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他没死
侯大盛很奇怪按说,非洲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的话那么应该是豺狗其他成员跟他一起过去。但这显然不是豺狗的事情,关乎的是他个人的事情。
而且巨狼还说明了,是好事情。究竟是啥好事儿呢?!侯大盛自己有些想不通。但既然巨狼说了,侯大盛自然不会怀疑。带着疑惑,侯大盛丢下了肥狗他们一伙。
一大早的搭乘飞机,直接赶往了非洲。巨狼没有给侯大盛安排服务商的渠道过来,侯大盛现在用的是他在法国的身份证明。很简单的买到了机票,然后搭乘最快的一班飞机侯大盛离开了法国。在飞机上沉睡了不知道多久,当侯大盛再次醒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身在赞比亚卢萨卡国际机场了。
赞比亚卢萨卡国际机场,是个并不大的非洲小国机场。在这里你甚至只能看到10个手续办理台,可怜巴巴的两个登机口和两个行李传送带。
这里不过是个非洲小国,侯大盛对此也没有什么好挑剔的。从行李带上拿回自己的行李,侯大盛走出了这看起来寒酸无比的小机场。而在旅客出口,巨狼叼着一根雪茄笑眯眯的在一辆越野车上等着他。
“好吧,头儿。你现在能告诉我,究竟是什么好事儿了吧?!”侯大盛把行李往车后座一丢,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副驾驶上笑嘻嘻的从巨狼的嘴里把雪茄抢来吸了一口:“法克!100%的津巴布韦雪茄!好家伙,你从哪儿闹来这好玩意儿的?!”
侯大盛叼着雪茄,二话不说直接开始搜起了巨狼的身。却见巨狼猛的一下子弹开了:“走开~走开!该死的,我可不喜欢男人在我身上摸来摸去。回头这烟我再给你找,现在就这一根。你省着点抽!”
也无怪乎侯大盛会这么激动。世人多数只知道古巴的雪茄,巴西的烟草。但很多人不知道,真正最好的烟草事实上产自于非洲大陆——津巴布韦!
津巴布韦处于非洲南部,属热带草原气候,日照充足,气温较高且昼夜温差很大,年降水量达600~800毫米,且近60%集中于烟叶生长季。
不仅如此,津巴布韦的沙质土壤也特别适合烟叶作物的种植,曾被媒体誉为世界的“黄金烟田”。由于该国出产的烟叶色泽柔润金黄,又被誉为“黄金烟叶”,是广泛用于高端卷烟的主要原料。
质量好就意味着价格极高,即便欧美高档卷烟,也只能按比例掺入津巴布韦烟丝,没有哪家厂商舍得100%使用它。所以,巨狼手里这根全津巴布韦的雪茄就显得极为珍贵了。
笑闹一阵,侯大盛抽着雪茄美美的和巨狼一起离开了机场。侯大盛并没有再问巨狼发生了什么事情,巨狼既然不肯的说他也不会多问。
反正人都到了,该说的时候巨狼肯定会告诉自己。所以一路上他也没有多问,只是说了起重机和丹妮这两个家伙,回到法国不敢回家的事情。
“其实,肥狗是很想去纽约的。只不过,暂时他没法过去。”却见巨狼苦笑着道:“雪狐对我们了解太深了,他知道肥狗爱去纽约。纽约又是CIA的地盘。要是肥狗过去了……”
危险系数很大。侯大盛知道这点,肥狗也知道。所以他跟着侯大盛他们去了法国。车子在机场外面转了一下,没一会儿便顺着公路进入了赞比亚首都卢萨卡。
卢萨卡始建于1905年,随铁路的铺设而兴起。1955年起曾为北罗得西亚殖民地首府。1964年赞比亚独立后,定为首都。
卢萨卡其实还算是非洲大陆上一座很不错的城市,至少侯大盛在这里没有看到战火的痕迹。尽管和巴黎、马赛等大都市比不了,但也有着自己的特色。
那就是遍地的绿色植物。车子很快的开进了市区的繁华地段,齐夸夸露天剧场、赞比亚大学、穆隆古什大厦、国民议会大厦……侯大盛看着,心里感慨这国家还算是不错的。
车子很快的开到了卢萨卡洲际酒店,这是一间五星级的酒店。作为一个旅游城市,卢萨卡的酒店还是很不错的。至少侯大盛在这里,看到了合格的服务员。
知道帮你开车门,帮你拿行李。侯大盛笑着给了服务生小费,谢绝了他帮忙拿行李的行为。自己拿着行李,跟巨狼进入了酒店。
开好了房间进去后,巨狼才对着侯大盛道:“伙计,你先别激动。听我说一个事情。”
侯大盛端坐好,看着巨狼等他的下文。巨狼打开了一瓶放在房间里的矿泉水,喝了一口后才看着侯大盛轻声道:“我们在卢萨卡,遇到了你之前的那个施工队。”
施工队?!侯大盛先是一阵疑惑,随后恍然!是邓老八他们。一时间,侯大盛不由得恍惚了起来。是啊,才多久呢?!不过是一年多而已,自己竟然都忘了自己最初只是来非洲务工的一个工地上的厨子而已。
“竟然还遇见,真是神奇的事情……”侯大盛恍惚了一阵,不由得笑着道:“然后呢?!仅仅是这件事情,大约你也不至于叫我过来吧?!我要跟他们叙旧么?!说什么啊……”
侯大盛苦笑着道:“难道我要跟他们说,我弄死了人以后就跑路做了雇佣兵。现在杀人放火挣流血钱,挣了不少。现在是法国人了。我要这么说么?!”
