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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狂追猛逃


曙光初现,东方出现鱼肚白的时候,张弃开始了他在万丈山中的第一场战斗。

其实,是第一次逃跑。

连滚带爬,没跑两步却发现腿上分外沉重;回头一看,却是灰狼咬住了他的鞋子。

连忙用力一蹬,甩掉鞋子,赤着脚踩下去,登时一阵剧痛传来:原来他在流浪时光着脚走路是家常便饭,但自从与陈勿离做了那笔“生意”之后,便多时没有这样干过了。此时一脚踏下,荆刺、碎石、土疙瘩,全往他脚底板上招呼,直痛得他跳起来足有三丈高!

却不料那灰狼正好扑过来,他这一跳,便跳到了灰狼的头顶上。

原来灰狼并不高大,只和大些的土狗差不多。他这一脚踩去,虽脚底板又被灰狼的毛扎得火辣辣地,像是被万千钢针扎中一般,却也踩得那灰狼一阵头晕,似乎一时没搞清楚状况。

但灰狼反应也十分敏捷,只刹那间就恢复过来,瞪着一双绿豆大的眼睛,趁着张弃刚刚落地,正捧着一条腿蹦跳,它猛地往前一拱,便将张弃一头撞得往后倒去;它低低咆哮着,一双后腿强劲地蹬起,喷着腥臭寒气的巨嘴便咬向了张弃的脖子!

这正是灰狼的得意秘技。它虽不像高阶妖兽那样会妖术,但就凭着这一招,在这片柒树林里,便独占了一大块地盘。当然,柒树林地处万丈山边缘,本就没什么高阶妖兽。

但死亡降临到头顶的时候,张弃反而从刚才的慌乱里恢复了过来。

大脑一片清明,脑海里又出现了那个奇特的图案,那个能够画出火焰的图案。

不过张弃已经不是伸出右手食指在空气中画图,随着他对《指掌江山》、《仙灵遗解》等秘笈理解上的加深,他已经想到了另一种方法:伸出右手,捏出一个奇异的印诀。

这印诀最早是在《无用之书·仙之悖》之中看到的,据说叫做“火之印”。

印诀初现,身前空气便是一阵燥热,其他属性的天地灵气都纷纷而去,只留下了火属性。

灰狼正扑到张弃身前,尖利的牙齿离张弃的脖子还有三寸,忽然“嗷”地一声缩了回去:在它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团拇指大的火焰,淡红色,不甚炽热,却让它感到了本能的畏惧!

狼族本就怕火,何况张弃这团火,并不是自然界的普通之火。

灰狼本能地就往后退,却见张弃忽然一招手,那火焰竟在他手上化作一层淡淡的红芒。他一掌捺来,那速度比之往常竟快了足有两三倍,力量也似有了成倍的增长!

灰狼还没反应过来,那一掌已捺在它胸前,在它柔顺的皮毛上留下了一个焦黑的掌印!

“嗷!”灰狼惨叫着,喷出一大篷鲜血;血珠飞溅间,竟夹杂着几块内脏的碎片!

这一掌不但烧焦了它的皮毛,破坏了它的经脉,甚至击碎了它的脏腑!

眼看着灰狼满眼不甘地倒下去,张弃收回手掌,放在眼前,也愣住了。

他原本猜测,自己就算修炼了“第一仙术”,但毕竟昨天才凝结丹田,恐怕最多也只是七品炼肤境武士而已。修炼之路还长,他有足够的耐心,能慢慢练下去,直至晋升修士。

然而刚才这一掌,却远不止七品炼肤境的威力:只说那层淡淡的红芒,那分明就是罡气!

只修炼了一天,居然就能施展出堪比气丹境的罡气,这,这难道是俺在做梦么?

但摆在面前的那灰狼尸体,却明白无误地告诉他,这不是在做梦,这是真的!

他猛一下跳起来:“太好了,太好了,在万丈山里,我再也不是毫无战斗力的菜鸟了!嗯,这一掌如此厉害,我得好生修炼!对了,还得给它起个名字。干脆就叫‘火罡’吧!”

既然杀死了灰狼,就得处理战利品。灰狼的皮毛、牙齿、喉腺、爪子,都是上好的妖兽材料,在二阶妖兽之中算是较好的了。这一匹灰狼的全身材料,足以卖上几十两银子呢。

没有尖刀,便拿起倚在石头上的长枪,用枪头笨拙地切割着灰狼的皮——话说他也是惭愧,刚才忙中出错,竟忘了自己还有一杆长枪,居然赤手空拳地对付一匹灰狼!

张弃暗暗自嘲着,麻利地把灰狼身上的材料一样样切割下来,又挑选它臂膀上的腱子肉割了几大块,也丢进无弃戒中一个角落。反正无弃戒中空间很大,有三丈见方,一丈高,这么大的空间不用白不用。再说灰狼的肉质还是很鲜美的,正好当作食物。

一切处理就绪,剩下的狼肉便扔在林子里,也算便宜了周围的妖兽了。

正哼着歌站起来,提着长枪顺着林间道路往前走,张弃猛地一拍脑袋:糟了,大意了!

