江城玩的。”

        顿了顿,他笑着拉上窗帘,“想来安若应该是怕自己的身份暴露,怪不得之前她总是戴着口罩,我还以为是防护意识强呢。”

        光线被窗帘隔绝,卧室里陷入了一片昏暗。

        他打开床头的台灯,一点荧光像是赶考的书生在寺庙夜读。

        再加上他一翻手拿出来的毛笔就更有那种意境了。

        只不过这毛笔显然不是用来写字的。

        “也许可以用这东西帮到安若。”秦风看着手里的系统道具:“如果代入的是那些有名的作词人,用他们的作词能力得上自己的写作和思维能力,估计应该能成。”

        想罢他打开电脑,搜索了当今华语乐坛排的上号的作词人,仔仔细细分析他们的风格,然后挑选了一个跟方念薇适配的。

        【在心里默念其名字、想象容貌,即可想其所想、见其所见。】

        秦风手里握着毛笔缓缓闭上眼睛。

        深呼吸几口气,他站在房间里一动不动,像是入定了一样。

        就这样过了几分钟,他突然挑了挑眉毛,然后又紧紧皱起眉头,缓缓抬手,用毛笔在半空中写下第一个笔画。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半空中毛笔划过的地方留下了莹蓝色的墨迹,然后秦风不停,书写的速度加快,像是适应了什么,落笔不在酸涩,变得越来越顺滑。

        不一会的功夫,房间里的空中凡是秦风能够到的地方都写满了蓝色的字迹,只言片语能隐约看出是歌词,但并不是很连贯,风格也在不停变化。

        就像是两个人在共同探讨文学,最终慢慢形成了统一。

        秦风停下了笔,睁开眼睛看着周围的文字,眼神变得清澈明亮起来。

        “代入之后才知道,不管什么行业,一个刚入门的人跟顶尖的专业人士究竟差了多少。”

        他看着手里的毛笔,嘴角微扬,胸中已经成书。

        笔杆上闪亮的三根纹路暗淡了一根,昭示着少了一次使用次数。

        秦风翻手将毛笔放回系统背包,周围的文字便化作流光进入了秦风的额头。

        他抓紧时间做到电脑前,新建文档,开始给王安若创作一首完美适配她的歌曲。

        “希望能在比赛的时候帮到你。”秦风呢喃自语,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仿佛是平时写小说一样,来到了自己的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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