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荒村祠堂
阿狸来到凡间去到的地方都是繁华富足之地,即便是瘟疫横行的凉州城也没有给她这样的震撼。
以往她常说,凡人真是脆弱,动不动就死了,真不知道如此脆弱的凡人是怎么在三界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如今在这间破旧的祠堂内,她第一次感觉到了凡人生命之坚。
这些人都很瘦,真正是皮包骨,无论老幼都面无表情,直直的看着外来的人,仿佛已经没有力气发出一点声音。
阿狸在想人究竟瘦到什么地步才会被饿死?
“怎么回来了?出了…什么事?”终于有一位老人颤巍巍的站起来问道。
方才与他们答话的那位村民简单的将事情经过讲了一遍。“族长,我们遇到了这位天师,是来帮咱们祛除旱魃的……”
“呜……”屋中突然响起一阵呜咽声,干哑的哭声道,“作孽啊,你们快走吧,你们斗不过它的,若是惹恼了它,我们这些人就都没了活路了……”
“老妈妈,您别这样说,”带他们回来的村民道,“我们早就没了活路了,它不是人,不是锦瑟,是妖怪旱魃,它虽然没吃我们,但这方圆几百里几年没有下过一滴雨,咱们要吃没吃要喝没喝,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这里的人都会渴死饿死!”
“不…她是锦瑟,她是我看着长大的,怎么会不认得呢?你们都见过的,她记得我们这些老乡亲才放过我们,无论到什么时候她都是锦瑟啊……”枯瘦干瘪的老妪吼出这些话已拼劲全身力气,人突然脱力,背过气去。身旁的妇人扶住她只是无声的哭泣。
辰王上前看了一下,掏出水囊给老妪灌了两口水,片刻过后便醒了过来。
“外来的客人,你们二位真的能降妖除魔?”牛心村的族长问道。
辰王将水囊给了他,“里面还有一些水,先分给村民喝吧。”
族长接过水囊让人拿过去分给众人饮用,每人只得一口水,却像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能跟我讲一下锦瑟的事么?”辰王已从他们的话语中听出了端倪。
“唉~”老族长叹息道,“就是天师不问,我也要对你讲的,锦瑟就是你们说的旱魃!”
从族长的口中,他们知道了关于旱魃的一些往事。
“事情要从二十年前说起……二十多年前,我们牛心村出了一个远近闻名的漂亮姑娘,名字就叫锦瑟。
锦瑟的爹是个郎中,父女两个住在附近的牛心山上,锦瑟平时里经常到村子里来给大家看病都不收钱,是个难得的好姑娘……
那一年,大雪封村,锦瑟在山下救了一个书生。那书生从外地来,衣衫单薄,已经冻僵在雪地里。是锦瑟将他带回家中,一直照顾他,最后那书生病好了,便留在了村里,开了个私塾教孩子们识字。
书生年轻俊朗,女儿青春美貌,他们自然而然的便走到了一起。两人成了亲,就住在村子里,人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神仙眷侣。
人总是不知足,他们成亲的第二年,书生去府城参加乡试,从此一去就没有回来……
过了半年,听人说他已考中了解元,娶了大官的女儿为妻。锦瑟不顾自己已身怀六甲,执意要去府城找他,从此一去便也没了音讯……”
“呸,负心汉。”阿狸愤愤道,原来那些话本子上写的竟是真的,凡间真的有这样的负心汉。
辰王的注意力显然不在这上面,皱眉问道,“既然锦瑟二十年前就失踪了,你们怎么知道她变成了旱魃?”
“我们亲眼所见呐!”老族长颤声道,十分不情愿回想起那一幕……
“三年前,州里闹起了旱魃,起先只当是讹传,毕竟谁也没见过。后来附近的村子里的人渐渐的都消失了……整个村子的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人都说是旱魃把他们都吃了……终于有一天,轮到了我们村,村里的有钱人早就跑了,就剩下我们这些穷苦百姓,无处可去只能等死。
……旱魃来了,它身高数十丈,遮天蔽日,可那张脸,我们这些老人都记得,那是锦瑟啊。她还跟当年一样,模样没有任何变化,还是那么年轻,肚子还是那么大,就跟她走的时候一模一样……
我们叫着锦瑟的名字苦求她,她听到了……她站在牛心山下许久,却没有吃村里的人,她一定是记得我们呐!
