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张小豆(求推荐票^_^)
回到家,把买来的东西分门别类放好,该准备的都提前准备好。
照顾了胡蝶三年,马一诺虽然不敢说自己多专业,却也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办法。除了翻身、拍背、按摩、更换垫布等等之外,在饮食方面更是制定了较为科学的营养计划。
大体办法是一天进食七次,五次主食、两次水果。
纯牛奶、酸奶、米饭、山药、鸡蛋、豆浆、香蕉、梨、苹果合理搭配、定时定量,保证了胡蝶的营养摄取。躺在病床上3年的胡蝶,现在看来并不算瘦,面部虽然因为日照时间有些短,导致略显苍白,但皮肤很有光泽。
除此之外,胡蝶身上从没长过褥疮,甚至没有泌尿感染,这在医学界都很少见。
没有马一诺三年来精心再精心的照顾,怎么可能这样。
久病床前无孝子。父母早早离开,马一诺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当好孝子,但作为一个好丈夫,他确确实实的做到了。
把早上该做的事都做好,马一诺抱着吉他坐在病床边,弹一些欢快的曲子给胡蝶听。这个世界的他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戏曲和表演方面,闲着没事的时候也是以创作为主,乐器方面只能说‘会’,却谈不上精湛。
但另一个时空的他玩了小半辈子乐器,普通乐队的吉他、贝斯、架子鼓、电子琴,他都玩的很溜,除此之外,小时候还玩过很多‘传统乐器’,比如笛子、唢呐、敲锣打鼓。
不是他乐意学,人都是被逼出来的。
小时候家里穷,除了种地之外,老爸就靠着红白喜事的时候吹吹打打赚点辛苦钱,顺带着就把他教会了。但那时候从港台那边吹来了流行歌曲的西南风,在电视上看着那些光鲜亮丽的港台歌星、乐队,再看看自己手里的破锣鼓、烂喇叭……太土了。
所以长大后有了更好的条件,果断丢掉这些难登大雅之堂的乐器,玩起了吉他等现代乐器。这方面他很有天赋,几年工夫就玩的出神入化,人人称羡。
要不是对自己玩乐器的本事有几分自信,他又怎会少小离家做了北漂。
只可惜……
感觉到这具年轻身体中所蕴含的活力,看着病床上虽然昏迷不醒,却美若天仙的妻子,马一诺手里的吉他幻化出越来越欢快的音符。
比起孤零零一个人,现在已经很好了,好很多了。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一起写我们的结局。”
……
中午,魔都车站。
张小豆和她的团队站在车站里,看着外面越下越大的雨,皱了皱眉:“这雨也太大了吧!”
“全国各地都下雨了。”张小豆的团员,一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小美女划着手机,道:“咱们这边还算小的,有些地方下了特大暴雨,房子都淹了呢!”
“啊!这么吓人?我看看。”张小豆和其她几个团员都凑过来看手机里的新闻,里面不但有文字图片,还有视频资料。看到那些房子被淹了一半,很多人爬到屋顶躲避的画面,这帮小女孩们唏嘘不已。
“不会耽误咱们回去吧?”张小豆看着外面的大雨,担心的道:“我去看看车晚点了没。”
几分钟后,张小豆松了口气:“还好,没晚点。”
半个多小时后,张小豆和团员们顺利坐上了回家的高铁,提起来的心终于放了下去。
嘻嘻,一诺哥哥,我回来了。
……
傍晚,马一诺把胡蝶固定在轮椅上,推到阳台上看夕阳。
窗外吹来习习的风,马一诺站在窗前,低头看着面容恬静的胡蝶,微微一笑,抬头看着远方即将落山的夕阳,不知为什么,突然有点伤感。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又胡思乱想了。”双手用力拍拍脸,把那些负面情绪拍散,而后双臂搂着胡蝶的脖颈,同她一起看着夕阳西下。此情此景,宛若传世名画。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当你老了,走不动了,炉火旁打盹,回忆青春……”夕阳渐渐消失在天际,马一诺轻轻唱着歌谣,凝望最后的余晖,却没发现,胡蝶长长的睫毛抖动了一下,缓缓睁开了眼睛。
……
“呀呼~~,一诺哥哥,我回来啦!”
刚吃过晚饭,已经一个星期没来的张小豆跑过来了,手里大包小包,笑容灿烂。
小丫头已经回过家了,身上穿着居家的衣服,长长的头发绑成双马尾,脸上已经洗去妆容,素面朝天,虽然不如化妆后的精致,却更显清纯。
“回来啦!快进来。”看到她,马一诺很高兴:“来就来吧!还带东西,都有什么?”
