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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我不信你诗词比我强!


  林枫远远地就看出来,从山下正往上山冲的,就是他在兰陵郡西北商会见过的那两只巨狼:啸风和残月。

  而且这时候,啸风的别上好像还驮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

  斗宗的众人全都没有见过她,而林语嫣还有小公主长住在进城就更不用说了。然而林枫可是在西北商会没少跟对方打交道的,一眼就从她的身形上,看出来了她的身份,正是堂哥林陌野的小姨子陈子怡。

  “额...我堂哥送个舞姬来给我当礼物,就已经够给我添乱了,怎么连这个家伙都一并给派到斗宗来了?这下可好了,我们斗宗这段日子可是热闹了...”

  等到两只巨狼冲到了众人面前了,果然像是林枫所说的那样,乖巧地直接停了下来。

  然后啸风身上的女孩子翻身稳稳地落下了地,这才表情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林枫打了个招呼,解释起来自己前来斗宗的目的。

  “上次自从你离开了西北商会,告诉姐夫他说里还没有收到他送来的大礼,我姐夫他就让我去追寻这车队的踪迹了。结果我也是前两天才找到他们的,谁知道他们已经绕了很大的一圈路了,这才赶忙叫他们往斗宗来跟你复命了。”

  一边说着,陈子怡还不自觉的瞥了一眼拿手挽着林枫胳膊的舞姬,看到这二人突然亲密的举动,脸上的表情似乎突然就有些不悦了起来。

  “哈...我堂哥还真是想的周到呢,特意让你这么个擅长追踪的高手来寻找车队的下落。其实我也没有那么着急,他们在路上耽搁了,也可能是真的有事,等他们办完了,自然也就回来了。”

  没有想到林枫居然会主动替自己开脱,身材绝美的舞姬不由得惊讶地望了望林枫的脸。

  却没有从他的脸上一丝一毫装给自己看的表情来。

  “哎,只要再给我几日,让我寻到了京城,能够手刃了害我爹妈的仇人,我也就没有一丁点儿的遗憾了。”

  如果不是陈子怡让两只巨狼循着她们的足迹,一路追了上来,这会儿没准马玲儿就已经根据那些所谓“朋友”提供的线索,在京城找到指使他们叛变的幕后黑手了。

  所以面对陈子怡的审视态度,马玲儿自然也是毫不掩饰地用眼神还击了过去,还不自觉地就把林枫的胳膊抱得更紧了。

  “哦...原来是少主大人的旧相识了,那看来是我们有些过于紧张了。”

  听到林枫跟新来的女孩子攀谈甚欢的样子,袁长老他们也放下了武功架势。

  “这是我堂哥的小姨子,特意来护送马姑娘他们的,既然大家都凑齐了,咱们也别在这大门口浪费时间了。正好我的少主府也是刚刚建成的,大家不如都随我一起,进去看看重建的逍遥阁设施如何吧?”

  林枫本来也不爱财,斗宗也从来不缺银子。这次跟随马玲儿一起送来的各种奇珍异宝,对于他来说,也顶多就是能够扩充一下他们斗宗府库的。

  但是最后的几车珍宝里,还夹杂着几章大夏钱庄的银票,林枫便趁别人都没有注意,偷偷从里面抽了出来放到了纳戒里。

  有了更多的银子,就能换来更多的粮食赈济灾民,这样的小便宜他还是要占的。

  然而小公主看着一车又一车的金银珠宝被运到了斗宗,却像是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一样。

  本来她还以为,自己从宫里带出来的那些珍宝应该是独一无二的,天底下谁也不可能比他们大夏的皇室更出手阔绰。结果自己却被一个不知名的舞姬比了下去,关键是对方不管是身材还是长相,也都压她一头,这叫她该去哪里说理呢?

  “哼!斗宗和西北商会有钱,本公主也就是认倒霉了,等到进了这斗宗少主的少主府里,我再好好教教他,什么叫做奢华顶流。”

