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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压着他的是一头灰狼


愁?

张弃似乎想到了什么,嘴角不由露出一丝微笑。

他是草原上被自己压在身下的那个女孩,那个比他还要弱小、比他还要怯懦、比他还要忧愁的小女孩,她仿佛有个好听的名字,他曾听她说起过,她叫“莫愁”。

“愁,莫愁;莫愁,愁……”

这到底是愁呢,还是莫愁?

苍茫的夜色中,满心愁与不愁的张弃,不知不觉倚着石头睡着了。

似乎在做梦,可惜没有进入那个奇异的梦境,没有见到梦境里的“梦女”,只是梦了些光怪陆离的东西;而在梦境以外,巨石上,似乎出现了一双幽异的眼睛。

周围一片黑暗,连夜空中的星星都已消失不见——不是天上有乌云,这是盛夏的晴空,万里无云。只是时间已经到了黎明之前,星光尽失,大地上伸手不见五指。

却有一双芝麻大的小眼睛,碧绿湛然,在浓浓的夜色中闪着莹莹的光芒。

那眼睛离他如此之近,其实就在他身前不到一尺的地方:那是一条通体碧绿的小蛇,只有两尺来长,尖尖的蛇头,细细的信子,冰凉的尾巴还搁在他的脸颊上。

竟是一条竹叶青,一条刚刚从他脸上爬过去的竹叶青!

蛇类妖兽多半都有剧毒,这竹叶青虽然只是二阶,却也并不例外!

张弃大脑一片空白,右手却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于是那竹叶青被惊动了。但他还在担心它会不会回头给自己一口,却见它一翘尾巴,竟似慌不择路地一头钻进了草丛!

张弃只觉得浑身凉嗖嗖的,是刚才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夜风一吹,彻骨冰寒。他甩了甩脑袋,似乎头晕的感觉没有了,大脑一片清明,却不知为何,好似能看破这无边的黑暗,身畔数丈内一根随风摇摆的野草也清晰地映在脑海里,就连远处柒树林里一只尖着嘴啄虫吃的小鸟,他都能“看”到它,甚至还能“看”到它嘴里的那条正不断挣扎的小虫!

张弃坐了起来,既然没有睡意,那就不要睡了。他紧了紧衣服,盘腿坐在冰凉的石头上,叹了口气,闭着眼睛,开始想自己的心事。

什么心事?自然是如何在这危机四伏的地方活下去。

先看看自己有什么可以倚仗的东西:一枚无弃戒,一杆万丈原上从别人手里夺来的长枪。

体内一颗丹田,乳白色,还在不停地缓缓旋转,那颜色却很是稀薄,似乎不是很靠谱。

功法?张弃试着调动一下那丹田,至于调动的法门他是知道的,无论是《指掌江山》,还是《无用之书·仙之悖》,还是在梦里学到的《仙灵遗解》,都有这方面的叙述:如何调用意识,内视自己体内的经脉与丹田,如何以意识去窥探周围的环境,等等。

但他一试之下,嘴角又不由扯起了一丝苦笑:《指掌江山》里的法门,似乎并不管用。

这三部修炼秘笈,他最想修炼的还是《指掌江山》,这是修神功法,是一条笔直的康庄大道,从七品炼肤境武者到金丹境修士,都有成系统的修炼路径。而且修神是圣天大陆的主流修炼之道,在炎洲更是人人修神,几乎没有其他修炼体系存在:这是正道啊。

而《无用之书·仙之悖》和《仙灵遗解》中修仙之道,不但讲述得语焉不详,存在着无数的疏漏,甚至连成体系也称不上,而且修仙本就是异端,是要被神殿送上火刑柱的!

且不说修炼与修神之道八竿子打不着的仙道了,就算非议一下神灵,那也是死罪!

张弃不想被送上火刑台,他想尽快变得强大,但老天似乎并不想给他这个机会。

他按照《指掌江山》里的法门,放开身心,驱动丹田,以周身窍穴去感悟天地灵气,可是试了无数次,天地灵气没有感受到丝毫,那丹田却似乎越转越慢,竟差点沉寂过去。

他不得不放弃《指掌江山》,转而回忆起自己凝结丹田的过程:那似乎用上了修仙功法。

他一边回忆,一边摸索着寻找自己身上的窍穴——这次却顺利无比,他甚至没有用上开天门,就感受到周身都有一股股清凉的气息,正在缓缓地浸入体内:这就是天地灵气了。

细细体悟,天地灵气是从周身三百六十个地方浸进来的:这就是三百六十个窍穴。

可是不对,俺还有一个窍穴:头顶百会穴,它并没有关闭,也在吸收着天地灵气!

