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狡兔飞鸟
解决了五部争地之事后,黑夫没有急着回义渠城去,而是带着百余亲卫,在大原各地巡视。
“董志塬头显奇观,茫茫平原远接天”,后人用这句话夸赞大原,的确,跟周遭千余里内,沟壑纵横的梁峁相比,大原就好似一块平坦无垠的大平原,进入其深处后,根本不敢相信自己走在高塬上。
每过一段距离,黑夫便下了马车,让随行的田吝夫、田佐吏等农官查验水土。结果发现,大原有十三条溪流,均匀分布在方圆两百里内,森林覆盖率还不错,后世水土流失的情况几乎没有。而各地土质也土层深厚,质地松软,十分适合耕种。
当年,周人祖先要是打得过这里的群戎,说不定就来此安家落户了。
面容黝黑的老田官将手里的泥土扔下,舔舔嘴唇道:“郡尉,只要水够,此地不仅能种粟,还能种麦。”
另一位田啬夫也道:“大原地平,很容易犁田,若是人手充足,开出百万亩新田不在话下……”
得到专门搞农业的田官如此汇报后,黑夫更加确定,公孙白鹿提议的,让大原转牧为农,以养活更多人口,解决牧场争端,是可行的。
后世还有句俗话:“八百里秦川,不如董志塬边”!要知道,以后很长时间里,这也是被称为“陇东粮仓”的丰饶之地啊。作为北地郡最适合搞农业的地方,即便以现在的农业技术,养活万户人家不在话下,如今却住了万余戎人便嫌挤,这简直是对资源的浪费。
但黑夫的想法,与公孙白鹿又略有不同。
“让戎人弃牧转农,就好比逼迫一匹战马卸下鞍鞯,套上农具去犁田。”
儒生言,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
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戎狄与华夏,最明显的区别不是血缘,而是生活方式,戎狄的生活习惯根深蒂固的,不是一道政令就能更改的。大原戎人虽是半农半牧,但就黑夫所见,无疑还是畜牧为主,他们按牲畜数量衡量各家贫富。田地随便烧片林子,遍地撒种,既不精耕细作,也不施肥浇地。
强迫他们弃牧务农,肯定会遭到巨大的反抗,即便成功,黑夫也很怀疑戎人种出来的粮食,够不够他们自己吃。
再说了,要是所有戎人都跑去种地,疏于骑射,北地骑兵可要损失一大批兵源呢。
所有,黑夫的计划,与公孙白鹿第二个想法,不谋而合!
“郡尉,要我说,既然大原已容不下这么多人和牲畜,五十年前的禁令也过时了,不如请朝廷放宽禁令,让五部迁往他处放牧……否则,就算是郡尉令五部和解,过上几年,五部一样会混战流血,那时候,事情恐怕就不是拔河便能解决了。”
公孙白鹿在彭阳邑的提议,黑夫未知可否,他不知道,这位新来的郡尉,心中筹谋的计划,比他更加激进!
十月初一这天,回到郡城后,黑夫家都没顾得回,就去到郡尉官署,让留守的陈平来见,将自己的见闻告诉陈平,并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计划。
“三年内,我欲使大原戎人全部主动迁走,而徙关中、关东移民实之!”
“主动迁走?”
