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九章 来了几条狗
过了不多大一会儿,她又蓦然睁开双眼,低声道:“原来是遇上了狼青竹,那可是十三阶的初级半妖,你运气怎么这么背啊!”
既然知道了张弃的下落,她便不在这儿多呆,左手捏诀朝水仙花一指,那水仙花便化作一道流光,载着她朝着张弃逃走的方向追去,竟也如风驰电掣一般迅速。
追了有半刻钟,便见前方一个足有丈许高大的身影,正在一边咆哮一边往前疾驰。萧瑟驾着水仙花疾冲上去,伸手拍了拍那身影后背,对方猛一回头,却正好是那头初级半妖。
奇怪的是,这名为“狼青竹”的初级半妖凶悍无比,一眼见了萧瑟,却似遇到了天敌一般,不但立马停下身形,而且转身便伏在她身前,竟似一只温顺的二哈!
“你拜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你们狼族的祖先!”萧瑟轻轻一笑:“你没追上他吧?”
狼青竹一个簸箕大的狼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有追上。您虽不是我狼族的,但您那么高贵,狼青竹怎敢在您面前无礼!您有何吩咐,只要狼青竹能够办到,定当尽全力!”
“哦,真的么?”萧瑟笑吟吟地一挥手:“如果我要你去死呢?”
狼青竹一愣,毫无掩饰地在脸上露出了一抹难色。
萧瑟轻轻一笑:“算了,我逗你玩的。如果你真杀了张弃哥哥,你不说我也会杀了你。你既然没有杀他,我就做主,饶了你这次。不过你得听我的。你是孤身修炼到半妖境的吧?”
狼青竹连连点头:“叩谢公主大恩。狼青竹乃是一头孤狼,从小就是独自修炼的!”
“你独自修炼都能修炼到如此境地,也算不错。那以后你跟着我,也不算我百花谷挖了啸月天狼一族的墙角。我问你,你可愿意跟随我去百花谷?你去了,自然有你的好处!”
狼青竹一颗头磕得如捣蒜一般:“公主有令,岂敢不从。我虽也是啸月天狼一族,身为三大至尊狼族之一,但我从来没有见过本族的其他狼妖,想来他们也不会认我。我便随公主去百花谷,能够加入妖族三大圣地之一,是小狼的荣幸,我又岂能不愿呢?”
萧瑟咯咯一笑:“你倒是会拍马屁。也罢,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你了。不过我现在还不回百花谷,你得等我些时日。要不,你去黑水河边等我吧,好不好?”
狼青竹爬起来,谄媚得真像一条二哈:“公主,不如让小狼跟着你,帮你办事,如何?”
萧瑟笑眯眯地盯着它,忽然问道:“你该不会是条色狼吧?”
狼青竹吓得一骨碌趴到地上,连连磕头:“公主您吓死我了,小狼是条母狼啊!”
萧瑟咯咯娇笑:“和你开个玩笑。唉,真是经不起吓。不过你跟着我,好像也没啥用啊。”
狼青竹又爬起来,拍拍厚实的胸脯:“唉,吓死我了。公主,您可以踩在我背上,让我驮着您,可比您脚下这朵水仙花稳当多了。再说,骑着啸月天狼,您想,这多威风啊?”
萧瑟把狼青竹拦截下来了,张弃却不知道,此时的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那就是:逃!
他已经从碎石堆逃到小树林,又从小树林逃进了山谷,现在,还得继续逃下去。
但似乎,原本紧跟在他身后的狼嚎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了——他忍不住回回头,却惊喜地发现,身后居然没有那硕大的苍狼虚影:狼妖并没有跟来!
他不由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地喘着气,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像小溪般淌下来。
这一半是累的,另一半却是痛的。
被狼妖抓伤的左腿其实并不算太疼痛,真正剧烈疼痛的,是他体内的经脉。
疼痛是由丹田里的第二种真气所造成的。
那第二种真气,刚开始似乎是被火属性真气压制了,一直没能浮现出来。但随着他不停地施展火线步,不停地运转火属性真气,那第二种真气也似乎被带出来了,开始缓缓流淌在他的经脉中。刚开始时,第二种真气大约只占他经脉里真气总量的十分之一,后来随着这种真气的逐渐增多和火属性真气的迅速减少,它所占的比重便迅速增加了起来。
待到这第二种真气快要与火属性真气平分秋色的时候,剧痛便发生了。
就像有人拿着锋利的小刀,在不停地刮着他的经脉,一股股撕裂之痛,在他体内蔓延。
这种凌迟般的痛苦,他以前在开天门的时候曾经感受过。不过那时是钝刀子割肉,现在却是锐刀割脉,痛苦的表现各不相同,那难以忍受的剧痛却是一样的。
而在他拼命冲进这座小小山谷,好不容易甩开狼妖之后,他便再也坚持不住了。
顾不得仔细去看看,那狼妖有没有跟过来,他匆忙盘膝而坐,缓缓运转真气,仔细感受着体内的真气变化,他想找出那第二种真气,那就是给他带来痛苦的源头。
那第二种真气并没有隐藏,他轻松地就找到了。但他却不知道,这第二种真气是什么,又是怎么来的,更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把它消除掉,或者说,是否应当把它消除掉。
他不由想到了朱雀,于是心念一动,朱雀便从无愁戒里出来,落在他的肩膀上。
“你刚刚在做什么呢,我都差点死了,怎么也不见你出来帮我一下!”
