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不起眼的凶器
“你要利用这些线索,找出凶手?”
降谷零眉头微蹙,很快意识到了什么:
林新一说话向来谨慎,不会无的放矢。
他既然口气这么自信,那就是说...
“林先生,你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嗯,在那天住在酒店的客人里,有一个人嫌疑最大。”
林新一用词始终谨慎。
但他说出那凶手名字时的语气,仍旧充满自信:
“那个杀害大木议员的头号嫌疑人,就是那位年迈的古画画家,如月峰水。”
“哦?”降谷警官有些好奇:
只凭先前那些线索,林新一是怎么锁定嫌疑人的?
“很简单。”
林新一揭晓了谜底:
“大木议员在那一刀偷袭之下身受重伤,却还能与凶手纠缠搏斗好几分钟。”
“这说明什么?”
“说明大木议员身体健壮、生命顽强。”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同时也说明,凶手身体虚弱、体能低下。”
“否则,他也不至于连身受致命重伤、气力十去其九的大木议员,都应付得如此狼狈、勉强。”
凶手起手就背刺成功,却还能被重伤的大木议员拖着陷入纠缠搏斗。
这说明他自身的战斗力实在不堪入目。
“证据还不仅于此...”
林新一指着大木议员头面部伤口的照片,补充道:
“死者头面部存在多处棍棒类钝器打击造成的损伤。”
“这些损伤看似严重,却并未伤及骨质,只是些表面的皮肉伤。”
大木议员的脑袋被打得皮开肉绽,头破血流,看着一片血肉模糊,实际上却损伤有限,只是伤到了皮肉。
而凶手当时是来杀人的,他肯定不会手下留情。
既然凶手使劲浑身解数,连续、多次地用棍棒猛击死者头部,却还是只造成了这样程度有限的损伤。
那就只能说明...
“他的力气很小。”
“即使他抱着杀心全力用木棍击打死者头部,也没能伤到死者的颅骨。”
林新一缓缓地下了结论:
“这个凶手,是个体能极其低下的家伙。”
“而暂且不考虑疾病、早衰、发育迟缓、营养不良等小概率因素,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这一点往往意味着:”
“凶手是未成年人,或者,老人。”
“原来如此...”降谷警官很快领会了林新一的意思:
案发当晚,双塔摩天大楼的酒店还没开业。
住在那酒店里,最有机会对大木议员下手的人,就只有常磐美绪、如月峰水,以及常磐公司的员工。
而在这些人里,其他人都正值壮年。
只有如月峰水是个走路都得拄拐杖的60岁老头,符合“体能低下”的特征。
所以这位声名在外的老画家,无疑是本案的头号嫌疑人。
“可是...”
降谷警官紧接着就来了一个可是:
“这位如月峰水老先生的身份,仅仅是常磐董事长的古画老师。”
“他跟死者大木议员,也只是在社交场合上通过常磐董事长介绍,互相打过照面的点头之交。”
“双方谈不上有什么交情,也没有什么金钱利益上的往来。”
“对如月峰水来说,他似乎完全没有杀害大木议员的动机。”
“这个...”林新一无奈地摊了摊手:“动机的事,我也说不清。”
他现在已经渐渐地习惯,不从杀人动机上着实查案了。
因为这个世界上部分凶手的杀人动机,实在是有些离奇:
上次那个泽木公平,只是因为一个和他八竿子打不着的土大款花自己的钱糟蹋了自己的名贵葡萄酒,就骤然化身自爆卡车,炸了一幢水水晶大楼。
这让人怎么查动机?
谁要是能理解这种动机,离精神病院的床位也就不远了。
“总之...”
“我们先抛开动机不谈。”
林新一跳过了这个话题。
但他同时又理解降谷零的疑虑:
“因为明面上没有杀人动机,所以如月峰水身上就算有嫌疑,这嫌疑也得大打折扣。”
“而那双塔摩天大楼的安保设施又极为拙劣,根本不能排除外人潜入作案的可能。”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必须得考虑:”
“这个‘体能低下’的凶手可能不是如月峰水,而是一个从外界潜入的神秘人。”
这个神秘人或许存在,或许不存在。
而警方既然查不出头号嫌疑人如月峰水的杀人动机,就必须更加慎重地考虑,那个神秘人是真实存在的可能性。
“但我还有一个证据:”
林新一微微一顿,语气严肃地强调道:
“这个证据,可以再度加重如月峰水身上的嫌疑。”
“而这个证据就是...凶器!”
