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婚假
阿黛找到桑代出事的地方,那里已经被人清理过痕迹,但是精明的阿黛,还是在林子里发现血迹。
她顺着这些线索,一点点寻找,终于找到桑代当初藏身的地方。只是山洞里早已空荡荡,剩下残余的灰烬,还有食物残渣。
看着这一切,阿黛沉默不语,倒是以帕,甚是着急,“小姐,您确定这里便是王子藏身之处?万一...万一...”
“万一什么?”
“万一不是,那我们岂不是错过救人的时机?”
阿黛似笑非笑,“你是怀疑我,还是怀疑阿爹的本事?”
“以帕不敢!”以帕惶恐不安,连连道歉。大巫的线索怎么会出错?阿黛小姐更是未来的大巫,她就更不会出错了。
阿黛讥讽看他一眼,在山洞里环视一圈,忽然走几步,在角落里捡起一样东西。
那是毫不起眼的小珠花,不是苗家女子的物件。落在石头间,若非阿黛仔细,几乎发现不了。
女人的珠花?阿黛哼笑起来,这就有意思了。如果山洞里的人是桑代,那么另外一个就只会是个女子。
从这片痕迹中看得出来,此处有两个人停留过,这就意味着,山洞内是孤男寡女。
孤男寡女在这里呆了一两日,而且还有一些草药残渣,可见是有人受伤。
阿黛越发觉得有意思,从这些细节看来,必然是有人受伤。就不知道,到底是英雄救美人,还是美人救英雄了。
原本阿黛还在考虑,该怎么解除这份婚约,现在看来不用她发愁寻找,合适的理由已经有了,等找到人,她就能够清理干净这段关系。
人还没找到,她就已经开始盘算着,怎么将此事利用,让自己得到最大的利益。
此时被人盘算的桑代,在越汐的帮助下找到了去往镇上的马车。
一路走来并不顺利,大约知道桑代未死,叔父桑铎的人,在各个路口设下埋伏,等待捉人。
情急之下,越汐只能将桑代扮成女子。一副残疾病症,将死之人的模样。又为了以防万一,只能暗中使用妖术,将他的模样做出改变,这才瞒过搜查之人,顺利到达目的地。
青塘镇上,这里没有长老们的眼线。越汐也没感到被人盯。桑代解释,“这个地方并不起眼,而且也不是通往王城的必经之路。”
那些人只知桑代有个道士做师父,但对于李束的下落,却知之甚少。而且,他们也不知道,李束有多厉害。
神秘的李束,短暂的保存桑代的性命。
当越汐到达这个地方的时候,心里想的是,总算是完成任务,把人送到了。只要这桩事,自己也算是得到解脱,可以去找大哥了。
“你说的香料铺在哪里?我们该怎么走?”
刚刚进小镇,越汐迫不及待想知道该往哪里走。桑代的腿伤养了两日,不如最初那般疼痛,但是还没有好起来,更不要说顺利的走路。
这一路上若没有越汐的照顾,他爬都爬不来这里。
越汐倒是单纯的性子,全然不知道眼前的男子,看自己的眼神已经变了模样。只是一个人傻傻的问他,自己该怎么走。
桑代淡笑,眼里闪过一丝让人捉摸不透的情绪。“往右边那条路走,看到布庄之后,左转上台阶,再走到尽头,绕过路口的木雕店,就能看到香料铺子。
越汐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线路,也不废话,立刻搀扶着人,一点点往那边走。
带着一个腿脚不便的人,走这道路有些狭窄,满是台阶小坡的石板路,骑马是不可能的,此处又没有可以轿夫,越汐只能用小小的身躯,将人搀扶往那儿去。
可是身为妖,她的力气比很多人大,外人看上去,以为这小丫头很吃力。事实却是,她轻松的很。
但是这条道路,并不像桑代说的那样轻松简单。事实上,他们一直在走台阶,越溪纵然再有力气,七拐八拐的石板台阶走了一大串,也已经有些气喘吁吁。
“这个鬼地方,早知道就飞了,装什么人,累死我了!”
越汐声音小小的抱怨,桑代听不真切,忍不住问一句,“怎么了?是不是我太重了,累到你了?要不我们休息一下!”
“不用不用,还差一点点就到,我还是直接先送你过,省得还要继续担心。”越汐摆摆手,就想一口气完成这件事,最后老死不相往来。
两人各怀心思,搀扶着走完最后一段路,终于到达桑代说的那家香料铺。只不过,这家店实在小,整个店面大概两个人伸直了手的宽度。
铺子里只有一个稚嫩的小童在瞌睡,掌柜的不知去向,越汐满眼狐疑,高声喊道,“小孩醒醒,快醒醒,你们掌柜的呢?”
那小童揉揉眼,从柜台后走出来。大约十一二岁左右,扬起稚气的脸,看看越汐傲娇道,“你是谁呀?我们家香料很贵的,一般人买不起,你要是没钱,还是赶紧走!”