朱雀无奈地摇摇头,这主人也太不靠谱了,人家刚刚出来,你怎么忍心责怪人家?
不过看到张弃那满身血迹的惨状,朱雀还是决定原谅他的无礼。它用小脑袋蹭蹭张弃的脖子,啾啾叫道:“我在修炼啊,你给我的血红丹,我已经服用了三颗,感觉大有长进呢。”
张弃也摇摇头,不好再指责它什么,于是把自己的症状给它说了,却发现它正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自己,不由摸摸头发:“怎么了,我说错什么了么?”
此时他没有再运转真气,因此经脉里的剧痛消减了不少,已经不再那么难以忍受了。
想了想,朱雀还是决定给他解释清楚,免得他以后再闹这种白痴的笑话。
“你领悟了几种道?”
张弃有些迷茫:“两条啊,一条金之道一条火之道,有什么问题么?”
“那为什么你只用火属性真气,而不用金属性真气呢?”
“对哈!”张弃猛一拍脑门:“我领悟了金之本源,为什么没有产生金属性真气呢?”
朱雀不由哀叹一声:“笨啊,不是你没有产生金属性真气,而是你没有使用它!”
它小嘴一啄张弃的肩头:“喏,你不使用它,它就自己找你来了,还让你这么痛苦!”
张弃怔怔地想了一会儿,忽然恍然大悟:“你是说,我这第二种真气,就是金属性真气?”
朱雀点点头:“因为你没有用相应的功法去修炼金属性真气,所以它严格说还不真正属于你所有,而是你体内的异种真气。而正因为它是异种真气,你的身体无法适应它,所以它在你体内流动的时候,你才会感到那种撕裂感觉,因为金的属性本质,就是尖锐、坚硬!”
“那我还得去哪儿找一部金属性功法了?”张弃苦起脸,要找到金属性功法,就必须离开大山,进入城镇。可是这一时半会的,他哪能走出去?而那痛苦,却是无时无刻都存在啊!
“你的第一仙术是什么属性的?”
“火……呃不对,它没有属性。”
朱雀不由翻了个白眼:“什么叫没有属性?它是全属性的,既能修炼火属性真气,也能修炼金属性。你只要按照火属性的方法,注意适用金属性的特点,就能创造出金属性功法了!”
张弃有些将信将疑,却又听朱雀说道:“修炼成功以后,你既能将两种属性分开使用,又能合在一起,形成金火双属性真气。一般这种真气的效果,比单一属性都要强大许多。而根据金属性的特点,你也能创造出适应于它的秘技。这便是你这第一仙术的强大之处了。”
“真的假的?”张弃疑惑地看了朱雀一眼,却还是决定按照它说的话去做。
很快他就发现,朱雀没有骗他:运转第一仙术不过一刻来钟,他已感到了那金属性真气的一些特性。于是缓缓修正原本的功法,再过一刻钟,他已完成了一个周天的修炼。
这次修炼出来的,就是金属性真气了。而此时他又发现,他的丹田似乎被分成了两半,一大半是鲜红的,似血,又像火;一小半却是金黄的,就像沉甸甸的金子。
两种颜色泾渭分明。在两种颜色交界的地方,却像他泥丸宫内金山与火海交接的地方一样,呈现出金红相融的颜色,映得那颗丹田,整个都变得灿烂起来。
“现在你尝试同时运转两种功法,就能够实现两种属性真气的融合。”
张弃听着朱雀的指导,不由有些忐忑,他一个人,怎么能够同时运转两种功法呢?
但实际操作起来,他却发现这其实十分简单。也许是两种功法都是基于第一仙术的缘故吧,他竟能轻轻松松就同时运转了两种功法。当然这样做消耗的意识是很多的,比同时修炼一种功法所耗的意识要多两倍以上。但他的意识十分强大,这倒不算问题。
而随着几个大周天修炼,金、火两种真气真的开始融合,典型的表现,就是他丹田内那金红相融的色彩,逐渐扩大了范围,而经脉里的剧痛感,也渐渐变小,直至完全消失了。
他慢慢站起来,心满意足地拍了拍手。有了这种金火相融的真气以后,他已经有了一种全新的想法,他的那一招“星星点点”,如果用这种真气施展出来,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这一刻,他不由有些憧憬,甚至因此而忘记了腿上的伤势。
当然目前的第一要务,是要从这个山谷里走出去。
朱雀又回到衍天鼎空间里去了,它还有七颗血红丹没有服用,如果全部服完的话,它认为自己有可能晋升成为五阶妖兽,那样它就有一定机率,领悟一种天赋妖术了。
它已经领悟了一种天赋妖术,就是那以身化火的一招,名为“火祭”。不过那一招有极大的后遗症,严重时甚至会危及它的生命。所以它只是在拼命的时候才施展那一招,而如果它还能领悟一招并不那么强大的妖术,它的战斗力还会有一个极大的提升。
张弃决定要为它提供更多的血红丹,当然这都是在离开山谷出去以后的事。
于是他朝着山谷外面走去。然后走了几步,他又停了下来。
出去做什么呢?也许那狼妖还守在山谷外面呢,或者它还在寻找进入山谷的道路。刚进来的时候张弃发现谷口有一丛树林,这谷口很隐蔽,狼妖一时没有找到也是有的。
他这么一出去,不正好掉进狼口里么?