难道俺有三百六十一个窍穴?可是据说最为强大的神皇血脉,也只有三百六十个啊?

张弃当然不会认为,自己比三百六十个窍穴的满级天才还要天才,那是扯蛋,自己只是一个天弃之人罢了。他只是本能地认为,这只是修神和修仙两种修炼体系的区别罢了。

当然在三百六十一个窍穴的吸引之下,虽然每个窍穴吸收进来的天地灵气都不算多,但累积下来,也是一个巨大的量。他强行压抑住狂喜的心情,开始用意识导引这些天地灵气进入经脉——当然用的还是修仙法门,《指掌江山》里的修神法门依然不管用。

导引着天地灵气在经脉里游走一圈,经历一个大周天后,便来到了小腹下三寸,融进了丹田里,那丹田原本稀疏的乳白色,便似乎变得浓郁了一分,旋转得也要快了一丝。

看样子有效。张弃高兴得控制不住自己,连忙收了修炼姿势,免得等会走火入魔了。

花了两分钟时间平静心情,他再次结起五心朝天的修炼姿势,又来了一个大周天。这次他用心记忆了天地灵气在经脉内的流转路径,更是记下了修炼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一部功法,也不过就是这些内容罢了。特别是修炼路径,那是重中之重。

所以在运行了五六个大周天以后,张弃便算是记下了一套完整的修炼功法。

他默默地坐着,回想感悟着这一次修炼的收获:至少增加了十来缕真气——也就是当初他开天门时收获的气机,只是这真气与修神者的真气不大一样,它是修仙者的真气。这说明,他现在修炼一次,就等于以往十几次开天门,这效率,足以让他内心震撼到无以复加。

这十来缕真气,有一半融合了丹田之内,让那团小小气球又变得浓郁了一分;另一半则散入数条经脉之中,转瞬消失得无踪无影,也不知溜到什么地方去了。

  如果在大陆上的少年们普遍开始修炼的年纪:六七岁左右,就得到这部功法,十年下来,他现在该是何等的修为?恐怕已经不低于气丹境颠峰了吧——唉,时也,命啊!

“这是俺得到的第一部功法,大概也是大陆上极为少见的修仙功法。《无用之书·仙之悖》和《仙灵遗解》虽是修仙功法,却散秩得差不多了,算不上功法;修仙者更是听都没有听说过。俺就高调一些,这部功法就算是大陆上第一部修仙功法,不如就叫它‘第一仙术’!”

张弃喃喃说着,双目中光芒湛然。

这部“第一仙术”,当然算不上太高明,实际上它是十分毛糙的,张弃也不知道修炼它能有多大效果,有没有副作用,更不知道与修神功法比起来,它算是什么品阶——除了《指掌江山》,他不会其他任何修神功法;而《指掌江山》他不能修炼,不知道它的效用如何。

但一旦有了这部功法,张弃便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成就神位、飞升神界一般,刹那间觉得自己已是顶天立地,天下再没有任何困难,能够让他退缩一二,他就是无敌的!

自从东华城外城墙边,梦境里那片火焰钻进他脑海里,他的性格就在不知不觉之中发生了变化,变得潇洒而张狂。虽然之后还是屡屡碰壁,但洒然自得的种子,却已深植在他心中。

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浊气,便要长身而起:圣之血祭,吾当自励而前行!

但只立起来半个身子,突然一个灰影重重地压将下来,又将初见张狂的他,压了下去。

“哎哟,你做什么?快起来,快起来,压住老子头发了知不知道!”

张弃连忙伸手要把那灰影推起来,但刚刚伸出手去,触及的却是一根根钢针似的毛!

他吓了一跳,提起一脚踢过去,又重重一推,那灰影嚎叫一声:竟是一匹灰狼!

灰狼,二阶食肉性妖兽,性情狡诈凶残,皮糙肉厚,虽只是二阶,却比一些三阶妖兽更加可怕:在猎兽界,一向有一句话:宁遇黑虎,莫遇灰狼,说的就是这东西了!

老……老天,俺记住了,记住了: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记住了,你饶了俺吧!

张弃抖抖索索地,翻身爬起来便要跑:他虽有了点修为,人也变得张狂了,但身体习惯却还没有丝毫改变,遇到危险第一反应不是去战胜,而是先逃了再说!

那灰狼却似乎不想饶他,猛地弹身而起,张开大口便咬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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