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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崇之郡城


  白羽世界一样是艳阳高照,日光从天上直直的射到丰山的一个老树林里头。蓦的光线一暗,沈元景现出身形来。

  经过这么多次穿越,他已然早早习惯时空转换,闭目微微感应,惟有飞鸟鸣叫、走兽翻身、树叶沙沙,并无人烟,便放下心来。

  他盘膝坐下,只觉天地之气汹涌而来,透过毛孔,将全身都涤荡了一番,顿觉一阵轻盈,飘飘欲仙。

  强行将要突破的念头按压下去,沈元景仔细体味两个世界的异同,到了此刻他才明了,金派世界灵气如同坚冰,或藏于九天,或深入九地,常人难得,是以要采天地之灵气,以凝结神机。

  白羽世界里头的灵气却要活泼太多,如同蒸汽一样,散之世间,便是不懂修炼的人,也可得之,若无意外,寿命都要长上一截。

  金派世界内功难就,只能求诸招数,穷尽变化;白羽世界真气易得,更重意境,招随神动。

  沈元景已取金派武技之长,再得白羽世界真气之灵动,便可成就宗师。

  他迅速下山,一路狂奔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到了海边,一头扎下百丈高的悬崖,往下深潜。

  海底压力愈来愈大,直至他运起全身功力,也要承受不住,便寻了崖底一处凹洞,驻留不前。细细感应,水中灵气果然充盈,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他运起清玄经,化身一个黑洞,四周灵气纷纷投来,透过全身毛孔,往皮肤里头钻入,又深入到筋膜、骨髓、脏腑,将体内杂质一一带出。

  一日练皮、二日易筋、三日锻骨、四日换血、五日清腑、六日炼精、七日凝气,神功初成,宗师境现。

  到了最后一刻,他身体里头诸气打着旋儿越转越快,往中间收敛,凝结成一黑洞,震荡不已,良久,才稳住不动。之后他运气玄功,黑洞开始反向旋转,每转一圈,就溢出一缕白气。等到黑洞完全消失,他体内骤然透出白光,耀得周围鱼虾纷纷逃离。

  沈元景一声轻喝:“大药修之有易难,也知由我亦由天!”猛然冲天而起。

  海面一声炸响,他直射而出,飞出海面十数丈高。他一面蒸干衣衫,一面往四周探寻,三面茫茫一片,眼前倒是一面悬崖。

  他伸出肉掌朝前一插,如入腐土一般,插入石壁一寸,往上用力一拉,竟又飞得数十丈之高,接着脚往崖壁一踩,再冲上天,落到了悬崖之上。

  此时天清气朗,四野开阔,沈元景面朝大海,一阵大风猛然刮来,吹得他衣衫猎猎作响,脚下巨浪拍打在悬崖之上,倒卷回去,溅起漫天的白沫,远处却是一望无际,无遮无拦。

  ……

  迎日河是天下第一大河,源于星、耀、中三州之间的望海山脉,途径中州、雍州与泰州,汇入大海。其名就是从海中接来太阳的意思。河水清澈,站于岸上,就能见着数丈深处,四处游荡觅食的鱼儿。

  泰州州府崇郡便是建在迎日河两岸,正好落在拐弯之处。城池分为两块,河的北岸一半依着山势,呈三角形状;河的南岸却是月牙一般,将大河拐角处尽数包裹。

  千余年前,此地还只是一片荒芜,那时候的沈家发现这里地理位置极好,便依着山脉,铸起城墙。

  当年沈元景在王家的藏书楼里面看到此事的记载,还以为是有笔误,大家族建立驻点,不应该是先修其家么?

  等他向王世恒询问此事,才只真相就是如此,这巍然耸立、高达十几丈的城墙,便是那时候沈家先行铸就的。城起之后,沈家才在迎日河拐角两岸营造了庄园,修建住所。

  先城后家,其中气魄着实让沈元景钦佩不已,只觉这崇郡的“崇”字取之沈家先祖,恰如其分。

  也难怪沈家在两千多年前,就能是泰州大族,传承延绵至今,从未掉出过顶尖世家的行列。

  这崇郡城颇大,内有人口百万之众,外面依附着星罗棋布、大大小小的城镇村落数不尽数,人口总计怕更不是有千万之多。较之承平郡,繁华之处,自然是要胜过数倍。

  从南面进城,走不多时便是大道,尽管这路十分宽阔,可依旧是人流如织,两边店铺全都张开大门,迎接宾客,更有伙计站在门外,大声吆喝,招揽客人,全是一派热闹的景象。

  沿着大道直走,一直到了迎日河边,此地景色宜人,边有小山,近前就是大河,楼船画舫来往如梭,乃是一城之中,极为繁华之所在。

  一座五层高的酒楼很是显眼,斗拱飞檐、雕栏玉砌无不精巧,既显得十分之气派,又别有一番典雅的情致。

  若非楼上光明正大的挂着一块匾额,上书“承平楼”三个淡金色的大字,沈元景实在难以相信,这就是王家在崇郡城的据点。

  他抬步上前,进到里间,放眼望去,仅是一层大堂里头,就已经非常宽阔,且坐得七七八八的,似乎生意极好。

  一个青色衣衫的领班见他仪表不凡,亲自上前来,躬身问道:“公子几位?是有约了还是新来?”

  沈元景一眼扫过,便可发现这领班至少也是会一些粗浅功夫的,开口说道:“在下沈元景,要见你们掌柜的。”

  “啊呀,原来是元景公子,小的是这的领班,唤做刘明。”这领班应该是听说过他,眼睛一亮,连忙引着他往后面去,边走边解释道:“族中早就把公子的大名传递了过来,掌柜的再三嘱托,说公子风姿俊朗,卓尔不群,近日就会来此,叫我们一双招子放亮一点。可是小人忙昏了头,竟然一时之间忘记,着实该死。”

  他声音不大,却言辞恳切,话里透着亲热与恭敬,不拘什么人,听了也觉舒服,实在是接人待物的一把好手。

  刘明叫了一名伙计过来,吩咐去请掌柜,又将沈元景引到一间典雅的待客厅,一边泡茶,一边说道:“对了,公子的马在什么地方,我好吩咐马房的伙计,好生照料。”

  白羽世界地域广阔,一般江湖中人出行,都会备匹好马,以便于远行,就连宗师也不例外。虽马行速度或比不上宗师迅捷,且不耐久,可十分省力,能助人一直保存着完好的真气储备,应付各类突发危险。

  沈元景内囊里头藏有一些银钱,并非是不够买马,却是因为时间紧迫,加之清玄经别有神效,催动轻功非但不损真气,反能促进内功日益增长,便违反常规,步行而来,倒是显得有些寒酸。

  他倒也不觉有异,摇了摇头,说道:“我在丰州遇到点意外,行礼和马匹全丢在那边的客栈里头了,也不知道便宜了谁。”

  “公子大名远播,谁敢占这个便宜,那些个包裹,早就有人送到这里来。”从门外走进来一个身材微胖的中年人,脸上挂着笑容,大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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