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叶子出差
林风很喜欢滑雪,尤其享受那种从山峰疾驰而下,风声在耳边呼啸,在雪白的天地间滑翔的感觉。
从小学三年级,第一次穿上父亲送给他的铸铁旱冰鞋,笨拙的在家里来回滑动时起,这种对滑行的喜爱,就深深刻在了他的骨子里。
林风小学时每天放学,最开心的时候,就是吃晚饭前,能有1、2个小时可以无拘无束的和院子里的小伙伴一起滑旱冰,一群小孩子穿着旱冰鞋追逐打闹,铁轮在水泥地上响成一片,成为院子里的风景,快速滑动,然后从半米到一米高的水泥台跃下,是孩子们比胆量和技术的最爱,也是他感觉最刺激的时刻。
有趣的是,小学时的运动会里,还有一项滑旱冰比赛,林风曾得过冠军,奖品是一个铁饭盒……,令他记忆深刻。
上了中学,很少再去碰小时候的那双铸铁旱冰鞋了,也没有人再在院子里滑旱冰了。
林风等人想滑旱冰时,都是去新兴起的滚轴溜冰场里滑。虽然那里的木制的场地和新式的滚轴旱冰鞋更加高大上,在滚轴溜冰场的音乐声和闪烁的霓虹射灯中牵着女孩的手滑行,有种青春独有的心跳与刺激,但这种场合,注意力已经不再是滑行和速度的快感,而是懵懂的青涩情怀了。
所以到了中学时,林风又喜欢上了滑水冰。从小娴熟的旱冰技巧使得他的花样刀滑的出神入化,在冰场中心,原地连续旋转数十圈时的姿态,迷翻了不少女同学。
但他最爱的还是跑刀速滑。
西北冬天滴水成冰,到了时间,学校旁边的体育场就会浇上水,专门开夜场,在大投射灯照耀下,亮如白日。还有公园里的人工湖,也会开设冰场。
在寒冷的夜风中,围得严严实实的年轻男女们冬季最喜欢的活动,就是在这里光明正大的牵着手,偶尔站不稳摔一下时的拥抱,是荡人心魂的悸动。
而林风则是属于那种冰场上最吸引人目光的存在,他总是在外圈速滑,姿势仿佛运动员般的专业,压低身子,如风般疾驰而过,尤其是到了转弯时他侧身摸着冰地的样子,亮瞎了那些在场中跌跌撞撞、边摔边滚的人们的眼睛。
在林风休息时,经常会有小女生大着胆子走过来,含羞带怯的想让他教滑冰,林风一般都会温和礼貌的教几句,几乎是好哥哥形象十足,这也是为什么林风在中学时女生拥趸众多,有好多妹妹的原因之一。
大学到了京城,林风发现了更刺激的滑行运动,就是滑雪。
西北都是低矮的黄土山,不适合建雪场,所以林风从来没有接触过滑雪。到了京城的第一年,冬季时跟着大四师兄和肖蔷,第一次去滑雪,摔了不到十分钟,就熟练了掌握了技巧,第一次飞速从雪道冲下来时,林风就知道,他爱上了滑雪!
就是这种在风中飞行般的感觉!
…………
回到家里和叶薇语说了周末约滑雪的事。
叶薇语却一脸的遗憾和抱歉:“正想跟你说呢,项目进入到新阶段,我后天要出差了,到宜昌,在客户公司进行内部调研,估计要去两周时间呢……”。
林风一愣,重生回来半年多,他已经习惯了叶薇语天天在身边的感觉,却忘了她的工作性质……,在记忆里,随着和润公司的发展,叶薇语的出差几乎成了家常便饭,每个月都有几天在外出差,尤其是中间有两年她去了投行,更是只要到企业尽调,一去就是1、2个月。
林风忽然有点舍不得。
重生以来,他心中充满了紧迫感,深怕错过每一个未来的机会,他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拼命往前赶,可以说,付出了比前世还多十倍的努力,借着时机,他短短半年走到现在。
从事业角度,现在的林风已经比前世十多年的努力达到的成就更高了,接下来,他也有了足够的起始资本,有能力去跟随着时代的趋势,抓住更多的机会。
现在稍微清闲下来了些,正觉得这段日子忽略了叶薇语,想好好弥补,却忽然发现,不觉间,叶薇语也开始忙碌起来,逐渐展现出后世女强人的风采了。
或许是他的创业拼搏,影响了叶薇语,这个小公主型的女孩,也比前世的这个时期,工作的更加努力。
林风不知道这是好是坏……。
他也希望看到叶薇语在事业上发展顺利,展现出她的独特魅力,那才是她最美的样子。
又有点莫名的担心……。
丰富的人生经验让他知道,两个事业型的人,经营家庭和感情反而需要更多的努力和用心,以及智慧。
默然片刻,叶薇语温柔靠入他怀中,轻声道:“我也舍不得你啊,可是这个项目是公司的第一个项目,我又是章总招的第一个员工,这种时候公司需要我,也不能不去。”
林风忽然醒悟,暗叹自己是不是内心岁数大了,想的太多了,此刻的叶薇语还是个21岁年轻女孩,她敏感而细腻,感觉到了自己的不舍,却不知道自己想的是未来的问题。
没有必要给她增加那么大的负担,反而在这个时候,应该鼓励她,让她轻装上阵!