巨狼看了看侯大盛,不由得叹气。却见他站了起来,拍了拍侯大盛的肩膀轻声道:“厨子,你先跟我去他们的工地吧。到了那里,你再自己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
侯大盛疑惑的看着巨狼,但也没有表示反对。就当时叙叙旧好了,邓老八一个工头能把自己怎样?!别说自己现在手上的本事,碾死他就跟碾死臭虫一样。
就是从前,邓老八也是让着侯大盛的。无他,侯大盛在乡里的声名太盛。几乎十里八乡都知道,侯大盛是个能打的。山上跑起来敢跟野猪硬杠的人物,谁敢瞎招惹啊!
乘着车子,侯大盛和巨狼离开了市区。不过是十余分钟的车程,侯大盛和巨狼很快的进入了一处正在施工的工地。从进入工地开始,侯大盛便满耳朵的听到了熟悉的普通话。
一时间,侯大盛感慨万千。多久了,这是他成为雇佣兵以后再次听到带着家乡口音的普通话。尽管肥狗偶尔也会说普通话,但更多时候他和侯大盛的交流都是用英语。
这是对豺狗其他成员的尊重,你也许只是为了表现亲近而跟自己人用其他人不懂的语言交流。但这很多时候,体现出来的是小团体意识、是一种对在场的其他人的不尊重。
是以,哪怕两个华夏人用英语交流很奇怪。但肥狗和侯大盛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用英语进行交流,而放弃了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吱呀~!”一声,车子在工地上的一处简易房前停了下来。刚刚一下车,侯大盛就看到了一个极为熟悉的身影。那人腰有些驼,带着一个黄色的安全帽手里抓着一把图纸。
侯大盛嘴唇抖了一下,猛然用那许久不说的乡音大吼一声:“邓老八!!”
猛然间,就见那身影抖了一下。颤抖着转过身来,当那人看到是侯大盛的时候身子整个抖的如同筛子:“厨子!厨子!!你个王八犊子!你死哪儿去了!!”
却见邓老八一把就将图纸丢了,冲过来狠狠的一把就抱住了侯大盛。侯大盛也很激动,两个大男人就在这工地上狠狠的抱了一把。
好一会儿了,邓老八才激动无比的松开了侯大盛:“太好了!太好了!你没事儿就好!不然,我真没脸回家了。一年多了,我根本就不敢回去。大伯爷能打死我……”
说着,邓老八竟然开始抹自己的眼角。侯大盛一时间,眼眶也湿润了。一年多,时间看起来似乎并不长。但对于侯大盛来说,却像是经历了数个世纪那么久。
是的,短短的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从一个工地上做饭的蹩脚三流厨子,变成了一个杀人不眨眼浑身血腥的雇佣兵。从一个淳朴的乡下孩子,变成了一个历经沧桑生死的汉子。
从前的他,除去非洲之行最远的只是去过省城。但现在的他,五大洲四大洋都跑遍了。从南美的丛林,到非洲的草原。从东南亚的城市,到巴黎、纽约这等世界级大都市。
“是啊!我没死,你也没事儿。”侯大盛勉强的笑了笑了,道:“但我这回不去了,至少暂时回不去了……”
邓老八闻言,不由得疑惑的看着侯大盛道:“怎么回不去了?!”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侯大盛皱了一下眉头,道:“我不是干死了那个部落的小子么?!我杀人了,还怎么回去?!”
“可……扎多没死啊!”邓老八瞪大着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侯大盛道:“你该不会以为你把他杀了吧?!没有啊!他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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