这是个什么意思?
越汐忍不住看一眼桑代,见他很是狼狈,风尘朴朴的。又低头看看自己,这一身尘土,还有几日未梳洗的样子,大约在这小童眼中,他们是乞丐之流。
越汐不禁白他一眼,“你们人规矩真多。”
“你说什么?”小童没听清,稚嫩的嗓音反问一句。
“我说小家伙,叫你掌柜的出来,姑娘有的是钱,想买一百个你都可以,所以让你老板出来,知道吗?”
小童甚是不信,连连打量二人,傲娇却苦闷道“你要是骗我,我去找掌柜的,他会打死我的。”
越汐张了张嘴,有些荒谬笑起来,难怪就小小年纪,便狗眼看人低,一副势利眼的样子,原来是被掌柜的给训出来的。
越汐只能转头问桑代,“你确定是这家店?不会找错地方?一会你要让人赶出来,我可不管!”
桑代无奈,轻笑摇头,对那小童道“让你掌柜的出来,告诉他,观里的客人来了,有事找他,他自会出来。”
小童似懂非懂,见他斯文有礼,想了想,转身进屋找掌柜的。
不一会儿,那掌柜的果然出来,看到桑代先是一惊,差点要行礼,立刻被桑代拦住。“人多眼杂,换个地方说话。”
掌柜的立刻掀开帘子,“少爷往里往里走,跟我来。”
越汐就这样,搀扶着桑代进了里间。
走过一条暗沉的小过道,她没想到,进去里面,会别有洞天。一处简洁却透着精致的院子,出现在眼前。
比外面的小店铺,要气派的多。
也是奇了怪,门口的店面不吸引人,反倒是内部的地方,修建的如此精致,人的心思真是古怪!
越汐摇摇头,将人扶在椅子上坐下,那掌柜有些诧异,正要问越汐的身份,却听她对桑代道“既然把送来了,我也算是履行承诺,以后我不欠你的,你也不欠我的,我们就此别过吧。”
桑代刚要出言挽留,越汐却连忙道,“我真的很着急,不跟你说废话了,照顾你们家少爷吧,我走了。”
一句插话的机会都不给,越汐迅速离去。
掌柜的迟疑,“少爷,这是...”
“算了,让他去吧!”现在还有其他要紧的事情做,越汐对自己已经够意思了。
出了店铺,越汐想了想,还是先找个地方吃饭。
这次她着急离开,连说话的机会都不给桑代,不为别的,就是怕自己再次心软。
再欠一顿饭,这人情当真是一场又一场,没完没了,扯不清了。到这里正好,各不相欠,她正好安心去做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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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些甘露,能让你恢复的快一些!”夏烛端着碗进来,荼宛有点诧异。
看着碗里有些黑乎乎的东西,这哪里是甘露,分明是一碗汤药。
荼宛不禁失笑“你这甘露,怎么黑乎乎的,你该不会是在煤矿里采的吧?”
纵然嘴里说着玩笑话,荼宛却伸手接过药碗,试了试温度,也不犹豫,一饮而尽。
夏烛等她喝完,才淡淡道“早晨起来采集甘露,又在林里发现少见的灵芝,所以特意把摘来,给你补补身子。你现在正是虚弱的时候,最需要补充元气,等你身体强壮一些,我带你回花苗去。”
荼宛一愣,昨日原本想走,奈何自己身体实在扛不住,这虚弱的身体,只怕走不到一半,又要拖累别人。
没想到夏烛这般贴心,出门一趟,不仅为她采来草药,还亲自熬成汤药送到眼前。心中顿时暖融融,很久没有被人这样细心照料。
“谢谢你,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你不仅救了我的命,还找到这么珍贵的灵芝药草,欠你的,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还的清。”
荼宛说的轻松玩笑,夏烛却静静凝视她,看的荼宛正不自在,耳畔则响起一道惊雷。
“你若真想回报,不如嫁给我吧!”
荼宛手里的碗没拿住,慌乱落下,夏烛眼疾手快,瞬间抓住。
荼宛眨巴眼睛,以为自己耳朵出错。她刚才听到了什么?什么叫,不如嫁给他?
她咽咽口水,抬眼看过去,只看到夏烛灼灼的目光,逼的她无法装傻。
“你...你...你....”结巴半天,荼宛也不知说点什么。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直白的示爱,连...连喜欢都不曾说,便求婚?
