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女大八十?
南方四郡的郡望,唯左氏一族马首是瞻,族内良田千顷,经商、入仕的子弟不计其数,三叔公官拜相位,嫡子更是长公主亲点的驸马,连当朝天子都得叫上一声‘姐夫’,用权倾朝野来形容也不为过。
左凌泉说自己生下来就别无所求,真不是玩笑话,如果不是这世上有仙人,他作为江南第一世家的嫡子,以后的目标很可能就是——除奸相李景嗣、平烈王,然后‘以左代姜’,征伐大燕,强掳太妃为禁脔,祸乱后宫什么的。
可惜世上没有如果,因为修行道的存在,左凌泉的显赫身世,忽然就变得不值一提,甚至算得上出身贫瘠的野小子。
青合郡城在大丹朝算是少有的几座大城之一,依白鹿江入海口而建,海上商道,可以沿着海岸线跑到云水剑潭所在青渎江入海口,本身又是大丹的鱼米之乡,富饶程度远超北方,从俗世街景上来看,比东华城还有繁荣些许。
上官灵烨乘坐莲花台,来到青合城郊野后,两人下地徒步前行。
大雨天路不好走,上官灵烨也确实有伤,左凌泉不好背着少妇奶奶,在遇见一个冒雨出游的公子哥后,就上前征用了马车,带着上官奶奶一起前往左家的宅邸。
上官灵烨做豪门贵妇打扮,坐在车厢窗口,看着后方官道上,淋着暴雨摊开手的公子哥,有些好笑:
“没想到,你看起来挺有侠气,在老家还做这种欺男霸女的事儿。”
左凌泉在马车外驾车,对此摇头道:
“我从小习武,总喜欢找人切磋,南方四郡纨绔圈儿的公子都被我的‘武德’折服了,这可不叫欺男霸女,这叫‘以武会友’,他们服我才一声不吭把车借我。”
上官灵烨淡淡笑了下,并未反驳,毕竟铁镞府修士向来如此。
马车在官道上缓行,很快来到了郡城内,连日大雨,街上行人稀少,有些许被冲毁房舍的百姓聚集在沿街屋檐下,乡贤临时搭建了领取救济粮的摊子,左家的也在其中,管家和几个家丁在旁看护。
左凌泉回来前没有打招呼,不想弄得人尽皆知,并未惊动熟人,稍微遮挡着脸,直接来到了城东的一条白墙青瓦之间的老胡同里。
左氏一族人丁兴旺,直系旁系加起来数百人,整条胡同从前到后都是左家各房的宅子,祖宅因为年代久远,看起来其实还没前面的新宅子气派。
左凌泉来到祖宅后门下车,抬手敲了敲,家丁跑来开门,瞧见左凌泉的面容,微微愣了下,继而就又惊又喜地往里面跑,沿途还喊着:
“七公子回来了!快通知老爷夫人……”
然后左府之中就炸锅了。
上官灵烨下了马车,手里捧着团子,竟然有点局促,显然不太适应这种俗世登门拜访的场合。
左凌泉回自己家,自然神色轻松,带着上官灵烨轻车熟路前往内宅,半路上,老爹老娘就从内宅迎了出来。
左凌泉父亲名为左寒禄,在左家排行老大,也是家主,年纪已经过了五十;左凌泉出自大房,却在族中排行老七,明显是家里的幺儿,最受宠的一个。
娘亲左夫人也年近五十,出身书香门第,和左凌泉相貌神似,不过眼角已经有了皱纹。瞧见远游的幺儿从外面跑回来,左夫人脸上还带着几分担忧,见面就开口道:
“泉儿,你怎么偷偷摸摸回来了?不会逃公主婚了吧?……诶?这位姑娘是?”
