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合伙人
比起五颜六色、弹性舒适的健美裤,牛仔布要厚重得多,制作好的一条裤子拿在手里,结结实实的一份重量,光是掂着就能感受到用料扎实。而且比起其他衣服,年轻人们穿上牛仔裤,难得长辈说不出什么——毕竟布料结实,春天、秋天,乃至冬天都可以一直穿。
董玉秀让制衣师傅先制作了两个版型,一种是比较潮流的牛仔喇叭裤,现在北方也有很多地方的年轻人都爱穿喇叭裤,是非常时髦的一种穿法,但是牛仔做的喇叭裤是独一份,还从未见过;另一种就是普通的直筒裤,董玉秀大胆的采取了一个新的方式,裤子统一前开门,改了以前女士裤子侧边开口的款式,只分了长短两种拉链,去掉系带扣子,很时髦。
这样比以前那种省去很多工序,而且也方便统一制作。
金穗是年轻人,对牛仔裤非常喜爱,不过她不太喜欢喇叭裤觉得太过夸张,还是更喜欢直筒牛仔裤,挑了一件拿在手里看了看,惊奇道:“玉秀姐,这个牛仔裤真好,这么结实的布料,我都想买一件自己穿了。”
董玉秀笑道:“你挑两件试试,合适的话拿回去穿,反正过段时间也要去跑业务,穿上正好给咱们厂打个广告。”
金穗试穿了一件。
她年轻,模样本就靓丽,这会儿穿上一条牛仔裤,随便搭了一件白衬衫,都漂亮得不像话,直筒牛仔裤修饰腿型,把金穗的一双长腿衬得越发笔挺匀称,她自己站在镜子前来回看,不自觉抬头挺胸,站直了身体。
金穗美滋滋道:“玉秀姐,我觉得自己现在简直像画报杂志上的模特儿!”
董玉秀上前,帮她把头发拆开,简单梳了一个马尾。
金穗脸偏圆,是非常讨喜的长相,梳了高马尾之后整个人都更利落起来,一下像是一个大城市里来的时髦姑娘。
这下不只是金穗自己这么说,周围的其他女工也都围上来,纷纷夸奖她,说道:“金穗这一身换上,可太洋气了!”
“对对,这白衬衫我之前也就觉得挺干净整齐,没想到和牛仔裤搭配着穿这么漂亮啊!”
“我有个亲戚家在沪市,之前从那边邮寄了照片给我,就是这么一身衣服,这要是穿出去,咱们穗子也是大城市的姑娘啦!”
……
说什么都有,大家都觉得牛仔裤好。
要真夸起来,也说不清楚哪里好看,但配上不同上衣、外套,都很合适。
董玉秀道:“这衣服白搭,穗子,下周你带队出去正好能赶上秋季第一批服装上新,好好推销,咱们厂的新款全靠你了。”
金穗兴奋地点点头,连声答应。
尽管天气炎热,金穗还是没舍得把身上的牛仔裤换下来,难得臭美了一次。
董玉秀交代了这项任务,又回身去继续盯着健美裤的生产。
夏天,正是健美裤出货的好时候,董玉秀上次从潍水国营厂运回来的那一大宗针织弹力布料刚用了三分之一不到,就已经还清了全部外债。她这次把销路彻底铺开,剩下的大批布料只等着制作好成衣,完全不愁卖,而这些就是她开始滚动的资金,也是她的底气所在。
董玉秀现在成了东昌市名副其实的“健美裤大王”,但她依旧和之前一样,记穿戴干净整洁,只是眼睛上覆盖的纱布没了,替换成了一副茶色的眼镜。
她的视力没有恢复,而且畏光,这幅眼镜可以帮助她勉强维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董玉秀晚上回来,先去了隔壁雷家。
雷妈妈正坐在沙发上织毛衣,瞧见她很惊喜,忙起身道:“玉秀,今天怎么这么早下班?吃饭了没有,厨房还有饭菜呢。”
董玉秀拎着一个大编织袋,站在门口道:“姐,不急,我一会再吃,想跟你谈件事儿。”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你等着啊,我很快就热好,端过来之后边吃边聊!”
