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7章 趋利避害,道之精髓学不会。
能看到的东西,好研究,难研究的是那些看不见的东西。
秦至庸此刻能清晰地感知僵尸的身体和意识变化。
想要探索它的秘密,就方便很多。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因此,就算僵尸的实力有了巨大的增强,秦至庸依然不怕。
先下手为强。
秦至庸这次是主动出击。
一道刀芒划向了僵尸的腹部。刀芒一闪,就到了僵尸的身上。僵尸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刀芒的速度。
刀芒锋利。
但是这次的攻击,只是切入到它的三寸肌肤的深度,刀芒就消散了。
要知道,上次秦至庸的刀芒,可是差一点把它给腰斩。
僵尸的身体更加坚韧。
秦至庸像是化作一道电光,靠近僵尸,在它的伤口上打了一击重拳。拳劲震荡,把僵尸的血液打了出来。
要不是有这一击重拳,很快它的刀伤就会愈合。
僵尸的血液是绿色的,有剧毒,腐蚀性极强,但是其中蕴含着非常强大的能量。
秦至庸手一伸,就把那一团绿色的血液吸到了手掌里。有了真气包裹,血液腐蚀不到秦至庸的皮肤。
僵尸的血液,同样携带了它身体里的完整信息,具有非常大的研究价值。
秦至庸说道:“在空中,我的速度没你快。可是在陆地上,你的速度不如我。咱两谁是猎人,谁是猎物,还不一定呢。”
僵尸嘶吼一声,再次飞到了空中。
秦至庸则是在地面施展身法,瞬间出了任老爷的院子,向僵尸追去。
以前,秦至庸感知不到它的存在,追上去也找不到,没有意义。可是现在秦至庸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僵尸的方位,只要不让它出了心灵感知范围,找到它,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僵尸为何要离开?
秦至庸猜测,可能是因为诞生出了智慧,只要是智慧物种,不管是人类还是异类,其实心理状态应该都差不多。都有七情六欲。
没有智慧,就没有理智,不怕死。
可是一旦有了智慧,就会计较得失。趋利避害,是智慧物种的本能。
秦至庸让僵尸感觉到了威胁,它离开,是正常的事情。至于先前它说要吞噬秦至庸,可能是放的狠话,用来麻痹秦至庸。当然,肯定也是它的心中真实想法。毕竟吞噬了秦至庸那强大的气血能量,它将再次进化。
秦至庸离僵尸有些远,没有靠近它,只要不让它离开感知范围即可。
“嗯。它停下来了。”秦至庸同样停下了脚步,“它可能已经回到了老巢。”
秦至庸看了看周围,此地距离镇上已经有了八十多里。旁边有一大树,秦至庸来到树下,盘膝而坐,一心二用,一边用精神力感知僵尸血液的奥秘,一边关注着僵尸的动静。
知识就是力量。
可是知识不等于智慧。
提升智慧,需要提升心灵境界。心灵境界越高,就会越有智慧。而知识的积累,只是技术层面的东西。
就像是美国,技术很厉害,可是文化没什么内涵,整天标榜自己是自由民主的国家,其实骨子里还是霸权思维,就更谈不上有智慧。
僵尸的血液,就相当于是破解僵尸奥秘的钥匙。
秦至庸的精神触须感知力,极其敏锐,施展这样的手段来做研究,比起用显微镜要方便实用很多。
血液中的信息,不断被秦至庸的精神世界摄取,丰富他的知识储备和精神世界。
秦至庸在树下一坐就是七天。
七天里,僵尸没有丝毫移动。要是没有预料错误,它肯定也是在摄取消化秦至庸血液中的信息。
秦至庸不觉得自己比别人更聪明,更不会低估别人。更何况此次的对手还是异类智慧物种,那就更要谨慎对待。
低估别人,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人,才是真正的愚蠢。
谦虚使人进步。
此乃至理名言。
秦至庸手中的僵尸血液忽然化成了原子层次的基本粒子,不再具备蕴含僵尸的信息。
秦至庸站起身来,说道:“僵尸血液中的信息,我已经全部吸取。僵尸对于我来说,没什么秘密可言。至少任老太爷在我眼中,是这样。”
秦至庸化作一道电光,向僵尸的老巢赶去。
…………
任婷婷在客厅里来回踱步,眼神中带着焦急,不时地向大门口看去。
秋生说道:“婷婷,你别担心,秦先生一定没事儿,他会回来的。”
这些天。
九叔、秋生、文才、阿威,都在任老爷的家里。
任婷婷看了秋生一眼,担忧地说道:“你不懂。”
只有见识了那天晚上的战斗,才能体会到秦至庸和僵尸的强大。
那已经是非人的存在。
阿威立刻顺着任婷婷的话说道:“不错,你小子什么都不懂。表妹,你放心,秦先生一定会回来。”
阿威讨好任婷婷,可是心中却是想着,秦至庸最好永远不要回来。
秦至庸比阿威有学问,比阿威更英俊,更讨女孩子喜欢。有了对比,就有了伤害。
阿威是非常讨厌秦至庸。
尽管秋生和文才都说了秦至庸身边有一个更漂亮的“小玉姑娘”,可是阿威没有亲眼见到,肯定是不会相信。他以为秋生和文才是联合起来,欺骗自己。
阿威是镇上的保安队长,镇上的情况,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镇上最漂亮的女孩子,就是自家的表妹任婷婷,根本就不存在比表妹更漂亮的女子。
秦至庸是阿威的“敌人”,秋生和文才,同样是阿威的“敌人”,都是来和自己抢表妹的人,不值得信任。
任老爷说道:“都少说几句吧。秦先生武功那么高强,相信他一定没事。婷婷,你别再我的面前转悠,转得我眼睛都花了。你先回房间去。”
任婷婷一跺脚,还是听任老爷的话,回房去了。
…………
秦至庸刚到一个山洞处,僵尸就出来了。
其实,现在说它是僵尸有些不合适。
僵尸,给人的印象是浑身散发着尸臭,脸上有蛆虫在爬行蠕动,相当恶心。
可是它现在的样子,和人类没有任何区别,除了瞳仁的颜色和人类不一样之外。
它盯着秦至庸,说道:“秦先生,你胆子真大,真敢追着我不放。你的修为,比起那个茅山道士强太多了。不过,你现在会的东西,我都会。你继续出现在我的面前,就是自寻死路。”
秦至庸面带微笑地说道:“七天前,我在你的眼神中感觉到了畏惧。现在你的实力增强,自认为可以吞噬我,倒是自信满满。你说话流畅,思路清晰,看来你的实力增强了很多。我到底是该叫你任老太爷,还是叫你僵尸呢?你说,我会的东西,你都会?我相信。”
任老太爷冷声说道:“你叫我什么,都无所谓。不相信,那我就露一手给你瞧一瞧。”
任老太爷以掌代刀,划出一道刀芒劈向秦至庸。
秦至庸轻轻一侧身,避开了攻击。
任老太爷说道:“怎么样?这就是你的刀法精髓。我的刀芒和你比起来,丝毫不弱。”
任老太爷在秦至庸的刀芒下吃了两次亏,让它对秦至庸的刀法,情有独钟。
秦至庸目光平静,笑着说道:“不错,不错。刀芒锋利,力道的控制精细入微。可惜,只得其形,不得其神。我的刀法,不是用来杀人。我除了格斗搏击手段,还有仁爱和勇武。不知道你可有仁义礼智信?我的精髓,你学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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