左寒禄当家一辈子,眼力不差,见上官灵烨一身贵气,必然出身不凡,自是想差了:
“这位莫不是当朝长公主……”
上官灵烨年纪比左凌泉父母加起来都大,但这种时候还是以晚辈自居,微微欠身一礼,解释道:
“我……小女子上官灵烨,大燕朝的人,和令郎是朋友,嗯……路过此处,过来看看,未带什么见面礼,还望伯父伯母见谅。”
这俗世客套话,说得实在有点生疏。
左夫人眨了眨眼睛,表情很是古怪——一个千娇百媚的大姑娘,跟着她儿子,从北方关外,路过到南方海边……泉儿莫不是拉着哪家的小姐私奔回来了?
左寒禄也有点弄不清情况,有客人来总不能当场查户口,他含笑道:
“上官小姐客气了,雨势庞大,赶路想来辛苦。凌泉她娘,快带着上官小姐去洗漱一番,别怠慢了贵客。”
左夫人也没多问,抬手示意,上官灵烨就跟着去后宅了。
左寒禄目送两人走远后,眉头才是一皱,问道:
“泉儿,这位姑娘是?”
左凌泉其实也不好解释上官灵烨的身份,跟着老爹往客厅走去,解释道:
“我不是去山上求仙问道吗,灵烨是山上的仙子,前几天这边变了天,她带着我过来查看,刚好路过家门口。”
“你小子叫得倒是挺亲热,仙人不该叫仙子吗?”
“诶?爹你怎么知道?”
“栖凰谷那边传来的说法,爹我又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
左寒禄抬头看了看:“你说那姑娘,是天上的神仙?”
对于寻常百姓来说,上官灵烨和神仙其实没半点区别,左凌泉点头道:
“差不多,别看灵烨年轻,实际上已经一百岁了,前两个月才过百岁寿辰。”
百岁寿辰?!
左寒禄负手而行的动作一顿,回头看了眼,有点不可思议:
“那我岂不是还得管人家叫婶儿?不对,和你太奶奶是一辈人,得叫……叫啥?”
左凌泉连忙摆手:“您叫灵烨就行了,不用计较年龄。”
“泉儿,虽说女大三抱金砖,但你带回来个比你爹还大五十岁的,是不是有些……”
“爹,这话可不能乱说,我和灵烨没啥关系,就是寻常朋友。”
“男女之间,哪儿来的寻常朋友?你爹我是过来人……人家一个姑娘家,跟着你往家里跑,即便人家没意思,你把人家往家里领,就没半点意思?”
“呃……我目前还真没有,她身份有点高……”
“你从小闷起头练剑,都打遍南方无敌手了,到了神仙地界,还有高攀不起的姑娘?那你练个什么剑、求个什么仙?趁早回来继承家业得了,堂堂左家儿郎,跑外面去受窝囊气,丢不丢人?”
“不是,怎么可能高攀不起……”
“长公主殿下知道这姑娘不?”
“知道,关系还很好,嗯……”
“那还嗯个什么?我一瞧这姑娘就是多子多福的相,你都快二十岁的人了,隔壁钱家的老二,和你同岁,上个月刚抱一大胖小子,他爹在我面前那叫一个嘚瑟……”
“唉……”
“咋地?爹说话你还不爱听?”