  在她的认知里,应该是没有什么寻常人的宅子能够豪华超过皇宫了吧?有了这点儿底气,她才被林语嫣带着进入了林枫的少主府。

  然而还不等她得意多久,进入了逍遥阁的大门,外表看起来并不算出奇的少主府内部的设置,就直接叫她看傻了眼。

  虽然整个逍遥阁的布置,并没有像是皇帝和公主们的寝宫里那样,到处都有龙凤纹理的装饰。

  但是林枫毕竟是享受过现代高质量生活的,对这逍遥阁的设计自然就比皇宫里那种只讲气派的庙堂试陈设要实用的多了。

  首先就说这逍遥阁里的温度吧,虽然已经是到了深秋,外面都已经有了凉意了,但是一进入了逍遥阁内,所有人都感觉一种如同春天一般的温暖铺面而来。

  温度不是像是皇宫里那样,是由火炉中的炭火传来的,反而是整个地面都像是能够发热似的,叫人连脚上都感觉不到一丁点儿的寒冷。

  这个年代是没有地暖存在的,而林枫听从了姓墨的工头的建议,在打地基的时候就已经把逍遥阁的地下掏空了,预留了很多能够通过热气的烟道。

  这原理就和北方常见的火炕一样,只要在预留好的灶口烧火,火焰的热力就会随着气流,通过整个预留好的烟道流经整个逍遥阁的地板,最终就形成了这种媲美现代地暖一般的存在。

  这一点,对于平时就在秋冬穿惯了厚棉衣,甚至是裘皮的北方众人倒是还不算什么。

  但是对于马玲儿这个土生土长在西北沙漠了,平日里被沙漠中的高温晒习惯了的西域人来说,就简直是莫大的福利了。

  几个跟她一起来的随行的侍女,更是大着胆子,就像是她们在塞外沙漠中的生活一样,赤着脚就踩上了逍遥阁的地面,一股暖融融的感觉自脚底板立马传遍了全身,就别提让她们有多兴奋了。

  要单只是有地暖,其实倒也还不算什么,更叫其他人惊奇的,则是在开饭前,众人需要洗手的环节了。

  本来大户人家,尤其是皇宫里,大家用膳之前会有下人用专门的铜盆,打来热水送到主人的面前,让主人洗过手在入席。

  但是在林枫的逍遥阁里,却设置了一种众人都不曾想过的所在,那就是洗手间了。

  由于墨家小子的精巧设计,地下的井水还有山泉水都被提前储存在了用黄铜打造的水塔里。

  还有专门的管路通完灶房,在向他们脚下供热的同时,这些用来存水的水塔中的水,也不断被公道灶房中去加热。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让住在逍遥阁里的众人能够随时都使用热水的装置,非常类似现代人所使用的水龙头。

  这样的设计,要放在林枫重生以前,的确是不算什么。但是如今可是仙侠世界,随便扭动开关就有冷热水可以用,那可就简直是如同魔法一般的存在了。

  单单就是这两样别出心裁的设计,就已经叫从皇宫里出来的金枝玉叶感觉自愧不如了,更不要提这逍遥阁所使用的照明设施了。

  本来按照墨家小子的设计,应该也是像宫里那样,五步一灯,十步一烛的。

  但是毕竟逍遥阁的主体都是木质的,林枫担心到处都是灯火实在是不太安全,而且火光的亮度也的确是有限。

  于是他就暗中向狗系统要了几件能够自动法功的宝物做测试。

  什么夜明珠、荧光玉他都试了一遍,每一种的亮度都不算满意。最后还是狗系统的脑袋更灵光,推荐他使用金翅大鹏幼鸟的羽毛试试。

  林枫是不明白,自己养的金毛大笨鸡身上的毛,居然还有离体后自然发光的神奇效果。当即就把逆子从灵宠空间里给召唤了出来,拿食物哄着,狠狠地在对方的尾巴上揪了一把。

  结果不试不知道,一试果然就下了一跳。这金翅大鹏鸟的羽毛果然名不虚传,刚刚一到林枫的手中,就闪耀起了足够照亮整个大厅的光亮来。

  林枫二话不说,就还想要去金毛大笨鸡身上去薅毛,结果这家伙刚才冷不丁地吃痛,也学精了。不等林枫的手到,就自己主动逃进了灵宠空间再怎么叫也不出来了。

  不过好在林枫有复制道具的能力,多复制一些羽毛也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现在逍遥阁里,每个房间里都有这金毛大笨鸡的功劳,能够硕硕放光的羽毛更是叫初见的众人啧啧称奇了起来。

  小公主听到众人对逍遥阁的夸赞,就别提心里这会儿有多受伤了。

  “怎么我每次想到这斗宗比不过我们皇宫的地方,就会立马被打脸啊?就算是针对我,也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

  正当她发着公主脾气,不知道再从哪里寻找些平衡的时候,却见到此前就跟在林枫身后的一个年轻女孩儿发话了。

  “恩公,我看今天的客人应该也都到齐了吧?要不然我们现在就开席吧?”

  听到了开饭二字,小公主刚才因为屡次受挫被卡主的思绪就立刻活络了起来。

  “对呀!要说其他的我们皇宫里比不了,御膳可是全天下都文明的,我皇家总不可能再输了吧?!而且,要说起来,这斗宗毕竟是个练武的宗门,全都是些只会修炼斗技的莽夫。武力不行,我就比文的,要抡起来诗词,他斗宗的少主总不可能比我这受过当朝一品大学士教导的公主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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