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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第 273 章


顾凛放在他pigu下的手顿了顿。

        林真用牙齿估摸着力道咬了他后颈一口,  趴在他背上。

        顾凛:“怎么不吃了。”

        林真抱着他的脖子:“看得见吃不着,算了算了。”

        顾凛身体一紧,扭头看向他,  从他这儿看去,林真秀挺的鼻子滑出好看的弧度,唇上还有些许水迹。

        他把林真往上颠了下,把手背往前伸,  换成不那么敏感的手腕垫在林真的pigu下。

        聚贤居离州府衙门不远,  顾凛稳健地背着他,很快便来到了衙门门口。

        晚上只有一个衙役当值,听到脚步声走出来,  看到大人竟然背着一个身形纤细的人,  下意识把目光收回:“大人。”

        “下去。”

        “是。”衙役不敢多看,  也不敢问顾凛背回来的是谁,  退到后头。

        突然,  衙役看见顾凛背上背的那人穿的衣裳,脑袋里灵光一闪,  想到那不是今天早上林老板穿的衣裳吗,  也是一件黑色的罗衫,  只是扣子是珍珠的。

        再一看,  束发的发带也是林老板带的那根,  钉着珍珠的。

        衙役摸了摸头,觉得顾大人果真很敬重林老板,  堂堂一个离州知州,  亲自背着人回来。

        忽然,衙役又想起,林老板是个夫郎,  顾大人都是个少年人了,背着林老板是不是有些不妥?

        后院的鹿鹿却已经见怪不怪了,看见顾凛背着林真回来,连忙道:“大人,奴婢去给老板倒盆热水来。”

        顾凛把背上已经睡着的林真放在床上,坐在床沿上把他一双脚放在腿上,给他脱去鞋子和袜子。

        皮肉白皙的脚露了出来,十个指头有些圆润。

        顾凛看向已经把水端进来的鹿鹿,起身先拧了拧帕子,给林真擦脸还有脖子。

        并不承认自己会被这会儿的米酒弄醉,但确实有些迷糊了的林真勉强睁开眼睛,望着在给自己擦脸的顾凛,手抓着他的衣袍,脸蹭了蹭。

        这会儿的他跟平时不太一样,叫顾凛更难以抵挡。

        顾凛黑沉沉的眼睛望着他,寡情的眉眼氤氲着几丝克制与忍耐,快速给他脱了外面的袍子后把被子拉到他身上。

        鹿鹿望着走出房门的顾大人,再看看床上已经闭上眼睛的老板,把用过的水端出去,抱着小一点的被子躺在专门给守夜的奴婢睡的榻上。

        老板喝了酒她还是在这儿看着点好,以防老板晚上要起来喝水如厕之类的。

        而远在云州的应城,坐了小半个月船,又转马车走了七八天才回到此处的青年进城后没在宅子里找到林小幺,问其他人:“老板呢?”

        “到到新勘看一批货去了,你这回怎么去了这么久?”

        “给老板办点事,我去新勘那边看看。”青年刚从马上下来,听说林小幺没在这里,立即跃上马。

        突然,他勒转马身对刚才那人道:“我带来一批货,是大老板给老板的回礼,你你接收一下。”

        那人瞧青年急切的样子,应了一声。

        这里谁都知道,这小子是林老板从死人堆里捡回来的,把林老板当自己的爹来尊着敬着,谁要是说林老板坏话,他能追上去抽死人。

        这人走出院子,心里想着那位被老板说过数次的大老板送的礼应该不是什么俗物,但当他走出来,看到二十多辆马车,差点儿以为自己看错了。

        跟青年一道回来的人道:“东西先放在这儿,等老板回来再拆开来看吧。”

        “哦。”这人愣愣地点点头。

        去找林小幺的青年刚刚骑着马出应城城门,就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带着五六个人往这边来,马蹄踏起黄沙,像一团黄色的风。

        “吁,”骑在最前头的林小幺拉紧缰绳,“回来了?”

        “义父,”青年很是恭敬地驱着马走到林小幺身边,“您去新勘顺利吗,有没有遇着什么事?”

        “都好,买了两块不错的石头。”若是林真还有林家人来这儿,只看一两眼恐怕都不能认得出来眼前之人竟然是林小幺。

        他肤色不算白皙,头发用一顶金冠束着,按照当地的习俗,散下来的头发编成用五彩丝线缠绕的小辫。

        穿一身窄袖的袍子,肩上披着遮挡风沙的披风,可以固定的兜帽半遮掩着头。

        左边脸颊上那道细长的已经愈合的疤痕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有的,但是这丝毫不损应城里不少女娘和哥儿都想嫁给这个林老板。

        又有钱生得又不差  ,做他的屋里人很合算!

        青年道:“义父,您要我送给大老板的信送到了,大老板还给您回了不少礼。”

        林小幺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与青年印象中不一样,语气甚至有些急切地问:“我哥他现在在何处,京都?”

        这么些年,林小幺一直都自己看着书,出来之后也没有断过,对科举的流程很是熟悉了。

        要是顾凛那小子科举顺利,得了不错的名次,最大的可能就是在京都当个小吏,慢慢熬资历熬上去。

        而要是名次一般,就要填补各处地方官的空子,到不知名的地方任职个三年五载,十年八年,有所政绩才能动一动。

        青年道:“我是在离州找到的大老板,据我打听到的消息,大老板的侄子现在是离州知州,大老板也住在离州州府衙门里。”

        知州?

