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做红薯粉条
沈梨皱起眉头,“嘴长在别人身上就让别人说去呗,我现在就是不愿意嫁人。”她说完直接起身回房间,留下面面相觑的沈家人。
“真是造孽哦!”沈老婆子拍了一下大腿,忍不住把心里的怒火发泄到苏氏身上,“都是你惯的,人家都说宠儿如害儿,看看现在惯的她无法无天,竟是连嫁人都不乐意了。村里的王大妮目不能视口不能言,年过三十还嫁给隔壁村的鳏夫呢!何况她一个健全人。”
面对婆母的责骂,苏氏低着头默不作声的听着,等到沈老婆子骂完,她抿了抿嘴唇,怯懦的说道:“婆婆你放心,我待会儿就去劝劝她。”
“可得好好说说,女孩子家怎么不嫁人呢,别忘了你两个儿子还没娶妻呢,到时传出去连媳妇都讨不到!”沈老婆子平时虽疼爱沈梨,但这一切都是在她不没有伤害到沈家利益的份上。
根深蒂固的思想已经彻底扎根在她的脑海里,认为男娃才是家里的命根子,给家里传宗接代继承香火的。
而女娃只不过是泼出去的水,终归是别人家的。
沈玉成越听越不乐意,“奶奶,我们是一家人,就算妹妹一辈子不嫁又怎么样?我这个做哥哥的照样能养得起她。”
“你、你这是要气死我是不是!”沈老婆子捂着心脏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你带着个妹妹以后怎么娶妻,难不成你想当个鳏夫吗?”
这里的人比较迷信,说是有老姑婆在家会影响运势,家里人一辈子抬不起头。
沈玉成对于这样的说法嗤之以鼻,有些人家的女儿十四五岁都嫁出去了,那也不见家里面飞黄腾达,这一切只不过是编造出来的谎言罢了。
听着外头传来的争执声,沈梨背靠着大门捂着脸缓缓坐下,她不想嫁人,这难道有错吗?
沈梨内心十分复杂,仿佛有两个小人在打架。一个告诉她,要入乡随俗相亲嫁人很正常,另一个则说要坚持本心,不要随波逐流。
她烦躁的抓了抓头发,直接把被子蒙过头,这事以后再说。
清晨一早,她刚进厨房就碰到了沈老婆子,她像往常一样打了声招呼就跑去外头洗漱,没有因为她昨晚的话而耿耿于怀。
沈梨这个人吧向来想得开,要是连这点小事都放在心上,她迟早得抑郁。再说了,经历过穿越这种离谱又神奇的事情,还有什么事值得她揪着不放。
反观沈老婆子就有些不自然,一脸讪讪的站在原地,等沈梨打过招呼跑出去了才反应过来。
昨晚搓好的红薯淀粉已经完全沉在桶底,沈梨把面上的水倒掉,只留下底下那层淀粉。用小铲子把淀粉铲起来放到纱布上,再把它摆到院子里晾晒。
今天的太阳很猛,不过大半天的功夫淀粉已经完全晒干了,目测大概有三十斤。
原材料备好,沈梨挽起衣袖准备大干一场。她取来一些红薯淀粉倒入锅中,加入盐跟清水,用小火慢慢煮开,一边煮一边搅拌,直至熬成透明粘稠的状态。
再把熬好的熟芡倒进干的红薯淀粉中,用手使劲的揉搓,沈梨看着揉得差不多了,就另起一锅热水,把刚才揉好的粉浆放进筛子里。
随着手的抖动,无数根细长条的粉浆落入到热水中,等把粉浆全部用完,沈梨把红薯粉条捞出来过凉水,再放到竹竿上晾干。
这样到时候想吃的时候随时可以拿来吃。
“小梨,娘可以跟你聊聊吗?”苏氏踌躇了许久,终于走过来开口说道。
沈梨一看她娘这个脸色,就知道她肯定是要说关于嫁人的事。再逃避下去也没有办法,她点了点头。
两人回到房间关上房门坐下,苏氏看着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女儿,心里既欣慰又担忧。
“小梨,你为什么不想嫁人?难不成你还喜欢许文?”苏氏想起婆母的叮嘱,直接开口了当的说道。
“当然不是!”沈梨一想到许文浑身都犯恶心,怎么还会喜欢他?“我只是不想这么随便的嫁人,明明有的才见过一面就立马定下婚约,都没有了解那个人怎么样,糊里糊涂的就嫁过去。”
“我想自己找一个喜欢的人,与他共度终身。”沈梨想了许久,觉得在古代不嫁人也不现实,而且还会让父母为难,被人指指点点。
但她有个前提条件是,她的婚姻必须由她来做主。
苏氏深深叹了口气,摸着女儿的脑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几百年来都是如此,怎能由你一个姑娘家说了算。”
“你看我跟你爹也是由媒人介绍才认识的,现在不也过得挺好吗?”
她试图掰正女儿的想法。
望着一脸愁苦的苏氏,细纹逐渐爬上她的眼尾,连鬓角都生了几根白发。她今年不过三十有五,可看起来就像四十多岁的一样,生活的重担逐渐压垮她。
“可是,娘,你真的觉得幸福吗?你爱爹吗?”
提到这,苏氏的心猛的一跳,眼眶逐渐湿润,立马背过身去用袖子擦掉眼泪,等整理好心情后,她回过头来勉强笑了笑,“说什么爱不爱的,日子还不是得照样过,只要你爹对我好就行。”
可是怎么说着说着鼻子越来越酸呢,苏氏眼眶的泪水不停的落下,怎么擦也擦不干。
“对不起女儿,娘忘了还有事儿,就先不聊了。”说着她立马起身离开。
沈梨看着苏氏离开的背影,心里略有些自责,刚才她的话是不是戳到娘的痛点了?
夜间,苏氏躺在床上,耳边传来沈大海均匀的鼾声,她一直在回想着白天女儿说的话。
每个少女都有怀春的时候,她也不例外。她娘家在青州府的郊外,不到二刻钟就能到达州府,因为距离近,时常看见不少书生从村里经过。
在十三岁那年,她跟着爹爹去山上打猎,碰巧遇见了一个受伤的书生,他容貌俊美,头上有斑驳的血迹,应该是被人袭击才会如此。
后来她把书生救回家,等醒来后才得知他名叫周肃,是准备进京赶考的。可是在途中遇到歹人抢夺钱财,才把他给打晕。
没了钱财,身体又虚弱,周肃只能暂时在苏家安顿下来,他为人风趣幽默加上长相俊美,村里不少姑娘都对他芳心暗许。
苏氏就是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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