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钱小花的苦难童年
张金桂就像一束光让王为明瞬间感到了一丝期盼。
张金桂快走到她婶子钱小花面前时,陈俊笑着对她说:“金桂,过来,叔给你介绍一个老乡,而且还是一位大学生。”
说完意味深长地望向张金桂。
张金桂停下脚步向陈俊望了过来,正好和王为民四目相对,两人像触电般将目光移开,再看张金桂时,表情已出现些许不自然来。
陈俊指了指王为民道:“他叫王为民,来自湖北,还是你老乡呢。”
王为民一听张金桂竟然还是自己的老乡,那望向她的眼神便不再闪躲,而是从上到下仔细地打量起她来。
张金桂被王为民那肆无忌惮的目光看得都不好意思起来,轻轻地低下了头,手不自然的在自己的红衬衣的衣边把衬衣轻轻地卷起,露出一副怀春少女的羞涩。
王为民望着张金桂含羞带怯的表情,不禁想起徐志摩的诗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莲花的娇羞。”用来形容此时的她是最贴切不过的了。
这时张金桂甜甜的声音响起:“王为民,你真的是湖北的吗?”
王为民轻声说道:“我是湖北皮县研子乡的。”
张金桂大惊道:“皮县研子乡,那不和我是一个乡的?”
张金桂兴奋得大喊道:“妈,王为民是我们一个乡里的呢。”
钱小花正随着队伍慢慢前移,听张金桂这样一喊,也感到很震惊,想不到千里之外还能碰到同一个乡的人。
人生四大幸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难怪她很开心。
钱小花队也不排了,从队伍中挤了出来,快步向王为民走来。
陈俊只知道王为民是湖北的,没想到他和张金桂还是一个乡的,这也大大出乎他的意料。
钱小花来到王为民面前,眼前的小伙子虽然长得不高,但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皮肤白晳,一身书卷气。
钱小花自小就没有读过书,而且山里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迟早是要嫁人的。自己养着也是在替别人养,不过上门女婿要排除在外。
钱小花兄妹五个,只有一个弟弟,她排行老三,除了弟弟一个人读过书以外,她的姐姐和妹妹连学校门都没有踏进过,更别谈像其他人一样,坐在小木凳上听课了。而且只要家里来了客人,她便会被要求不能与客人同桌吃饭,她只能眼睁睁地望着那几个月才能吃上一回的鸡蛋和一年才能吃上一回的鸡鸭鱼肉从木筷里快速进入客人的嘴里,然后便是腮帮子一鼓一凹的,嘴里传来唧吧唧吧的咀嚼声,随后便是一副满意的神情,甚至还端起那能盛七钱的小酒杯轻轻地呡上一口或是一饮而尽。
每当这个时候,她和她的姐姐妹妹都只能在一旁干瞪眼,不停地咽口水,她们瘦弱蜡黄的脸上是一种近似贪梦的神情,一种望梅止渴的痛苦。
她有几次借放牛的机会躲在窗子底下偷偷地张望,偷偷地听老师讲课,自从被父亲发现狠揍一次后,便再也不敢去偷听了。
钱小花是个苦命人,五岁放牛,六岁砍柴,七岁便能站在和自己一样高的灶台前烧饭。
她五岁放牛时,有一次从牛背上摔下来,如果不是村里的二牛发现将她快速地从水牛的蹄子里抱出来,她就会被牛踩死。
刚学烧饭时没有少挨打,第一次把由于不会放水,结果将米饭煮得半生不熟,第二次炒菜因为盐放多了,又不得不加水,结果水放得太多,硬是将清炒地瓜变成了水煮地瓜,第三次放入土灶里燃烧的棉梗掉到灶外,将外面放着的柴火点燃,如果不是发现得及时,估计她家那低矮的三间草房早已化成灰烬,或许她钱小花早就到阎王爷那里报到去了。
为了此事,钱小花的母亲刘氏拿着小泥块将钱小花撵着在草屋外面跑了四五圈,直到两人都跑不动了。
刘氏将钱小花拖到草屋内关上门,用鞋底拼命地抽打她,而这一次是钱小花挨打挨得最厉害的一次,瘦小的身上找不出一块好肉来,而那一年她才七岁呀!