夏烛走近她,逼的荼宛连连退后,直到角落里,退无可退。
“你没听错,我也没疯。”夏烛的眼神,此刻才真的像一头狼。那眼神很像是猎捕动物的时候,才会有的欲望和野心。
但是又不同于猎杀猎物的嗜血,而是一种渴望,渴望得到,渴望占有。眼睛里是情欲的光芒,还有让荼宛有些害怕的霸道。
她从没见过夏烛这样的神情,更没有在任何男人身上,看到过这样的眼神,哪怕是轩曜。
轩曜对她,要么是腼腆的,要么是严肃正经的,如这般霸道不容拒绝的,弄得荼宛慌乱不已,全然不知如何应对。
夏烛却不管不顾,只愣愣道“我喜欢你。我们妖不会遮掩这种情绪,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必要欺骗,更不必要隐瞒。”
“三年前,我不懂自己的反常,三年过去,我以为你与他早就成婚,也未曾想过要与你再见面,更不曾想,你会过得这样不好。”
“如果不是再遇见,如果不是你这份模样,我不会确认,我心里喜欢你。你没有听错,我在向你求婚,我想让你嫁给我。”
“可我已经有喜欢的人,就算我们没有在一起,我心里一直还有他。”荼宛见他毫不掩饰,自己只能表明心意。
是的,她从没忘记轩曜。哪怕不能对他说出那三个字,可心底的爱,却从未减少一分。
夏烛连迟疑都不曾,脱口便道“没关系,我可以让你忘记他。我会让你接受我,我会给你幸福。你想要的我都可以满足,我们雪狼族,一生只会有一位妻子,我认定你,便不会有其他人。”
荼宛慌到极点,未曾想,再见面,他居然对自己说这番话。不禁又想起,三年前那个夜晚,心里直突突。
她想逃,对方却把路堵的死死的,分明不给她逃避的机会,一定要个答案。
荼宛只能硬着头皮,错开话题,“你不是....你不是说过....人与妖殊途,二者不可婚嫁吗?你不是一直阻止越汐,不许她与人男子结合,不准她留在人间吗?你别忘了,我也是人,不是妖!”
夏烛却摇摇头,“这并不是理由,我喜欢你,这一切都不是理由。哪怕你心中有别人也没有关系,既然你没有成婚,那我便有追求你的权利,更不要说,他如今连你是谁都忘了。既然如此,我就更没有理由放手。”
“可是...”荼宛词穷,努力想了想,才憋出一句话“越汐说过,人与妖结合在一起,他们是无法生下子嗣的。而且,你若娶了我,迟早我会白发苍苍,但你依然俊美年轻。我一个女子,怎么能忍受这种事?”
“我说过,这不是理由,我不在乎你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喜欢你,就是喜欢。哪怕你容颜老去,哪怕你不能孕育子嗣。我要得到你,就会排除万难,所有的阻碍,我都会处理干净。你只要点头,说你愿意就好!”
荼宛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遇到轩曜,夏烛的示爱,是让人最心动的。任何一个女子,见这样优秀的男子对自己示爱,根本没有办法拒绝。
“可你喜欢我什么,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你喜欢的地方!”
夏烛忽然沉默,良久,才说了一句让荼宛哭笑不得的话。
“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值得我喜欢的,可我就是想要得到你。你是第一个让我有发情冲动的雌性,我想要得到你,这就足够了。”
他说的真挚,荼宛却十分无奈,他实在是荒唐太过。
“我想你并不懂得什么叫喜欢,你只是对我产生了一种懵懂的好奇,一种本能的占用欲而已。可感情并不仅仅是欲望上的冲动,爱情更是如此。”
夏烛却不以为然,“男女之情,动物之间的情欲,本质上不都是一样的吗?它只是肉体上本能的冲动,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荼宛一时间,不知如何向他解释。所谓男女之情,又岂能简简单单是情欲本能的冲动?
这种冲动,对于动物来说,便是发情期,发情求偶。可人不会只有发情的本能,“我想你还不懂什么叫喜欢,如果你只是本能的想要得到我,那和你想要得到一朵花一本书,或者是一件猎物,有什么区别?”
“爱情不是这样,尤其是人的爱情,它比身体本能的欲望,要复杂的多。”
“有多复杂?”夏烛不依不挠,非要追个究竟,“你对轩曜的喜欢,从何而来?他除了生得好看一些,似乎并无不同,甚至比常人所认为的男子,还脆弱得多。他连守护你的能力都没有,在妖界,不会有任何雌性,对他表示喜欢。”
妖只崇拜强大的力量,最有力量的雄性,便最有资格拥有雌性。
这好像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动物里。能力强大的雄性,有着强烈的征服欲跟占有欲,他越是强大,就越渴望占有更多的雌性,满足自身的欲望。
妖,则更强势一些,尤其是雪狼妖。
他们跟其他妖的不同之处在于,从来都是一雄一雌,不是一夫多妻制。但纵然如此,在求偶这条路上,依然是崇拜强者。
他们瞧不起弱者,弱者没有资格在弱肉强食的世间生存下去。动物世界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有资格得到食物生存下去,在求爱的过程当中就更是如此。
不够强大的雄性,凭什么养活雌性,并让她们为自己繁衍子嗣?
夏烛足够强大,所以不惧怕人与妖的禁忌,他有能力守护爱的人,也有能力在这场求爱的拉锯战中获得胜利,他既然已经说出口,就绝不会接受荼宛的拒绝。
“荼宛,我认定你,你便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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