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少而丰满 妇而小巧
只听得前后十五名大盗你一言,我一语,出言讥嘲:“什么飞马镖局?当年马老镖头走镖,才称得上‘飞马’二字,到了姓徐的手里,早该改称狗爬镖局啦!”
“这小子学了两手三脚毛,不在家里抱娃娃,却到外面来丢人现世。”
“喂,姓徐的,快跪下来磕三个响头,我们大哥便饶了你的狗命。”
“走镖走得这么寒蠢,连九千两银子也保,不如买块豆腐来自己撞死了罢!”
“神拳无敌马老镖头当年赫赫威名,武林中无人不服,这脓包小子真是对不住师父。”
“我瞧他夫人比他强上十倍,当真是一枝鲜花插在牛粪里!好教人瞧着生气。”
……
宋青书在一旁慢慢也听出了点门道,这对夫妻估计就是《飞狐外传》中徐铮,马春花了。徐铮只是个酱油,倒也没什么,这个马春花,却大有名堂。当日不满自己的婚事,结果见到英俊潇洒,气度不凡的福康安,阴差阳错之下,居然**于他,搞得珠胎暗结,最后只好嫁给了师兄徐铮。
“福康安的儿子?”低头看了看身前两个仍在熟睡的小娃娃,宋青书泛起一丝冷笑。
“公子,要不要救他们,看情形他们支持不住了。”张康年凑过来悄悄问道。
“先看看再说。”宋青书摇了摇头,刚才听各人言语,心想这群大盗对徐铮的底细摸得甚是清楚,不但知道他的师承来历,还知他一共保了多少镖银,说话之中对他固是极尽尖酸刻薄,但对马春花和她过世的父亲却毫无得罪之处,甚至还显得颇为尊敬。那些盗匪个个出手既狠且准,每人的武功都远高过他们夫妻联手,不由得暗自奇怪:这些人虽不能说是江湖上的第一流好手,但如此武功,必是个颇有身分的成名人物。瞧各人的作为,决非冲着这区区九千两银子而来,究竟有何目的呢?对《飞狐外传》的剧情,宋青书并不如对最出名那几本小说那般熟悉,顿时看得疑窦丛生。
突然一声惨叫,只见徐铮大腿上鲜血长流,盗匪为首一人抬起一腿,将他踢翻在地,一脚踏住,冷笑道:“我也不要你性命,只要废了你的一对招子,罚你不生眼睛,太也胡涂。”徐铮又是害怕,又是愤怒,胸口气为之塞,说不出话来。
马春花叫道:“众位朋友,你们要镖银,拿去便是。我们跟各位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何必赶尽杀绝?”
一个使剑的大盗笑道:“马姑娘,你是好人,不用多管闲事。”
马春花道:“什么叫多管闲事?他是我丈夫啊。”徐铮听得心中一阵感动,不过想到此时的狼狈样,更是羞愧难当。
盗匪之中一老者说道:“我们就是瞧不起他这副窝囊的模样,委曲了才貌双全的马姑娘,这才千里迢迢的赶来。这个抱不平非打不可!”
“看来是为了马春花啊,”宋青书终于听明白了几分,“马春花,这个名字还真……具有乡土气息啊,白瞎了这副容貌身段。只是马春花虽然漂亮,但也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绝色,他们为何会……咦,莫非是福康安。”宋青书心思电转,已将来龙去脉猜了个**不离十。
“我和师妹情投意合,哪需要你们这群恶贼来打抱不平。”徐铮吐了口血水,顿时破口大骂。
匪首双眼一寒,森然冷笑:“你这种窝囊废,活在世上也只是自取其辱。”话音刚落,脚上运气一踩,只听格格几声,徐铮一声惨叫,顿时气绝。
“师哥!”马春花本来就气虚,见状激动万分,一下子便晕了过去。
“走!”匪首刚示意手下将马春花带走,宋青书此时却站了起来。
他刚才意识到不对,想出手已经来不及了,只有眼睁睁看着徐铮惨死,不过徐铮对于他来说也不过是一个过客,死了便死了,很难再引起一丝波澜,倒是马春花,刚才几句话的交流,勉强也算有了点交情,宋青书总不能看着她在自己面前这样被带走。
盗匪一行人早就防备着宋青书等人,见状先发制人抽刀劈了过来,宋青书面沉如水,身形如烟般掠过,已有七八人哀嚎倒下。
匪首心中一寒,知道对方武功高出己方太多,从怀中掏出一把毒针,往墙角边射了过去。
见那对双胞胎婴儿浑身中满毒针,宋青书一愣,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些人会对婴儿下手。据他推测,这群盗匪应该是福康安的手下,他们又怎敢伤害福康安的亲生骨肉。不过宋青书哪里明白,福康安本身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两个儿子在民间,这些手下又哪里知道?