林间妖兽最喜欢什么?当然是鲜肉了,不管这块肉是它的天敌的,还是它的同伴的。

什么东西最能引来妖兽?不是肥美的鲜肉,而是满地的血腥!

他剖解灰狼时流出的鲜血,怕是会给他招来祸事!

张弃拔腿就跑,却发现,似乎已经迟了!

前头的林子里,出现了几点碧绿的光点;身后也有,那都是狼族的眼睛!

他竟忘了,狼族是群居族类,现在,那匹灰狼的同伴,来找他复仇了!

“跑!”张弃就算胆子再大,也绝不敢面对一个狼群,当机立断,撒腿就跑!

他一跑,林间的灰狼登时全都冲了出来:前面有三匹,后面也有两匹!

五匹灰狼,隐隐形成一个包围圈,唯一的生路,便是在他的左前方,那儿还有缺口!

张弃毫不迟疑,飞快地跑将过去;没跑几步,只听狺狺作响,一匹灰狼已冲到脚边,张嘴咬向他脚踝。这灰狼比他刚才杀掉的那一匹还要小,那模样,却像一条哈巴狗。

但张弃可不敢小瞧这“哈巴狗”,连忙一提脚,便是身子一歪,从一棵柒树边擦出去,正好那柒树干上有一个节疤,直撞得张弃半边身子一片酥麻,差点化作滚地葫芦!

雪上加霜,另两匹灰狼已一左一右疾奔而来。

张弃咬着牙,提起枪杆横扫出去,把正扑向自己脑袋的那匹灰狼逼退,就地一个翻滚,爬起来就跑;却骇然发现,剩下的一只靴子,已经让另一匹灰狼咬住了!

一咬牙,蹬脱那只靴子,一脚踩下去,妈耶,好惨,脚底板踩在荆棘上,满地血迹!

原本,他只有一只脚受罪的,现在倒好,公平了,两只脚都在受罪。

来不及惨叫,身后又传来灰狼的咆哮声,一股股腥臭的气息就在他背心打转。

紧咬牙根,又是一枪后扫,逼退几匹灰狼,半爬半跌地,张弃一头钻进了丛林。

这一逃就是两个多时辰,钻进丛林双钻出去,爬上土坎又跳下去,他还是没甩开狼群。

这一路上,苦不堪言:连滚带爬,全身上下不知被碎石、树干、荆棘擦破了多少条口子,泥土和着血污染遍了全身。长枪在身后拖着,连握住枪杆提起来的机会都没有。

好几次,灰狼都咬到了他的脚后跟,有一次连脚踝都被咬住了,差点没把他脚筋咬断;若不是他及时一枪扎去,吓得那灰狼啈啈后退,他已经只能爬着走了。

还有一次他躲得及时,那灰狼咬中了一块石头。那石头足有盘子大,青黑相间,被灰狼那么一咬,居然咬成了四五块碎石:这一嘴要是咬在他身上,那得咬成什么样!

张弃吓得额头上冷汗直冒,发了疯似地冲了数十丈,这才剧烈喘息着,放缓了脚步。

而汗水一淌下来,淌进脸上的伤口里,又痛得他连自己的舌头都差点咬断了。

况且狼群并没有停止攻击:他一脚绊在一块石头上,呼啦啦倒地,压断了两根树枝;一匹灰狼趁势扑过来,一口咬住他袖口。他挥起枪杆刺去,不防刺歪了,没用枪尖刺着,而是一枪杆砍在那灰狼肩膀上。那灰狼一个哆嗦,抬起头便冲他呲牙。他连忙半抬着身子往前一扑,倒是躲开了身后的灰狼。

只不过袖子已被咬断,只剩下几块碎布,像小旗一般飘舞在空中。

张弃叹了口气,唉,自己就没有穿新衣裳的命!

在陈家庄的时候他得了三套衣裳,等穿到万丈山就全都穿坏了:没办法,路上的艰难太多;又在路边城镇里买了一套,就是身上这套,得,现在又坏了。

但他可来不及心疼:稍一疏忽,又有一匹灰狼扑过来,就压在他身上,张口咬向他喉咙。

奋起踢了一脚,那灰狼呜咽一声。幸好灰狼虽然暴虐,但体重略轻,他这一脚居然把那狼头踢得往后便仰。他抓起枪尖刺过去,那灰狼呜咽一声倒了,喉咙上多了一个血洞。

鼓足最后的力气,张弃翻了一个身,使尽全身力气往前扑去,眼前却出现了一个山洞,

那山洞就在这几株大树后面:原来他已经冲出了密林,眼前便是上山的路了。

张弃也不细想,奋起余力便冲进了山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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