这次的打骂像烙印一样深深地烙在了钱小花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每次想起便想流泪,每次想起都会怨恨自己的母亲,因为那次挨打,钱小花整整在破草席上躺了一个星期,那肉体的疼痛早已转化为灵魂的疼痛,根本就无以抹去。
正因如此,钱小花对读书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敬佩。
眼前的钱小花再过二个月就是四十周岁了,女人到了这个年龄就如同残花败柳般再难引起男人的兴趣,除了那些肉体胚子不错,又有钱又会打扮的女人能将自己的实际年龄向前推个七八年或是十几年外。那些普通人只能任由岁月的手术刀将皱纹一点点地刻在她们的脸上。
钱小花上下打量了一下王为民笑道:“老乡,你是奶油做得吗?怎么比我家金桂还白呀?”
王为民不好意思道:“婶,我只是在学校读书很少晒太阳而已。”
张金桂道:“婶,他可是大学生呢,我们七里乡好几年都没有出大学生呢。”
钱小花一愣道:“大学生,难道你就是七里乡庙湾王老头家的孩子,听说王老头一生俭朴吝啬,他儿子考上了大学他还破天荒地连放三天电影呢。”
王为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是呀,他王为民是庙湾近一百年来的第一个大学生,在族长眼里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秀才。而他们庙湾百十户人口何曾出现过一个秀才,那不是祖坟冒青烟了还能是什么,就是放在研子乡也是稀有动物呀。
在族长的掇弄下,王为民的父亲王二狗也感到眼上罩了一个大大的灯笼,走路不再低头,反而开始昂首挺胸起来。
这个连炒菜都嫌盐放得多,逼着王为民将桌上的饭粒一颗一颗地拾起来装进豆子,逼着他将稻田里的散落的稻穗捡得一个不剩的人,竟然将自己养了二年的大母猪也给卖了,到县电影院里请来放映组在庙湾的露天草场上连放三天电影。
在山村,有的人到死都不知道电影这个玩意,更别说能搬着小板凳在家门口看了。那三天简直比过年还热闹,把庙湾附近村庄里的人都吸引了过来,八十年代的一个大学生是多么难得了。
自此王二狗的名头比他那在读书的儿子还响,只要是有人问起,他都会如喝蜂蜜一样甜到心里,他感到一家人省吃俭用供王为民读书是他一生中最正确的事情,他甚至觉得自己很伟大,为庙湾和研子乡都挣了光,乡长可是亲自上门送上了锦旗,而这面红色烫金的锦旗被他恭恭敬敬地挂在中堂上面。
他不像湾里的人目光短浅,只知道让自己的孩子生长的牛背上,土灶上,稻田里,棉地里,茶树里或是在渔塘里,河沟里。插秧割谷,捞鱼摸虾,种田种地?这些从小就与山石,泥土打交道的人还是过着和他一样的生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为了可怜的面包而年复一年地重复这样一眼望到头的日子。没有悬念,也没有激情,如同古井散不出一丝波纹。
只有他的儿子王为民从小便啃着书本,才能脱离这片祖祖辈辈都走不出去的窄小天空。
他觉得那面锦旗像一道光将他从枯燥无味的生活中牵引出来,他终于能站在光中成为庙湾的英雄。
王为民不好意思地对钱小花道:“婶,求你件事,能不能不把我在这里扛水泥包的事情告诉乡民。”
王为民知道,自己上大学的钱还是庙湾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几只鸡蛋,一只鸡,一只鸭,一头小猪崽换来的,如果让他们心目中的骄傲如今沦落到这里扛水泥一定会伤心的。
有时候真相比谎言更可怕,它足以击垮一个人的精神,甚至夺走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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