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一世长安空念许
回到渔村孙婆婆家里,大概说明了因何而走因何而回,孙婆婆也就不再追问了,硬是要留我们再多住几日,也当是多陪陪她,慕容冲因想着我是重病初愈,不能太过奔波,也就答应下来。
孙婆婆家里本有三间房,本来我三人一人一间住下刚好,偏巧之前我睡过的那间屋子被人占了,说是那日孙婆婆去翻地,恰巧就在菜园子里发现了他,一个重伤的怪人,正在她园子里掰玉米棒子吃,孙婆婆还以为进来了什么野兽,忙喊了邻舍的李虎子李二牛两兄弟,各抄了铁锹围上去一顿乱夯,不时便将其打晕过去,近前去翻过来一看,才知道是个人,两人赶紧将其抬进屋里去,请大夫来给他把大大小小的伤口都包扎了。
然后这几日下来,这怪人就这么昏迷清醒昏迷清醒的,偶尔能吃进些汤水,身子老是滚烫的,一直在发烧。
我一听说有病人,且是个高烧不退的病人,医者仁心又开始作祟,忙说要去看看,孙婆婆不知我懂医,一味地阻拦我,说那人长相极其怪异,怕我这小姑娘看了受不了,她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几乎吓晕过去。
慕容冲知道我是个牛脾气,又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才说出我是大夫的身份来,什么疑难杂症奇形怪状都见过,比男人胆子都大,孙婆婆这才将信将疑地把我放进去。
一进到房间,看到床上躺的那人,确实把我吓了一跳,因为这几乎不能说像个人,而更像是一只人形兽类,如果你看过艾玛版的《美女与野兽》,就是里面那只“野兽”的魁梧形象,如果用现代医理学角度来分析,就是一种返祖想象,毕竟人类也是猿猴进化过来的嘛!曾经网络上爆红的“毛孩儿”就是一例,不过这人不知道是不是生活年代更靠前的原因,返祖现象更为严重,身上的毛发之重是那个“毛孩儿”远不能比的,但是面相上却比他帅气英俊的多,哪怕是有两颗暴露在外的獠牙,也充斥着一种野性魅力。
不知道是不是我给他检查身体把他弄醒了,一个翻身对我举起了手爪,嘴也张得老大作势要咬我的样子,想把我吓退,我非但没退还认真地跟他说道:“你肩胛上的这记戳伤一直在化脓,所以你才会一直发烧且虚弱,如果不及时清理脓毒,你会流血致死的。”
怪人收起凶恶的眼神转为不可置信:“你不怕我?”声音沙哑低沉,就像兽类的咕哝声。
“有什么好怕的?小猫小狗也是毛茸茸的,挺可爱的啊!”
“……”
“听着,我可以治好你的伤,但是我现在身边什么麻药工具都没有,一会儿只能靠你的意志硬撑了,你明白吗?”
“你真的不怕我?”
对方再次重复这个发问。
“不怕。可怕的不是外表,往往是人的内心,如果内心光明坦荡向善,就没什么可怕。”
这怪人就这么定定的看着我,目光闪闪的,好像透露着无比的震惊和……一点感动之情。
“慕容,孙婆婆,请进来一下!”
慕容和孙婆婆应声进来,孙婆婆因之前见惯了怪人的模样,早就不害怕了,倒是慕容冲,可能超过他之前所设的预想,哪怕是蛇怪面前都没有皱一下眉头的人,反倒是被这怪人吓到了,倒退一步不说还别过脸去不敢再看的样子。
“哈哈!慕容——想不到你也有被吓倒的时候,哈哈……你刚才的样子真的是太可爱了。”
慕容冲被我“嘲笑”得面红耳赤,却也不好反驳我什么,只有佯怒道:“你笑够了没?”