虽说锦瑟放过了村里的人,但这里几年不下雨,村里人只能到数十里外的溶洞里取水,还得偷偷去,白天有官府的人把守着,只能趁夜里去。没有粮食,大家只能吃草根树皮,村里人已经饿死了大半,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这里的人就都要做鬼了。”
说到此处年迈的族长扑通跪倒在地,给辰王磕头。
“我看天师相貌英伟,气质不凡,定是个有本事的,求求你,收了旱魃吧!”
“老人家请起,”辰王讲族长搀起,“降妖除魔,乃是吾辈本分,惩恶扬善,方是人间正道。承蒙您看得起,在下自当尽力。只是关于旱魃,您还有什么要说的么?”
“……有,”老族长犹豫道,“当年锦瑟的夫君本姓胡……几年前我曾在州城见过他,就是南坪的太守……”
“居然是他?”辰王也吃惊不小,胡太守说他的女儿被旱魃掠走,而这旱魃又是他的原配妻子所化,看来他跟此事脱不开干系。
从族长这里也得不到更多有用的信息了,辰王最后问道,“据说旱魃的老巢是在乌龙眼,不知路径如何还请老丈指教。”
“不错,正是乌龙眼,翻过村后的牛心山,就能看见了。天师不妨在这里歇息,明日一早,我让人带你们上山。”
“不用了,修道之人妖魔尚且不惧,何惧天黑?”辰王向族长告辞,出了祠堂,径直往后山而来。
“喂喂喂,干嘛走那么急?”阿狸又变出了蓝色灯笼在前面引路,“我们可以待到天亮再走嘛,不急在这一时吧。”
“急,很急。”辰王道,“不是急着去捉旱魃,而是急着离开那间屋子,离开这里。”
“为什么?”那些人看上去是怪怪的,让人不舒服,但也不至于待不下去吧。
辰王皱眉道,“还是不要说了,我怕吓到你。”
“切,我堂堂大仙什么场面没见过,还会被吓到?”阿狸不屑道。
“那好吧,”辰王看了看四周,他们已经上了山,离村子很远了。
辰王停下脚步道,“你有没有觉得那些人看你的眼神有些怪?”
“好像是,”阿狸回想道,“大约是觉得我身上还带着水吧,他们看我的眼神都带着一种饥渴。”
“你身上有没有带水不重要”辰王缓声道“……你本身,对他们来说既是水,也是粮食……”
“你……什么意思?”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哇~”阿狸一阵干呕,“你是说他们……吃人?”
“每逢大灾,总会有人吃人的惨剧发生,此处旱灾如此严重,出现这种事,并不稀奇。”辰王的声音沉缓而苍凉,虽然早有听闻,但亲眼见到这种悲剧,给他的冲击还是很大的。
阿狸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脆弱的凡人能够在三界占有一席之地了,就凭他们对生的渴望,不顾一切也要活下去的凡人,也许并没有想象中那般脆弱。
想想方才在那间小屋子里,那些人围着自己心里都在盘算,该怎么吃自己当然肉,真是毛骨悚然……
“那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是不是有人咬你的脚趾头了?”
“其实从一开始我就有怀疑。凡人不会怕神仙,却一定会怕鬼,所以正常人对尸骨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感。用尸骨上的鬼火来照明的人,如此的亵渎尸骨却不害怕,为什么?因为他已经习惯了。
是什么样的事情让他们习惯了拿尸骨摆弄?待看到祠堂里的那些人我就明白了。祠堂里有几十个人,太多了,此处可以说是一片焦土,这么多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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