雷妈妈风风火火,已经去厨房了。
今天雷家刚蒸了黄米发糕,上面点缀了小枣,蒸熟了之后枣子微皱很甜。雷妈妈给切了两大块黄米发糕,又热了两道菜,另外还把炖的排骨汤也热了一碗端过来,忙碌一番,端到客厅的时候,却有些下不去脚。
董玉秀拎回来的那个大编织袋已经打开了,里面全是制衣厂出品的新衣服,光是健美裤就有五六个颜色,红的、黑的、明黄色的好几种,而占了大半袋子的新款衣服雷妈妈却叫不出名字来,有几条裤子,还有一件上衣。这会儿雷家三兄弟都到齐了,连白子慕都出来了,小孩头发乱翘,坐在沙发上依偎着妈妈,一副半醒未醒的样子。
雷东川年纪还小,新衣服对于他来说,也就是过年的一种仪式,甚至都没有兜里揣着的摔炮更让他心满意足。
老二雷少骁和弟弟正好相反,他这个年纪最爱美,十几岁的少年人身高腿长,试了一件牛仔裤,又伸手去拿一旁的那件水蓝色上衣:“董姨,这两件是不是一套的啊?”
“对,它们都是一批布料做出来的,这件上衣还做了石洗工艺,看着泛白,更软。”
“我试试……”
雷妈妈把饭菜放下,拍了二儿子手一下,“什么你试试!你董姨带来的东西别随便拿。”
董玉秀笑道:“姐,没事,这些都是厂子里的样品,还没往外卖过呢,我也是想带回来给家里人先试试,少骁和成竣兄弟俩个子高,他们穿着行,我就放心了。”
听到这么说,雷妈妈也就不阻止了,坐在那也拿了一条裤子摸了摸,惊奇道:“这是什么衣服?看着可真结实。”
“是牛仔布做的,这种叫牛仔裤,少骁身上穿的那件是牛仔外套,都是国外流行过来的。”
“牛仔……国外放牛的人穿的?”
董玉秀咬着黄米发糕笑个不住,点头说是。硬要这么说也没错,农场、放牧者,还有矿工,都穿这个。
雷妈妈感慨:“难怪这么厚实,干活穿还挺好。”
雷家两个兄弟穿了一遍,雷成竣不怎么挑衣服,董玉秀让他选,他就挑了一条直筒牛仔裤回房间继续温书去了。雷少骁却不行,他把编织袋里的那些牛仔衣服都拿出来,认真对比,实在挑选不出来,他觉得没件都很时髦。
董玉秀笑道:“要是喜欢就都留下。”
雷少骁:“!!”
雷少骁可太喜欢了,谢了又谢,美滋滋抱着回去了。
董玉秀又指了剩下的那几条健美裤,道:“姐,这是给你带的,厂子里新出&3034记0;花色,有厚款,也有薄款,你替换着穿。”
雷妈妈也很喜欢,她想给钱,毕竟董玉秀这次拿了太多的衣服来。
董玉秀摇头,笑道:“不用,你就当分红。”
雷妈妈推辞不掉,只能留下。
白子慕坐在沙发上,一直探头去看卧室那边,董玉秀就亲亲他,轻声道:“子慕去和哥哥玩儿吧,妈妈有些事要谈,一会走的时候喊你。”
“哎!”白子慕从沙发上蹦下来跑了两步,很快又转回来,抱着董玉秀也亲了她面颊一下,“妈妈一会见~”
外面客厅里,董玉秀和雷妈妈谈话的声音很低,隐约能听到董玉秀在说公事。
“……厂子里找了新的大师傅来,专门做水洗和石洗,这布料太硬,要水洗过之后才能上身……工序很多,需要人手,姐你晚上想不想找份儿兼职?不用懂太多技术,管理岗,我都找好技术员了,你替我看着就行。”
“这我能行吗?”
“怎么不行,姐你在单位还管着二十多号人呢,比我厂子里人都多。”
……
白子慕跑去两个哥哥卧室门口,探头往里看。
房间里是一张铁架高低床,雷家两个哥哥睡在这里,这会儿大哥雷成竣正在书桌那看书,二哥却没有读书的心思,正在镜子前来回比划,欣赏自己身上这套牛仔服。
白子慕一直在看二哥身上那件牛仔外套。
雷东川站在他身后,也在悄悄看,低声问道:“小碗儿,我一会拿来,你穿上就跑啊。”
“嗯!”
二哥挨个试穿了刚才拿来的那些新衣服,天气很热,他把牛仔外套脱下来放在一边铁床架子上,也就刚放下的功夫,再回身衣服就不见了。二哥来回转着找了一下,“咦”了一声:“哥,我衣服呢?刚不是还放这呢吗?”