“怎么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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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雨打疏竹,发出沙沙的轻响。
十几个小丫鬟站在庭院周边,好奇打量着窗口,窃窃私语,又马上被左夫人给撵了出去。
水乡韵味十足的房间里,上官灵烨按照俗世待客的规矩,用热水认真洗去脸上根本没有的风尘仆仆;团子站在窗台上,歪头好奇打量着上官灵烨。
上官灵烨的神色有点不自然,比第一次面见老祖还局促,因为她感觉左夫人一直在看着她。
以上官灵烨的修为,屋子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知晓,背后的目光在看哪里、大概是什么表情,都能感知到一二,但左夫人明显不晓得。
左夫人亲自在旁边侍候,余光一直在上官灵烨的身上转悠。
上官灵烨穿的是比较厚的袄裙,但俯身洗脸,曲线完美的臀儿,免不了在褶裙下呈现出了轮廓。
臀线曼妙,很圆,好似一个熟透了的大桃子,从背后看去,似乎比如刀削成的如玉香肩还宽些。
在俗世之中,有一句‘臀儿大,好生娃’的名言,这身材明显是当儿媳妇的首选,豪门大户的夫人最是喜欢。
更重要的是,上官灵烨身段儿本就比例完美,俯身之时,被袄裙包裹的衣襟,也显出了应有的规模,看着就沉甸甸,明显饿不着孩子。
如此一来,整个人看去就好似葫芦般曲线丰盈,更重要的是肤白如玉,面相柔艳却又不失富贵气,一看就是旺夫旺财的好面相。
左夫人从来没瞧见过这么干净的姑娘,看着就与众不同,竟然有点担心自家娃儿配不上,哪怕不知道这姑娘的底细,还是越看越喜欢。
上官灵烨心里十分古怪,慢条斯理地洗完脸后,转过身来,左夫人就恢复了端庄亲和的模样。她当作什么都不知道,欠身一礼:
“左伯母,您实在太客气了。”
“哪里话,要不要换身干净衣裳?”
“不用,刚换的。”
刚换的?
左夫人眨了眨眼睛,虽然不想想歪,但两个人刚坐一辆马车回来,好像也没法往别处想。
她看破不说破,只是抿嘴一笑,带着上官灵烨往客厅走去,柔声询问:
“上官姑娘是从关外来的?听说那边比大丹繁华得多,来这小地方还习惯吧?”
上官灵烨揉着团子缓步行走,左右看了看:
“其实都差不多,大燕的好些地方,还没这里漂亮,也就京城比这里大些。”
“姑娘是大燕京城的人?看姑娘气质不凡,家里想来非富即贵,在朝中为官?”
“算是吧,在衙门当差,管些巡街缉盗的小差事。”
“和凌泉怎么认识的呀?”
“嗯……”
上官灵烨本想说左凌泉护送公主过来给她贺寿,不过说出来怕吓到左夫人,想想还是莞尔一笑:
“他不是想求仙问道嘛,我师长对这方面有所涉猎,彼此就认识了。”
左夫人似懂非懂地点头,又道:
“泉儿从小就不务正业,就喜欢傻乎乎练剑;别家小孩出去花天酒地,叫他他从来不去,好些个小姐邀他出门踏青什么的,他也不搭理人家;读书识字也不上心,能把我这当娘的气死。他和上官姑娘在一起的时候,是不是很难相处。”
“怎么会呢。”上官灵烨连忙摇头:“令郎人很不错,剑术高超,连我都佩服;至于读书识字,他不考取功名,识字就行了,也不用苛求太多。”
左夫人摇了摇头:“其实也不是不学无术,泉儿打小就聪明,就是不愿意学罢了,不然当状元也说不准。他才六岁的时候就能写诗,那天赋可把他爹吓坏了。”
“嗯?”
上官灵烨一愣,好奇道:“他还会写诗?”
左夫人眼中满是自豪之色,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里面放着叠好的宣纸,递给上官灵烨:
“是啊。泉儿喜欢寻仙问道,六岁那年,家里请了个老道士过来给他看相,结果说泉儿不能修行。泉儿当时可伤心了,从他爹屋里偷拿了一壶酒,跑到了城外的望江台,六岁的小娃娃,抱着酒壶‘吨吨吨’的灌了几大口,可能是喝多了,奶声奶气地道: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后面没说了,好像是没想出来,不过就这几句,也很厉害了。”
!!
上官灵烨美眸微瞪,看着手中的纸张,有些难以置信。
左夫人就知道会是如此反应,含笑道:
“这可不是我编的,真是他写的,不信你问他就是了。不过六岁的小娃儿,跑到望江台借酒消愁、捶胸顿足,看起来很滑稽,跑过去找的丫鬟都在笑,然后他就不承认这事儿了,也不让往外说,就家里人知道。”
上官灵烨联想了下那场面,觉得是挺有趣,勾起嘴角笑了下:
“怪不得没听他说起过。他小时候除了练剑,还做过什么其他有意思的事儿?”