不能往外走,那只能往里走了。张弃叹口气,转身朝着谷底走去。
这山谷很狭窄,两旁都是陡峭入云的悬崖,悬崖下是茂密阴森的树林,林中没有道路,遍布荆棘。张弃用幻炎剑开着路,费尽千辛万苦,才终于走到了谷底。
幸好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一只妖兽,张弃算是畅通无阻,也足足走到朝阳初升,才终于走到了谷底。不过这山谷里十分阴暗,就算太阳出来了,树林里也是看不大清楚的。
树林外,却是一小片田地,田里有水,还种着满满的灵稻,那稻谷已有他小腿高了。
张弃目瞪口呆。
不是因为这稻谷的长势,他知道这一带偏向南方,据说庄稼的时令本就早于神奕城一带。他惊讶的是,这么隐蔽的谷底,怎么会有田地:有田地,岂不代表这儿住了有人?
他不敢轻易走出林子,就藏身在一株大树上,往田地里看去,居然真的看到了一个人,正荷着锄头,从田地的另一头走过来。而在田地的另一头,居然还有几座小小的房屋!
那人是个青年,二十四五,身材修长,一身布衣,却已有着血丹境中期修为!
张弃犹豫了许久,终于还是下了树,出了林,朝那人走了过去。琇書蛧
“老兄,这儿是什么地方啊?”
他微笑着打了个招呼,却把那人吓了一跳。
那人没有回答他,反而扬起锄头,喝问道:“你是谁?来这儿做什么?”
张弃生怕引起误会,连忙退了一步,摇着手道:“我不是有意闯进来的,是迷路了!”
但他不退这一步还好,退了一步,却没防一脚踩在水田里,踩坏了一株稻谷。那人见了,更是怒不可遏:“娘的,咱们都被逼到这山谷里,过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了,你们还不放过咱们,老子和你拼了!”竟扬起锄头,便朝张弃的脑袋挖了过来!
张弃吓了一跳,又不敢还手,毕竟听那人说得悲切,而且无冤无仇,他实在不想轻易和人拼死拼活,只得顺着田垄便往回跑。偏偏那田垄被春雨浇过,湿滑无比,他又不敢再踩进田里,左腿伤势又没好,跌跌撞撞的,跑得分外狼狈,全身上下尽是泥土。
好不容易跑到树林边,他一个虎扑,只是怎么看怎么不帅气,反倒像是狗扑。
正要爬起来,脚下又是一滑,连忙揪住旁边一根树枝,猛觉得头顶一阵劲风掠过,等他伸直身子看时,那人已举着锄头站在他面前,怒目圆瞪:“想跑,是要回去搬兵吗?”
张弃叫苦不迭,有心想要分辩,那人却不听他的,举着锄头又朝他挖来。
那锄头只是一件普通的农具,在他手里却成了一件兵器,雪亮的锄刃上,一道墨黑的水系罡劲飙射而出,直往张弃额头射来。
张弃心里也有些窝火,忍不住取出幻炎剑。他还是很有节制,只是斜着剑身,把那道水罡挑飞出去,剑尖上吞吐着金红相融的剑芒,却并没有反击。
那人却被吓了一跳,大叫道:“好哇,狐狸尾巴终于现出来了,俺就知道,你不怀好意,是神殿和闻人世家的狗!来人啦,快来人啦,神殿和闻人世家的走狗来啦!”
后面这几句话,却是他扯着嗓子大声喊出来的。
张弃听见他说“神殿和闻人世家的狗”,刚想着对方恐怕也是被神殿和闻人世家逼迫到这山谷里的,大家有共同的敌人,没准还能做朋友,却不防他一嗓子吼出来,倒被吓了一跳。
那人这么一喊,那几座房子里便有了动静,陆续走出几个人来,都是二十来岁的青年。一个剽悍的青年提着一柄长长的兵器,大声叫道:“在哪儿,有几个人?”
便有青年叫道:“朱四维,快回来,神殿的狗会咬人的,让咱们大家来对付他们!”
青年们都顺着田坎飞奔而来。而在他们身后,那堆石头房子里,还在不断跑出人来。
不时有人高声叫着:“朱四维,你弄清楚没有,到底来了几条狗?”
张弃忍不住咬了咬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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