问了两遍,雷成竣才从书本里抬起头来,也不吭声,抬手指了指走廊对面的小房间,言简意赅道:“老三那。”
雷少骁找过去,刚到小房间门口,就看到他家老三正在给白子慕穿那件牛仔外套,费劲吧啦一共系了俩扣子。
天气热,小朋友穿着短袖和短裤,在床上开开心心试新衣服,衣服很长,一直盖过了膝盖那,遮着一点小腿肚。白子慕手努力抬起来,跟唱戏似的,雷东川乐个不住,小孩也跟着咯咯笑。
雷少骁在门口故意绷着脸不笑,抬手敲了敲门。
雷东川扭头瞧见,过去挡着二哥:“小碗儿,快跑!”
“上哪去,过来,看我不挠你痒痒——”
白子慕蹦下床,本来还想穿小拖鞋,二哥作势要过来,吓得小孩鞋子都没穿好,飞快地跑,在卧室绕了一整圈,小卷毛都翘起来。
雷妈妈听见声音走过来,白子慕刚好跑到走廊上,扑过去抱着她,小脸红红的,又开心又兴奋:“雷妈妈~”
“乖宝,这是怎么了?”
“新衣服!”
小朋友站在那给她展示,学着二哥刚才照镜子的模样,赚了一圈,晃了晃胳膊只抬起半边袖子,还在那美。
雷妈妈瞧见笑个不住,夸道:“真漂亮!”她牵着白子慕的小手,带他去客厅也给董玉秀看了看,董玉秀笑个不住,伸手帮小孩整理了一下衣领,跟他保证:“是妈妈不好,忘了制作小朋友的新衣服,这样吧,你等几天,妈妈专门做两件你穿的好不好?就做你最喜欢的背带裤。”
白子慕点点头,把手举在头顶那,长长记的衣袖晃了晃:“妈妈,我的熊猫也有吗?”
董玉秀点了点小孩的鼻尖,宠溺道:“有,都有呀。”
白子慕心满意足,把新衣服还给了二哥。
小朋友只是好奇,并不是真的想要二哥的衣服,从某种意义来讲,整个家里最爱臭美的一个是二哥,一个就是白子慕,一大一小两个人审美还挺一致。
雷少骁特别喜欢牛仔裤,在雷妈妈的严令禁止下,他遗憾地选择了直筒款式的,每天穿着出门。
东昌小城里还从未有过这么新奇的衣服,青少年群体又最喜欢学习模仿,不少人瞧见雷少骁穿这条裤子觉得漂亮,还特意去省城想买一条回来,但即便逛遍了省城的百货大楼也没瞧见有卖的。
雷少骁拍了拍自己的牛仔裤,得意道:“甭找了,这是咱们东昌制衣厂出的新款,等九月才有得卖,等着吧!”
而在二哥获得了无数同龄人羡慕目光时,白子慕也拿到了自己的小背带裤。
同样是牛仔布料做的,因为是个小朋友穿,董玉秀特意和负责技术的老师傅商量之后,多做了几道工艺,布料弄得柔软了许多,大概是磨砂工艺做的不是很成熟,裤筒那里有一处地方略微磨得泛白,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反而更漂亮了,在水洗蓝色的布料上多了白色做旧工艺,显得颜色更丰富了些。
白子慕拿到了一件牛仔背带裤,而雷东川则是一件小牛仔外套。
雷妈妈心疼得够呛,对董玉秀道:“玉秀,你厂子里事情这么忙,给子慕做一条小裤子就行了,这外套工艺这么麻烦,不用给东川做。”
董玉秀笑道:“姐,这我该批评您了。”
“什么?”
“你瞧东川多喜欢那件衣服呀。”
董玉秀示意她去看,雷妈妈抬头,刚好看到雷东川宝贝地抱着那件新衣服,傻小子乐得不行。
董玉秀道:“我有的时候都觉得你太把东川当大人看了,他还小呢,太懂事儿了,我看着心疼。”她凑近了一些,把雷东川给她那把零钱的事低声说了,又叹道,“姐你不知道,我当时拿着那把零钱,心都揪疼了,我问了成竣他们兄弟俩,说这钱是东川捡了好久的蝉蜕去制药厂换了钱,十块五毛三分……姐,你说他要捡多久才能攒到呀?”
雷妈妈听了道:“老三心眼实在,他认定了谁,就跟谁一直好,也是把你当亲人了。”
董玉秀道:“那就是了,你说他喊我‘姨’,我这当姨的一件衣服都不给做吗?”
雷妈妈被她绕了一圈,又绕回了刚开始的话题,摇头笑道:“行行,还是你这张嘴厉害,我可说不过你,就让老三拿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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