匪首以为那对双胞胎是徐铮的儿子,本着斩草除根的心思,就一把毒针射了过去,趁宋青书愣神的功夫,带着手下挟持着马春花逃之夭夭。
宋青书此时心中极为犹豫,去追马春花吧,眼前两个小孩子的性命肯定不保,若是救小孩子的话,宋青书却又觉得当了冤大头。这明明是福康安自作孽,老天都让他绝后,自己管这事干嘛?救下马春花说不定还有机会修炼一下欢喜禅,救这两个小孩有毛的好处?
虽然心中这样想着,宋青书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选择救这两个小孩。自己和福康安的确是敌非友,不过两人之间,既可以正大光明,也可以施尽阴谋手段决一死战,生死各凭本事。反而若是放任两个小生命消逝在眼前,宋青书却会留下一生的心理阴影,得不偿失。
运用真气将毒针从孩子身上吸了出来,然后再从怀中掏出毒手药王赠的能解百毒的药丸,分成两半,用水化了,快速喂给两个孩子吃了下去。幸好只是普通毒镖,见两个小孩肤色渐渐转为正常,宋青书长舒了一口气。
一旁的张康年赵齐贤在那里窃窃私语:“你刚才不是说宋大人手段高明么,先借刀杀人,坐视贼人杀了女子的丈夫,自己再出手相救,女子孤苦无依,更容易被……呃,你懂的。”“噤声,别让宋大人听见了。我是万万没想到宋大人居然会为了两个不想干的娃儿放弃美娇娘啊……”
“你们俩在那边嘀嘀咕咕说些什么?”宋青书耳听八方,顿时一阵无语。
“我们在说大人你高风亮节,有先人之遗风。”
“是啊,不仅坐怀不乱,而且宅心仁厚,令人佩服佩服。”
张康年赵齐贤二人配合亲密无间,一点也不像刚才正在八卦的样子。
“好了好了,”饶是宋青书脸皮厚比城墙,也禁不住这样的夸奖,咳了一声,看着众人问道,“你们可曾看出这群人的来历?”
“回大人,贼人中有一个人我认识,好像在盛京那边做事。”一个侍卫说道。
“果然如此,看来马春花暂时没什么危险了。”宋青书回头看了看两个小孩,心中寻思:到了盛京过后,这两个小屁孩说不定能起到出乎意料的作用……
宋青书一行人都是大男人,两个奶娃儿又哭又闹,搞得一群人束手无策,找奶的找奶,换尿布的换尿布,宋青书感觉得到手下侍卫的怨气与日俱增,到盛京城过后,派人寻得一奶妈,一群人才轻松下来。
“我出门走走,这段时间你们辛苦了,先好生休整一番,接下来几天说不定有事需要你们去办。”宋青书换洗了一件衣服,出门前吩咐众人道。
张康年赵齐贤跑了过去:“宋大人,我们陪你一起去吧,路上也有个照应。”
“不用了,此地危机四伏,我一个人目标反而小些。”宋青书婉拒道,一个人跑到宝亲王府附近转悠着。最后在大门附近一座茶寮坐了下来,盯着进进出出的各色人等,若有所思。
突然宋青书眼神一凝,宝亲王府中走出来一个眉目如画的少妇,身穿一件葱绿织锦的皮袄,颜色甚是鲜艳,却难掩脸上的疲惫操劳之色,正是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南兰。宋青书对这个肤白貌美的女人印象深刻,不仅仅是她抛夫弃女,跟情人田归农私奔,更主要的是她身上的确有一种独特的气质,非要描述的话,可以用千金大小姐的身娇肉嫩来形容。
心中一动,宋青书起身悄悄跟在她身后,看着她成熟丰腴的背影,宋青书叹了一口气:也是你生不逢时,出身在如今这个年代,自然为千夫所指。别说是出身在我前世那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甚至在民国时期,美貌的同时再多点才华,随便博个一个追逐爱情的传奇女子美名,想必不是什么难事。想当初林徽因一生周旋在三个男人之间,嫁给了成熟稳重的梁思成,有意无意间却勾得浪荡文人徐志摩和世家子弟金岳霖神魂颠倒,一个为她抛弃妻子,一个为她终身不娶,百十年过后却被奉为女神的典范。
“徐志摩那个人渣男就不说了,老金你堂堂一个高帅富,却为林徽因付出了一生,只换得某日一夕欢好,真的值么?”宋青书有感而发,幽幽叹了一口气。
“谁?”南兰浑身一颤,警惕地转过身来,看清宋青书的模样,露出一脸喜色:“宋公子,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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