“嘿嘿,多着呢!”张小豆进门换了拖鞋,把一兜饺子递给他,道:“这是我妈包的饺子,放冰箱里冻着,什么时候饿了拿出来煮着吃。”
“又给阿姨添麻烦了。”
“添什么麻烦呀!我妈天天跟家闲着,包点饺子就当玩儿了。”张小豆不以为然。
张小豆他爸是个二道贩子,京城话叫倒爷,不过现在有个体面的称呼——中间商。
小到芝麻绿豆,大到贵重金属,只要赚钱,什么都倒腾。倒腾了二十几年,虽然有赔有赚,却也倒腾出了几千万身家。
一个大老爷们经常出门在外,自然就会娶个家庭主妇。张小豆的妈妈被娶进门之后就一直待在家里,自从生了张小豆,更是安心当起了全职太太。
张小豆妈妈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这么多年来一直安分守己,邻里关系方面也处理的很好,给张小豆她爸打造了一个稳定的大后方,让张小豆她爸的朋友们无不称羡。
目前马一诺所住的楼房是二十年前建造的,那时候马一诺家和张小豆家都是第一批住户,两家认识了近二十年,因为同在一个楼层,再加上张小豆的母亲在怀她的时候得到过马一诺母亲的照顾,让两家关系非常好,称得上通家之好。
后来张小豆出生,比她大了六岁的马一诺经常会跑过来带她玩,张小豆也爱粘着他,初中以前几乎形影不离。那时候马一诺还没认识胡蝶,两边家长经常会开玩笑的说要把两个孩子凑了一对,知根知底,以后成了一家人也不用改变生活习惯。
不过马一诺一直把张小豆当妹妹疼着,没想过这种事,再加上大三那年认识了胡蝶,张小豆彻底OUT。
那时候马一诺沉浸于与胡蝶的热恋中,并没有注意到自那之后张小豆就很少找他玩了。哪怕偶然间想到,也因为那时候张小豆搞起了COS活动,以为她有了自己的空间,就没有过多理会。
直到父母双亡,胡蝶更是成了植物人后,张小豆才重新天天的往他这边跑,帮他照顾胡蝶。在白蒹葭没有搬过来以前,真的帮了他的大忙。
也是从那以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又恢复到了小时候那种亲密无间的状态,甚至比以前更好了。
张小豆的妈妈也心疼他,把他当了亲儿子一样照顾。只是在白蒹葭搬进来之后,张小豆一直跟白蒹葭炸刺儿,当妈的就很少登门了,做了饭也只是让张小豆端过来,不愿掺和年轻人的烂事。
这两年都是通过张小豆的嘴来了解马一诺的情况,只有逢年过节或某些重要日子才会过来看看。不管怎么说,马一诺也是她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哪能真撒手不管。
把饺子放进冰箱冷冻层,马一诺问道:“魔都好玩吗?看没看到东方明珠?”
“晚上抽空去看了看,好看是好看,不过也就那样,倒是夜里的游船很好玩,可惜没时间上去坐坐。”张小豆拎着别的袋子进了卧室:“我嫂子这几天没事吧?”
“没事,挺好的。”马一诺走进来,就看到张小豆双手按在胡蝶胸前用力揉搓……
脸一黑:“干什么呢?”
“推宫活血啊!”张小豆眨着无辜的眼睛,道:“武林高手都这么救人。”
“你以后少看点下三滥的武侠小说。”马一诺黑着脸把张小豆的咸猪手打开:“除了暴力就是黄,一点用处也没有。”
“什么呀!那叫英雄气概,儿女情长。”张小豆很不服气:“多浪漫的事,怎么到你嘴里就变成暴力跟黄了。”
“英雄气概?儿女情长?嗤~!”马一诺不屑冷笑:“就市面上那些玩意儿,差远了!我写的比他们强百倍。”
“呸,吹牛。”张小豆啐道:“你要真写的那么好,怎么一本也没出版?”
“我是懒得写。”把被子给胡蝶盖好,免得再遭张小豆毒手:“一部武侠小说动不动就几十、上百万字,我哪有那闲工夫。”
“是是是,一诺哥哥是大才子,一首歌百来个字就好几千,哪会写掉价的小说。”张小豆撇嘴道。
“你这丫头。”马一诺笑骂:“得,回头没事的时候我写点给你看看,要是写的好……”
“要写的好,我把我们COS团的小美女介绍给你认识。”张小豆笑道。
“讨打。”照着张小豆脑门一拍,笑骂道:“你哥都有老婆的人了,还认识小美女干什么?再说她们又没你漂亮,没兴趣。”
前面的话还让张小豆噘起了嘴,后面那句却让她眼睛骤然一亮,乐的嘴都咧到耳根后面去了:“倒也是,比我漂亮的可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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