林风不愿自己对她基于后世的浓浓眷恋,反而变成了她的负担和拖累。
低头吻了下她的脸颊,笑着道:“我是心疼你,出差在外面,吃不好睡不好的,你以前又没有过这种长期出差的经验,我担心你照顾不好自己。”
叶薇语欣然笑道:“不会的,我们公司全员出动,大家都很照顾我,而且企业那边都安排的很好,人家可是超大型集团,总部的设施服务都是最好的,你就放心吧!我出差的时候,你也要照顾好自己,每天按时吃饭,还有记得喂哈利,听到没有!”伸手轻捏林风的脸颊,露出凶巴巴的样子,却像极了一只小猫般可爱。
“听到了!女王大人!”林风哈哈笑着,抱紧了她。
……
周末,冬日的阳光依然明媚。
林风驱车来到京承高速收费站入口处,他和肖蔷约定好在这里会合。
过了收费站入口,路边靠着护栏,一排停了三辆车。
一辆红色的宝马328是肖蔷的座驾,林风见过两次。一辆黑色的宝马X5,这个年代宝马还没有像后世帝都烂大街般普通,能开这车的都是背景深厚的牛人,还有一辆更酷,98款克莱斯勒牧马人TJ(JEEPWrangler),这车国内现在可没卖的。
林风靠边停在肖蔷的车后面,忍不住下车,走到那辆牧马人旁边,转着看了两圈,喜爱非常。
肖蔷下车,她穿了件红色羽绒服,更衬托的肤色白皙,眉目如画。
走到林风身边一拍他肩膀,笑道:“我看看,你现在是大忙人了啊,见你一面不容易啊!”
林风听她语气中还有怨意,不禁头疼,这姑奶奶还真难哄,笑道:“你就别再埋汰我了,这样,今天我认打认罚,全听您的,好不好!”
说话间,其他两辆车里的人也走了下来。
黑色X5里走出三个人,两男一女,都是27、8岁的年轻人,两个男的,其中一个穿着皮夹克,神色中带着微微的倨傲,另一个则神色和善,面带微笑。女的很漂亮,一头大波浪,风情万种,穿着白色羽绒服,令人眼前一亮。
以林风阅历眼光,一看就知道这几个应该是二代之类的人物。
牧马人里下来的人,倒是令林风微愣了一下。
居然是个女孩。
看起来也就21、2岁的样子,齐耳的短发,秀丽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肤色雪白,穿着天蓝色的短款羽绒服,也是个小美女。只是神情有些高冷。
林风怎么看,也觉得她和这车的风格不搭……。
肖蔷笑道:“来,我给你介绍一下”。
指着X5下来的三人:“这是我闺蜜,谢妍妍,这是她男朋友赵军,这是王晗,赵军朋友。”她说的王晗,就是那个面带微笑的,赵军则是傲然范儿的。
又指着牧马人小美女笑道:“你盯着看的这车,主人是我妹,季亦青。”
肖蔷给大家介绍林风:“这就是我弟,林风。”
忽然想到什么,诧然转头问林风道:“薇薇怎么没来?”
林风先对众人笑笑,伸手和赵军、王晗握了下,又对谢妍妍和季亦青点点头,道:“大家好!我是林风,抱歉来的最晚。”
王晗也微笑回道:“没关系,我们也刚到,我是王晗。”
赵军虽然神色倨傲,但应该是看在肖蔷面子上,伸手和林风握手,点了点头没说话。
林风也没在意,转头又对肖蔷解释道:“她出差了,不在BJ。”
肖蔷点点头,跺跺脚急道:“行了,人都到齐了,怪冷的,都进车快出发吧!”
众人转身上车,一行4辆车组成车队,沿着京承高速向北开去。
目的地,怀北国际滑雪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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