左夫人聊起自己儿子,自然有说不完的话,点头道:
“泉儿聪明得很,小时候古灵精怪的。除开练剑,还有过很多奇怪的想法,嗯……得知不能修行后,可能是受到了打击,六岁那年,自个研究造鞭炮的火药,弄了个什么‘火铳’出来,说是要收拾仙人,威力挺大,还带在身上好长一段时间。”
“是吗?我怎么没见过?”
“因为最后他发现,用火铳打架,没他的剑快,就不用了。还有酿酒,家里也做些酒水生意,‘青玉酿’就是我们家产的;泉儿七岁那年,突发奇想,说是要改良酿酒之法,还真给搞成了,用蒸馏法弄出了特别烈的酒;他二叔视若珍宝,结果最后发现,和关外码头脚夫喝得‘烧刀子’一模一样,三文钱一壶……”
“呃……”
上官灵烨和团子眨了眨眼睛,都是一脸想笑不敢笑的模样。
“还有‘肥皂’,用猪油和草木灰做出来的,用来洗衣裳;结果折腾几个月,还没京城造的花皂好用,造价还贵一些……不过这也说明泉儿聪明,都是自己琢磨出来的,要是没有那些东西,肯定能成一番大事业。”
上官灵烨微微颔首:“六七岁的小娃娃,有这才智,确实是天赋异禀。他最后怎么没研究了?”
左夫人叹了口气:“都怪他三叔,当年泉儿发现肥皂没用后,练剑之余开始烧沙子,还没弄清楚他要做什么,他三叔就从京城给他带了个琉璃镜回来,可以把东西放大那种,听说是关外买来的。泉儿拿着琉璃镜,当时就失了魂儿,孤零零在门槛上坐了一整天,然后就收心了,每天埋头练剑,一直到入京当驸马为止。”
上官灵烨觉得左凌泉是一事无成,被打击到了。她想了想道:
“嗯……这也算好事,至少练剑练出了大名堂,他要真搞那些不务正业的东西,才真是浪费了一身才华。”
“是啊,不过打打杀杀的也不好,我和他爹一直操心着……”
左夫人聊了儿子片刻后,目光望向上官灵烨手中蠢萌的大白鸟,正想夸奖几句这小母鸡真漂亮,忽然瞧见上官灵烨手上戴着个金手镯。
手镯是玲珑阁,实用性法宝,讲究稳定结实,上面只是有些繁复花纹,造型不能说不好看,但肯定不会太精巧,看起来就好似一个金色圆环。
左夫人觉得这么漂亮的手,戴这么个镯子实在有点不搭,想了想,把自己左手上的翡翠玉镯取下来,拉起上官灵烨的手,直接套了上去:
“戴这个要好看些,金器太庄重,女子还是戴玉器好看;这是泉儿他奶奶当年给我的,上官姑娘可不要嫌弃。”
“嗯?”
上官灵烨自幼在仙家长大,二十岁就去了京城,对男女婚配、公婆见儿媳的规矩真不了解。但翡翠镯子对左夫人来说很贵重,她还是知道得,摇头道:
“伯母太客气了,这我不能收……”
“没事儿,左家也不缺一个镯子,你登门做客,我这当伯母的,总不能没点表示吧?”
上官灵烨往日都是就事论事,对于俗世的人情客套,并不怎么擅长,她推拒不过,便从‘怀里’摸出来了一根发簪,递给左夫人当还礼。
左夫人自然挺高兴,笑眯眯接过质地精美的发簪,看上官灵烨的眼神都变了几分,又道:
“唉~上官姑娘要是去年上门就好了,那时候泉儿还没入京,现在感觉亏待你了。”
“现在凌泉也在,没区别吧?”
“呵呵~上官姑娘觉得没区别就好……”
“?”
……
————
今天写的有点少,实在抱歉o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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