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古玩诈骗案
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里并不少见,受害人多数都是上了岁数也有闲钱的中老年人居多。
前些年随着国民收入普遍提高和一些自媒体的炒作,每个古玩背后都有个极具传奇和吸引人的故事。
水浑加上鱼多,发生骗人的事情发生了很多。
“这就是他们坑人害人的证据!”
看着曹志辅盯着那个瓶子,脸都憋红了,再别气出什么毛病来。
我连忙给他又添了杯水,笑着安慰着说:“曹师傅你先喝口水,顺顺气。”
这种案子我没有接触过,但是听老律师王科闲聊的时候说过几个案例。
我拿出纸笔边记录,边问:“当时您买的时候,商家告诉你,这个是真的老古董,还是告诉你就是仿的假的?”
这个很关键。并不说按照古玩行所说的,有什么行业规矩公序良俗“不保真”,需要全凭自己眼力看。
但是也有比较特殊的,就是赌石,这里暂且不表。
现在这个花瓶作为一个古董售卖,它的商业价值就不再是一个装饰品的价值,是有附加价值的,所以不能单独看商铺胡说八道了。
“当时商家说的天花乱坠的,说是清朝名家的老古董,我才动心了,花了五万块钱购买的。陆律师您看这里还有名家的款和章子。等回到家,第二天找行家看了,才知道是现代艺术品。钱对我来说,并不算多,但我就觉得被骗了,心里不好受,好几天没睡好,这不想着来找个律师先咨询咨询情况。”
曹师傅惭愧的说。
“买卖的时候,留有收据,发票或者是交易记录吗?”
我略微思索,先让他把假古董收了起来。
“有微信转账记录,记录上有商家的名字!而且买的时候我还有证人,是我一起同行的两位朋友。”曹师傅想了想,补充了一句:“另外店里还有监控摄像。”
“人证,物证都有了。也不怕他再改口不承认。”
我停了笔,分析道:“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起刑是三千块钱,这个商家对你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我为什么要问,这个商家是当假的卖,还是真的卖?因为诈骗罪要考虑犯罪嫌疑人主观上的因素。
明知道是假的,欺骗消费者,按照真的卖,这就是诈骗。
如果店家知道是假的,而且明确告诉你这东西就是当假的或者装饰品销售,不管是十块钱进货价,卖一万也好,这都不是犯罪。
这叫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你明知道是假的还去买,多数是想继续拿这东西去骗别人,或者是有特殊的意义,就不具备法律上的要素了。
当然后者也就不构成诈骗罪。
曹志辅眼睛一亮,高兴道:“那这么说,我是可以报案的了?”
我不知道怎么了,看着曹志辅就想起来我老爹老陆了。
老陆以前也被骗过,是十几年前,我还上中学的时候,他有一天骑着二八自行车从邻村赶回家,就在农田旁边,有个庄稼汉打扮模样的人,卖几个全是土的玉石。
老陆那会辛辛苦苦干活,一个月也才有两千三千块的收入。
结果把钱花光了,还特意等到半夜摸黑才回家,怕是别人看到他的宝贝。
结果第二天天一亮,才看出来,都是塑料合成的。
气的我妈半个月都没和老陆说话。
想到这里,我笑了笑:“当然可以报案。这也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另外你买东西的这个区是不是门桥区?我认识一个警察同志,可以管这件事。”
孙民最早就是门桥区派出所的,这件事不难办。
曹志辅赶紧点头连连,我笑着说:“曹师傅你先别急,我打个电话。”
曹志辅眼巴巴的看着我,我当着他的面打了个电话:“孙警官,这会忙不忙?”
“不忙,刚开完会,怎么啊?”孙民笑道。
“你看看孙哥,我这边给你们接了个案子,是门桥区的,一个古董诈骗案,金额五万,属于数额巨大,你们管不管?”我笑道。
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曹志辅这个案子就属于三万元到十万元这个区间的。
“管啊!怎么不管。这不金额巨大,正好是我们中心所管?”
孙民反而急了:“我这年底正愁着冲业绩呢,我业务都没完成,你赶紧给我指过来!我这就回办公室等着,别放我鸽子啊。”
公安局现在和普通的公司一样,也有类似KPI,也需要冲业绩,后面才有提升空间。
我笑着说:“得嘞,一会我就把人给你送过去。”
孙民说笑了两句,就挂了电话。
我起身抓起外套:“曹师傅,带上你东西咱们走吧?去中心派出所报案去。”
“这就成了?”曹志辅还觉得有点难以相信。
“我们国家是保护老年人的,关于诈骗罪里还有一条,就是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更应该从重惩罚。”我笑了笑解释道。
等到了中心所,孙民接待我俩,先是受理询问,然后做了个笔录,接着马不停蹄带着另外两个警察,五个人浩浩荡荡就去了那个曹志辅的购买假古董的商铺。
那个商铺老板一看这阵势,吓的够呛。
而且孙民今天特意带了枪,老警察是配枪的,处理刑事案件不一定要用,但是具有震慑力。
你比如夏天在街边喝酒之后聚众打架闹事的醉汉,看到这东西,酒基本就醒了。
比你苦口婆心跟他说一千句话都管用。
刚开始这个商铺老板还不愿意承认,但是现在监控设备现在都是连网的,就算他店里删除了,派出所那边也有备份。
关键是转账记录这个也消除不了,做不了假,五万块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我又表明了律师身份,说明了这件事的后果:“老板你可考虑好了,这个案子现在还没有立案,只是调查阶段,还有回转余地,真的等公安机关移送了检查院,检察院可不管你这么多,五万块钱是要判刑的。”
那个商铺老板不得已,把假货收回,讪讪的把钱退给了曹国辅。
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别提多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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