我强忍住笑道:“好,好,我不笑了,请你和孙婆婆帮我打个下手,一个帮忙按住他,一个要帮我多烧些开水。”
因为没有工具,我只好用匕首和打薄的铁勺,用火烤制消毒后就开始给怪人拔脓了,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强行割开皮肤,剜除腐肉,这是一种怎样非人能受的痛楚可想而知。
慕容冲本来就有洁癖,看怪人一双毛茸茸的手臂,黑黑的手掌,哪里肯碰他一碰,但是孙婆婆又何尝有气力按住他,万一他剧痛难忍之下手掌乱抓,光凭那一双似狼爪的指甲,就能将我抓的皮开肉绽,所以还是强忍住嫌恶,将那怪人的一双手掌按住。
不过倒是我们多此一举了,我几乎都剜得深可见骨了,这人仿佛一点都感觉不到,甚至连那种咬牙忍痛或者丝丝**的动作都没有,就像根本没有痛神经,全程极度配合,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驯服地看着我,好像看着我就能给他止痛似的。
最后到缝合、上药、包扎,这怪人也是全程一声未吭,我甚至还感觉到这人竟有几分享受,后来的两天因我们回来时也从朱天禄那里带来不少补血养气的草药,本来是我准备熬给自己喝的,但是我已大好,便还是每日熬药,端给这怪人服用,他也是外形到脾气都很古怪了,慕容冲或是孙婆婆端来给他的便不喝,非得我亲自端过来喂他,他才肯喝。
为此慕容冲吃了好几次的飞醋,说我对这人太好,对他都没有如此殷勤过,我开玩笑说谁让他是条壮汉呢,明明也受的剑伤不轻,我也想表现自己来着,结果他每两日就好了,反倒过来照顾我,我想表现没机会,慕容冲也被我哄得十分受用,也不再多做计较。
没想到这个怪人的恢复能力竟是比野兽还强,当晚烧就退了,到第三日的时候,身上的各种伤口都愈合,最严重的的戳伤也都结痂,我听他呼吸匀称,气息平和,动静圆转如意,不像刻意修炼之人,却内息充沛,气韵深沉,只有内心空明纯澈赤诚坦荡之人方能如此,想来这怪人也只是外表古怪,且从来未被人善意对待过,所以别人对他一点点好都特别知足,特别容易感动。
到第四日清晨,我醒来的时候只觉脚踝上有些不对劲,蜷起腿来一看,脚踝上不知何时被套上了一串五彩珠链,且异香扑鼻,晃动一下便“叮铃”作响。
去给那怪人送早饭的时候,发现屋里已经人去楼空了,房间还给打扫一遍,所有东西全部归位摆放的整整齐齐,便想到这脚链大概是怪人不告而别给我留作报答之用的。
慕容冲只觉得这脚链香得奇异,又一直对怪人不喜,是以觉得这脚链也多有妖异之处非要我卸下来不可,我自然听他的去解链子,但是脚链的是用一种特殊的手法扣死的,怎么也解不开,用匕首来割反而把匕首绷断了,我又开玩笑说想要取下来只能是把脚砍了,慕容冲这才作罢,接着又懊悔不已反复问我昨天晚上有没有发生什么,还说要再给我检查一下身体,说他真不该晚上疏于防范,让能怪人偷摸入我房中,也不知道有没有占我的便宜,我笑得肚子都要痛了解释说那怪人是个忠厚良善之人就是送我个回礼而已,但是却觉得如今的慕容冲越发有人情味了,这一点却是很值得欣慰的。
有一种预感,容翀就要回来了。
正说话间,孙婆婆提了一篮子鸡蛋来,让我和慕容冲提到附近集市上去售卖,还交代了这篮子鸡蛋最少可以换四十个钱,且不可被人诓骗了,换了钱之后要给她买些好看的布匹和桂花头油带回来。
我看慕容冲拎着一篮子鸡蛋犯难的样子,又忍不住打趣了:“哎呀!我们的中山王可是从来没有卖过鸡蛋呢,万一一个也卖不出去可是怎么呢?”
慕容冲也不甘示弱:“我怕什么?反正我身边有一位神医,就说买我一枚鸡蛋便送义诊一次,相信不到半日就能全卖完的。”
我二人嘻嘻互相打趣着,手牵手便出门了。
渔村附近的市集余庆镇是孟州辖下的大镇,因有青州为屏障,一向太平安宁,是以民丰物阜,我与慕容冲挑了个人潮密集的地方,根本不用叫卖,也不知是因为鸡蛋新鲜,还是慕容冲的颜值招牌,不到一个时辰鸡蛋全都卖完了,意外的卖了五十个铜板,按照孙婆婆说的买齐布匹和头油,还剩下十个铜板。
刚好碰上有贩卖钗环首饰的摊贩,我本来看中一支红珊瑚的簪子,爱不释手,但是要卖三十个铜钱,慕容冲要用玉佩来换,我硬是不让,最后挑了一支朴素竹簪子,只需六个铜钱。
慕容冲不解我为何不选喜欢的,我说我最喜欢的并不是什么红珊瑚簪子,而是跟他就这样平平静静的过日子,如果就这样待在小渔村,与孙婆婆为伴,帮她耕地种菜,时不时跟着渔民出海捕鱼,偶尔就拿些鸡蛋或者种的蔬菜来集市贩卖换钱,再按所得补给所需,计算度日,岂不也挺好的。
“慕容,咱们就留在渔村生活可好?”
“……”
慕容冲没有说话,目光在闪烁,似是憧憬又有不甘。
我知道让他做这个抉择何其艰难,他如此大好一身,前途无量,正值天下大乱群雄并起之际,他身为王族之后,何等重任在身,又岂会为了我退出历史舞台,甘愿做一海边普通渔民呢?
我知道他心中的答案,但是也清楚他此刻不作答实是对着我殷殷期切的目光而不忍令我失望。
气氛一时僵在那里。
就在这时,一声熟悉的“主上”的称呼传来,我跟慕容冲寻声应去,都笑了,这人来的正是时候,缓解了我二人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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