        林小幺略微一想,心头惊了下,不知道其中发生了什么事,顾凛竟然成了从五品的知州。

        他催了一下马,带着青年还有剩下的几人向着应城内的宅子而去。

        他到的时候二十多辆马车还在宅子外头的空地上,宅子里的几个打杂的人都跑出来看这批货到底是什么,围着转了好几圈。

        一看到他来,连忙迎上来:“林老板,您回来了。”

        林小幺踩着脚蹬下马,走到二十多辆马车的货物前,亲手解开其中一辆马车的绳子,正好,他解开的这辆装的是花露,才刚掀开上面的稻草和被子,就被里边的寒气迎面扑来,舒爽极了。

        青年走过来,跟他一起揭开盖着保住冰融化得慢一点的稻草和棉被:“从离州州府装车的时候就用冰护着,大老板叫我把这东西和信一起交给义父,说义父会明白的。”

        林小幺跟着林真卖过奶茶,知道自己三哥会做冰,看见用冰保存的东西也不怎么稀奇。

        但他的手下可不这样,冰啊,在应城冰可是个难得一见的好东西,拿着银子还不一定买得到呢。

        现在却用来放东西!

        林小幺在他们围着马车这里摸摸那里摸摸的躁动里,展开林真的信。

        他脸上的神情越来越柔和,最后,甚至带了点笑意。

        从另外一张纸上,他也明白林真给自己送的是什么了所有的货加起来价值七八万两,这手笔比他大多了。

        他把信折起来,贴身揣着,叫手底下的人:“这些都是需要轻拿轻放的货,全都搬进去,派人看守着。”

        “是。”

        没过多久,云州应城里出现了几样叫女娘哥儿们为之神魂颠倒的东西。

        玉容粉,花露,口红,一下子成了最时新的词儿,女娘哥儿们聚在一块儿,不说这三样东西就是你太落伍了。

        且这股风潮还在向着应城周边刮去,许多手里有钱的女娘和哥儿为了买到这三样东西,不惜跑几十里上百里地来应城。

        离州州府,林真的生意在铺子开张后再度扩大,只是第二天来头这里订货的行商散商足有二三十个,最少的碍于手里的银子只要了一千多分玉容粉,花露,口红,还带了点肥皂。

        闫沧海这个大客户在豪取之前的货林真答应的货之后,肥皂,香皂,雪花膏都要了上万份。

        要不是他兜里的银子也掏完了,还想再来一些。

        再加上其他的商人……

        林真那个几十人的小作坊哪怕不眠不休,要赶这么多货也赶不出来,于是他干脆二次招工。

        这次不仅再招做玉容粉花露口红的工人,还把林氏肥皂坊,林氏香皂坊,林氏雪花膏坊三个作坊的人一起招了。

        每个坊招的人手都是一百人,七十个女娘哥儿和三十个汉子。

        已经在林氏水粉坊做工,拿了第一个月工钱的麦子的哥哥,孟小树满头大汗地在山道上走着,当他看见熟悉的村子口,直接跑了下去。

        “外阿么,阿公,我舅舅舅爹他们呢?”

        腰背佝偻的老人看到他这个外孙来,十分高兴,“小树来了,快坐下,我给你舀水喝。”

        “怎么想到来这儿了,家里还好吧,没出什么事儿吧。”

        两老口身后是一间门看起来快要坍塌的茅草屋,十分狭窄,但是一家子七八口人都住在里头。

        孟小树自己站起身去舀水,边喝边道:“外阿么,是我阿爹还有阿父叫我来的,有一桩大好事跟你们说。”

        来走亲戚,孟小树没有空着手,务实地买了十斤荞麦面,两斤高粱米。

        他家里也不富裕,要不是他和弟弟麦子在林氏水粉坊做工,这些东西都拿不出来。

        老人看到他拿来的东西,怎么都不肯收,自家哥儿过的是什么日子,他们还能不知道,这些粮食弄点野菜和上,都够吃十天的了,他们不忍心拿,叫哥儿和外孙饿肚子。

        孟小树知道外阿么家心好,要不然阿爹也不会在听到他说林老板要招好几百人后连忙叫他赶来跟舅舅们说一声,要是舅舅家的小子和哥儿也能跟自己还有麦子一样,在林老板手底下做活儿,日子要好过得多。

        孟小树现在都还能想起自己和小树领了工钱的那天,把工钱放在阿爹还有阿父眼前的时候他们两人的神情,高兴得都忍不住拍了拍手。

        “什么大好事,小树,来,这是我在坡上挖到的鸡腿儿,给你吃。”孟小树正说着,一个身高不矮,但是有点过于瘦的中年男人把手里被叫做鸡腿儿,但其实只是一种植物的根茎递给他。

        这东西地里头也不多,嚼起来有点儿甜,是乡里头孩子的零嘴。

        小时候每次来,孟小树都会吃上,要么是表哥们挖的,要么是舅舅舅爹挖的。

        跟着一起回来的其他人也纷纷跟孟小树打招呼。

        孟小树接过鸡腿儿,望着舅舅舅爹还有表哥表弟们道:“舅舅,我来是真的有好事儿,之前我和麦子在州府里头找到一份工,一个月一百五十文钱,还包中午一顿饭,要是遇到——”

        他还没说完,他身后的外阿么阿公,前边的舅舅舅爹,以及后边的表哥表弟们,全都围住了他:“啥,你说啥,一个月一百五十文钱的活儿,还给一顿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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