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遗留在社交软件上的信息
我用Victor-Jean Bernard这个名字,直接在Facebook和ins搜索相关信息。幸好,他将两个账号进行关联,没费多大劲儿便锁定了他的账号。
Facebook的状态是对外公开的,但似乎好久没有打理,最后一篇更新停留在2015年4月。ins上倒是隔三差五地持续更新,有几张照片还显示了定位。其中,有两个位置出现的频次特别高,一个是工作的餐厅地址,另一个则是Rue Caroline。
我在Googlemaps上查找Rue Carolline,结果显示在巴黎十七区。Googlemaps上有一张全景照片,笔直的道路两旁是一排排黄白建筑,大约四五层的样子,最清晰的一扇姜黄色的大门上面写着数字7,像极了住宅区。我缩放了这张地图,发现这片区域毗邻地铁,一条街外就是这里的派出所和市政厅。
这么说的话,这个街区的治安应该不错。
Bernard的ins更新频率很高,像一个专业的美食博主,发的大多是和食物有关。我一张张地往上翻,发现他最近三月的更新频率和之前相比明显慢了很多。之前一般保持每天两条博文,三天一vlog。
但最近三月,三四天都不见到一条博文,vlog更是拖更到两周一次,并且更新时间还有逐渐拉长的趋势,粉丝点赞量相比之前也是明显下降了不少。
其中一条博文引起了我的注意:
Que peut me dire,comment puis-je choisir?
(有谁能告诉我,我该如何选择?)
更怪异的是配图。有点类似于杉本博司那套《影子的颜色》系列作品的风格。我记得其中一个作品整个底色都是黑色的,中间有两条横向的蓝绿两彩色带,带有晕染的效果。
而Bernard的这配图,底色也是整个黑色,但中间的颜色是蓝绿红三种,带有晕染劈裂炸开效果,更像是闪电。
我盯了很久,目光仿佛被深深吸引了,有种微妙的感觉。
恰好,这条博文也有定位,正是Rue Caroline。发布时间是7月12日,晚上23点14分。
为什么一位美食博主的图片中,会出现这样一条内容?
我接着往上翻,又找到一条与美食无关的内容,是5月10日发的:
Un nouvel ami.
(一个新朋友。)
末尾是emoji特有开心的表情。这组里面有两张图片。第一张图是一个配饰,白色的流苏挂着一块蓝色的石头,花纹变化的样式像极了一颗蓝色的眼珠。
第二张图刚滑出来,我整个人都被懵了。
那是Bernard和一个亚裔男子的合照,男子穿着一件黑色的运动短袖,长着一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
“我们”互相搂着胳膊,看上去关系亲密。
图片的发布时间显示在5月3日。
“快快,快过去!”此时,场务又跑过来,手里拿着一叠纸,招呼着我们。
我来不及多想,赶紧把手机揣回兜里,生怕被旁边的人看到。
“待会他们要从上面走下来。你们是路人,就在这条路上来回走动就行,肯定会有镜头扫到你们的。”场务指着前方的大楼梯,示意我们站过去,“你们先上去几个,剩下的待会开拍的时候从下面走上去。就是营造人来人往的样子,明白了吗?”
“明白。”大家有气无力地说道。
我抬头看着前方这座大楼梯,少说也有50台阶,从底上走到上面,再走下来,不知道要拍几条才能通过。
此时卷毛还站在楼梯的另一头补妆,手里正拿着剧本背台词。
大概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眼神若有若无地往底下瞟。
拍摄内容对于我们这些群演来说倒是简单,感觉自己只要做一根会动的木头,上下来回走动就好。
可惜卷毛不给力,反反复复来了好几遍才搞定。
结束之后,我们又分了一拨人出来还要补两场黄昏镜头。
此时天还没有黑,却要拍黄昏,负责我们这波行走路人的小导演,讲了半天也没讲清楚要求,几分钟就解决的事情硬是给他拖了将近一个小时。
最后,等终于结束后,天色已晚,进入了真正的黄昏。
我在剧组里来来往往的人中找了卷毛好半天,才发现他被围在教堂里。
隔着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我放弃了呼叫他的冲动,寻思着还是在边上再等等吧。
我蹲在树下,再次打开了ins。Bernard的ins关注才200个人,大多数都是商业类型的美食博主。可是我从头翻到尾,发现他也没有关注我。那他到底是怎么认识我的?
我一个个头像点击进去,希望能发现更多的有用信息。但看了十几个之后,突然觉得这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Bernard是他杀,如果从仇杀的角度来说,他会去关注仇人吗?更何况是这种类似于工作号的账号,肯定不像私人号一样,随心所欲地关注自己喜欢的博主。
究竟怎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收集到最多的线索?
我盯着Rue Caroline的定位。
只有这个办法了吗?
“哎哟,这人咋还不走?”尖锐的声音直接绕过人群,冲到我耳边。
我听着耳熟,抬起头来,发现正是兰花指。他旁边是一个浑身上下湿透的人,正拿着毛巾胡乱地擦着头发。
看起来两人是要在这棵树下纳凉了。
擦头发的那人露出了脸,冲我眨了眨眼。我才发现竟然是卷毛。
“哎呦沈哥,要不我们去那边吧?”
我缓缓地站了起来,抖了抖发麻的双腿,强忍住如蚂蚁般撕咬的疼痛,拦住了要走的卷毛。
“沈哥——”我学着兰花指喊道。
兰花指愣了一下,估摸还在捉摸这人究竟是个普通群演还是需要留神的粉丝。
“沈哥,那个,能给我签个名吗?”我问道。
卷毛一听这个,立马露出标准的笑容,礼貌而客气,与他往常作怪的表情截然不同。
说他不是戏精都对不起演员这个称呼。
他从兰花指的手里抽出一支笔,对着我问道:“签哪里?”
这一说,便把我问住了。
我瞅了瞅自己刚换的衣服,觉着有些舍不得拿来给他签名——毕竟这是给小妹的。又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摸着摸着就摸到了之前被塞进兜里的帽子。
我把它抽了出来,递给卷毛说:“这吧。谢谢哈。”
卷毛一愣。
他接过帽子,左右翻转了一下,斜眼看了我一眼后,默默地展开了帽子。
只见他大笔一挥,在帽子内侧的白色位置写下了沈亦诚三个字。
他签完名后把这顶帽子塞回我的手里,跟没事人一样,转身就要跟兰花指离开。
我见他装作不认识我的样子,有些着急,但又没想出新的理由留住他。
“沈哥——”我急得又叫了一声。
卷毛停下来,对兰花指说道:“算了我不过去了,Bunny宝贝儿,你帮我把衣服拿过来呗!”
他对谁说话都这么轻挑?
兰花指看了我一眼,无奈地扭着腰离开。
卷毛甩甩毛巾,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反正甩了我一脸水。
“你找我有事儿?”
我抹了抹脸,问道:“你英语如何?”
“一般般。”
“能帮我一个忙吗?”
“有好处吗?”他的语气有些无赖。
“给Auston酒店打个电话,约个人。”
“哪个人,还约酒店?”卷毛一脸嗅到了八卦气息的热情。
“就视频里那位。”
卷毛吊儿郎当地挥了挥手里的毛巾,没说行也没说不行。
这时,我看见兰花指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已经走过来了,盯着我的眼神无比警惕。
卷毛对我耸了耸肩,然后就被兰花指拉走了。紧接着我只觉得兜里手机一震,掏出来一看,是神手速的卷毛发来的短信:“在车子里等我。”
讲真,我还没加这小子微信,这短信仿佛让我回到了五六年前移动互联网还不发达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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