他再度将手指向那张,死者大木议员头部的特写照片:
“左颞部的中空性皮下出血损伤,说明凶手用以攻击死者头部的凶器,是棍棒类的钝器。”
“而死者头面部多处损伤,损伤处多为单纯性表皮剥落、皮肤出血。”
“出血相对轻微,界线不甚明显。”
“再加上凶手用棍棒全力多次击打死者头部,都没能击碎颅骨、造成骨质损伤。”
“这就说明——”
“凶手用的是一种规则、细长、表面光滑的木质棍棒,不是金属类棍棒。”
林新一先是摆出证据,确定了致伤物的材质类型。
然后,他又加重语气说道:
“死者左颞部有12cm x 2cm的中空性皮下出血。”
“注意,这个‘2cm’。”
2cm,是那棍棒伤痕的宽度。
木棍的宽度会略大于此,但也不会大上多少。
“为了保证杀伤力和用着顺手,一般能够作为凶器被凶手选中的木棍,都比较结实粗壮。”
“所以在木质棍棒作为凶器的案件中,打击伤痕的宽度,一般都在3cm以上。”
“而这个案子,死者身上的伤痕宽度只有堪堪2cm。”
“这说明,凶手用的木棍区别于一般棍棒类凶器,形制比较细长。”
“嗯...”降谷警官微微点头。
他似乎已经在悄然间意识到了什么:
只听林新一继续解释道:
“凶手除了一开始偷袭用的匕首,后来纠缠搏斗时,又用上了木质的棍棒。”
“但降谷警官,你还记得我们上次查案时的情形吧?”
“那时我们就讨论过:”
“一般凶手上门作案,身上只会带一种趁手的武器。”
“如果出现第二种武器,就往往是凶手从案发现场拿的。”
“案发现场是大木议员住的豪华酒店包间。”
“在这种高档酒店房间里,怎么会出现这么一根规则、细长、表面光滑的圆柱木棍呢?”
酒店房间里当然不会摆着木棍这种东西。
那木棍不是凶手从现场拿的。
而是凶手自己带到现场的。
那么,问题来了:
“这个案子里的凶手,为什么要带两种武器?”
“难道是因为他预料到自己用匕首解决不了大木议员,所以除了匕首以为,还得另外带根棍子防身?”
“可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
“一般人也不会选择带木棍这种长度过长、携带不便、杀伤力还有限的东西,作为自己的防身武器吧?”
“再带一把匕首,或者是锤子、剪子一类的武器,难道不比木棍更好用吗?”
“而最重要的是...”
林新一一连问出了好几个关键的问题。
在这最后一个问题上,他更是悄然加重了语气:
“匕首能完美地藏在怀里,但那根细长的木棍可不行。”
“而凶手是以熟人身份和平进入现场,然后乘人不备伺机偷袭的。”
“可当时,他手上却拿着那么一根细长显眼的木棍。”
“这难道不会被大木议员看到吗?”
“大木议员既然看到了这根可以充作凶器的木棍,那他为什么会没有生出戒备之心,让凶手偷袭得手呢?”
“这...”降谷零嘴角露出笑容:“我明白了。”
林新一的提醒,让他瞬间想通了一切:
“因为那根‘木棍’另有用处,它本就不是被凶手作为防身武器带入现场的。”
“所以大木议员即使看到了这根‘木棍’,心里也不会起疑心。”
“毕竟...”
降谷零微微一顿。
他的目光,和林新一的目光,都不约而同地聚焦在了那一张照片上。
那是案件资料里,嫌疑人如月峰水的照片。
照片里,老画家如月峰水穿着古朴纯素的浴衣,微微佝偻着身体,手里...
还拄着一根结实细长的木拐杖。
“凶手用的第二种凶器,是他平时就随身携带的拐杖。”
“没有人会对一个拄拐杖的老头起疑心。”
“凶手...就是如月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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