陈平微微吃惊。
黑夫自有谋划:“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以产牧为业。这本就是戎人的习俗,只是昭王将大原当成了狗圈,将五部圈养在其中,若官府撤掉藩篱,五部仍会迁徙。”
黑夫走的这半个月,陈平也没闲着,他这郡尉长史新官上任后,便没日没夜地泡在官署,将黑夫扔给他的工作,诸如核对郡兵名单,筹备冬衣、粮秣等事做完,然后又马不停蹄地接收各县送上来的“上计”简册,一一归类入档,忙得连喝水的功夫都没有。
即便如此,他亦抽空翻阅了北地郡的诸戎簿册,对大原之戎有些了解,此时听黑夫之言,便问道:
“下吏敢问郡尉,可迁往何处?要知道,北地戎人,可不止大原五部。泾水一线,有乌氏戎、朝那戎,泥水一线,又有郁郅戎、义渠戎等,各自占据牧场,北地看似广袤,可真正平坦宜居的地方,可不多啊……”
在他看来,大原之戎本就是北地的麻烦制造者,若安插到别处,恐怕会产生矛盾,扰乱北地秩序,不如困死一地。
所以,在黑夫去处理大原之戎争端时,陈平还献上了一个“以戎制戎”的毒计:可乘此机会,在五部之间制造争端,让他们仇杀更甚,自相损耗,官府支持两部进攻三部,或反过来,最后五部尽弱,而官府和移民得利。
黑夫则不以为然:“猎犬混斗,血性大发,也会咬伤主人。更何况,猎犬是用来打猎的,如今狡兔未死,飞鸟尚在,岂能急着弓藏狗烹?”
他的眼光,亦不局限于北地境内,而投向了广阔的远方。
“拿地图来!”
尉史们连忙将北地郡地图挂了起来。
黑夫与陈平踱步到地图处,说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过去数十年前间,每逢秦军征募戎骑,戎人争相应募,究其缘由,除了戎人性格坚刚勇猛,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外,还因为征伐六国,他们可以得到赏金,夺得的财物也能归其所有。”
“天下一统,两年来,戎骑无用武之地,又不敢滋扰编户齐民,只能相互倾轧,私斗成风。”
“若如今,境外之地,有新的猎物,可以让他们去撕咬掠夺,甚至抢占其肥美草场呢?五部难道还会守着大原,无动于衷?”
陈平心中一动,他亦知道,黑夫来做北地郡守,是秦始皇“西拓”大计划的重要部分。陇西郡李信的目标是河西,上郡羌瘣、冯劫的目标是匈奴河南地,云中郡蒙恬的目标是被匈奴夺走的赵九原城、高阙塞,黑夫作为计划的首倡者,又岂会没有自己的目标?
“郡尉看中的狡兔与飞鸟,莫非是……”
陈平的目光,找到了地图上的萧关,接着视线往上。境外大多数地方一片空白,被绵延沙漠和山脉占据……
但也并非一无所有!
没错,黑夫早已找准了心中的猎物。
它位于长城之外,萧关之北,贺兰之南,大河之畔!
黑夫找到了它大致的方位,手捏成拳,重重砸在上头!
“这里,有一块流淌着蜜和奶的地方!不仅能让大原五部移居驻牧,也能建立新的县邑,让移民去开辟屯田!”
那里,后世称之为“灵州”“银川”,它还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号:
塞上江南!
……
十月已至,萧关以北六百里外,更早早感受到了来自北方的寒意。
一位年十八九,头戴金冠饰,身披黑豹裘,背负强弓,脚上踩着鹿皮靴的青年贵族,正骑着他那匹火红色的骏马,奔腾在枯黄色的草原上,骏马四肢修长,腿蹄轻捷,飞驰向前,将身后一众匈奴骑手远远抛在身后,最先抵达了毡帐!
青年勒马回首,高高举起自己的弓,他是这场竞逐的胜利者!
“贺兰!”身后陆续抵达的匈奴骑手欢呼起来,将他们的毡帽抛向青年马蹄下,以表示对他的佩服。
“贺兰!”毡帐处等待许久的匈奴女子们,也笑着跑过去,伸出手,圆圆的脸仰起,渴望得到王子的垂怜。
但青年却对她们不屑一顾,他的眼睛,一直盯着肩负银白霜雪的贺兰山峦,看上面的雪花被大风吹拂,落到半山腰上。
“贺兰”,在匈奴语中,是骏马的名字。他喜欢这座山,喜欢它脚下的冬季牧场,尽管这只是匈奴众多领地的其中一个。
因为王子觉得,这座山,与他有某种神秘的联系。
出生的那天,大巫便将血淋淋的他高高举起,放到马背上,宣布了关于王子的预言:
他,匈奴头曼单于之子,挛鞮氏的冒顿王子,未来注定是一匹,奔踏万里的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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