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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8章 步步为营才不会输


沈长歌回到府里的时候,天色还不算太晚,想着亲自下厨,为楚玦做一桌子好菜,谁知管家拼命拦着她,不让她靠近厨房半步。于是,她只好悻悻作罢。

        等到了晚上,沈长歌无意间向楚玦提及,“我今日和皇后聊了许久。”

        楚玦问道:“你们聊了什么?”

        沈长歌一边观察着楚玦的脸色,一边说:“皇后说,你娘是她的妹妹。你可知道这事?”

        “知道。”楚玦的眼神有一瞬间的凝滞,并没有多大的表情变化。

        沈长歌猜测着,道:“难不成皇帝就是因为这个,才娶了皇后的?”

        楚玦:“其实,皇帝是在大婚之后,才遇见我娘的。”

        沈长歌歪着头,“这么说来,是皇帝变心了,想将两姐妹都收入后宫?”

        “当时,先帝为了阻止他们两兄弟的争斗,将我娘送去了西周。那时候的他还不是皇帝,甚至都还没成为太子,自然是过得小心谨慎、如履薄冰的,不敢正面违抗皇帝的旨意。”

        “所以我有一个猜测。”

        “什么猜测?”

        沈长歌眸光凝聚,幽深如潭,“也许你娘并没有死,而是被皇帝给藏起来了。”

        “你也觉得她没有死?”

        楚玦心里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可以见到自己的亲生母亲,即便所有的人都认为她死了,他也还是不会放弃寻找她。

        沈长歌徐徐道来,“原本我也是不确定的,可今日我问皇后的时候,皇后说她死了,但我从皇后的眼神里,并没有看出悼念已亡人的悲伤,只是无奈和怅惘。所以我确定,你娘没有死,而是被藏在了一个我们找不到的地方。“

        楚玦言语有些愤怒,“我不是没有怀疑过皇帝,只是这只老狐狸实在太狡猾了,我查了许久,也没有一丝消息。”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最被忽视的地方,往往有着最至关重要的线索。”

        楚玦俊冷的脸上浮现一分暗色,“是......皇宫?”

        沈长歌点头,“没错,皇宫。”

        说到皇宫,楚玦联想到清尘,起初,楚皇不就是把清尘给囚在皇宫,以此来威胁楚玦吗?

        如果说楚玦的生母也被楚皇囚在皇宫,这不就说明,楚皇拿捏了楚玦的一个弱点。

        那......楚皇会以此来威胁楚玦干什么?

        沈长歌知道,母亲的下落一直是楚玦的心结,所以她也在费心帮他寻找母亲的下落,“我们可以先从楚皇身边亲近的人下手。比如,孙公公?”

        孙公公是楚皇的贴身总管太监,跟随楚皇多年,肯定知道一些旁人不知道的事情。

        楚玦摩挲着自己拇指上的玉戒,“孙公公此人身居高位,钱财权势什么的都有了,估计不太好对付。”

        “你忘了吗?孙公公是个太监。”说到这里,沈长歌的笑容变得讥讽起来,“一个太监,即使他过得再好,心里还是畸形的。孙公公也是一样,我打探过了,他喜欢美人。”

        楚玦问:“你的意思是,以美人贿赂他?”

        沈长歌道:“这个美人,一般的恐怕不行,我们怕是要精挑细选一下。”

        “我怎么觉着,你早就布好了这一步棋。”楚玦一把揽过沈长歌的腰,低低地望着她的眼睛,她就像是一只狡黠的狐狸,不但擅长偷心,还擅长杀人。

        沈长歌笑道:“步步为营,才不会输。”

        ......

        小五被囚禁之后,沈长歌换了一个贴身婢女,这个婢女名叫阿音。

        阿音是沈长歌在暗卫营里千挑万选才选出来的,她的功夫不下于小五,但姿色普通,放在人堆里是最不起眼的存在,话也不多,无事的时候,只是静静地站在沈长歌身后。

        或许沈长歌都没意识到,她选择阿音,是按照小五的模子去找的。

        这日,沈长歌交给叶苟去办一件事,“你去找一个美人。”

        叶苟问道:“小姐,想让奴才找一个什么样的美人?”

        沈长歌眼神一挑,道:“会勾人的那种。”

        叶苟:“好嘞,奴才这就去。”

        沈长歌知道,叶苟这样混迹各类场所的人,有别人比不了的优点。

        沈长歌需要的美人,不单单是样貌出众,更重要的一点是能勾人魂魄,还要便于操纵。

        这样的美人,一般是身份低贱,命途坎坷。

        临走的时候,叶苟提了一句,“小姐,奴才上次和您说的那件事,不知......”

        沈长歌记起来了,叶苟曾向她提过,说是想娶春花为妻。她道:“春花性子高傲,怕是不愿意。”

        叶苟揣着明白装糊涂,道:“这总归是一个丫鬟,性子再傲也不是主子,只要小姐一句话,她哪能不愿意呢?”

        “你是真喜欢春花,还是别有所图?”沈长歌琢磨着叶苟的眼神,总觉得不对。

        叶苟也不装下去了,而是实话实话,“不管奴才是真喜欢春花,还是别有所图,奴才对小姐的忠心都是真的,区区一个丫鬟而已,小姐又何必在惜呢?“

        其实,沈长歌很喜欢和叶苟这样的人打交道,他们都知道彼此需要什么。

        沈长歌需要叶苟这样的人为她去做那些见不得光的时候,叶苟需要从沈长歌这里得到金钱。

        沈长歌道:“放心吧,只要你能为我创造价值,区区一个丫鬟的确算不了什么。”

        这个时候,春花和秋月恰好走了过来。

        春花一看见叶苟,就撇开目光,她厌恶此人,十分厌恶。

        叶苟对着春花笑了笑,然后自行离开了。

        “你很讨厌他?”沈长歌故意问了春花一句。

        春花一直是心直口快的,“奴婢的确很讨厌他。”

        沈长歌问:“为什么呢?”

        春花道:“像叶苟这种只会溜须拍马、好吃懒做的人,奴婢不明白,小姐为何留着他?”

        最主要的是,春花觉得叶苟每次看她的眼神,都很令人恶心。

        沈长歌差不多明白了,叶苟为何非要春花不可,他这种人,最是记仇。

        春花屡次在沈长歌面前吐槽叶苟,叶苟心里当然是清楚的,他在等一个时机报复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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