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洛丝
这红粉佳人韩峰虽然是第一次来,但是这门口一下子站了那么多人,倒是让韩峰十分意外。
这红粉佳人真不愧是萨尔斯村的“天上人间”,人气都比其他的店要旺几倍。
韩峰这一次来是想找花花的,看看她跟着玛丽姐学成什么样了。
韩峰和莫莫来到人群后面,犹豫了一下,对莫莫说道:“莫莫,去开路。”
“是,主人。”
莫莫直接走了过去,将那些为门口围观的人拨开,那些冒险者愤怒的回过头,但是莫莫那带着杀气的目光这么一扫,这些等级不过黑铁的冒险者立刻都老实了。
很快莫莫为韩峰开了一条路。
韩峰走了进去。
他进到红粉佳人,发现里面同样是人满为患,几乎所有的桌子都坐满了。
“你好,这位客人,今晚已经没位置了,请你.....哟,是你啊。”一个男子走了上来连带歉意的说着。
但是当他话说到一半的时候,认出韩峰来了。
韩峰也很意外,没想到这个招待还记得自己,他虽然当时有打赏过他银币,但是两枚银币也不至于记那么久吧。
“您可总算来了,里边请,我可是将您盼来了。”
“盼我来?”韩峰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是的,你随我来吧。”那招待在前面引路,带着韩峰穿过人群,来到这酒馆的舞台下方一张空座前。
“您坐,我去招待一下客人。”招待安排韩峰坐下后,他就先离开了。
韩峰看了看周围,发现这个位置无疑是全场最好的,舞台就在眼前,没想到玛丽还给他留了这么好的一个位置。
“您稍等一下,玛丽姐等一下就过来。”那男招待端来了一个果盘还有一些小吃再加一壶酒就放在桌上。
“嗯,有劳了。”说完,韩峰掏出两枚银币币放在托盘上,当是小费了。
“多谢啦。”男招待看到韩峰如此大方,立刻感谢道。
“对了,你们红粉佳人一直都是那么红火吗?”韩峰随后问了一句。
“哪有,以前虽然红火但是也没有现在这样爆满的,说道这里,还得多谢你。”
“多谢我?”韩峰更是摸不着头脑了。
“是啊,如果不是.....”正当那男招待回答他的话时候,刚好远处有一桌客人招呼他过去。
“有人叫我了,我先去忙,等一下再过来招呼您,您先吃着喝着。”说着,这男招待就赶过去了。
在韩峰四处张望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声骂声。
“妈的,我都来了那么久了,赶紧让洛丝小姐出来吧。”一个大汉“啪”的一下,拍在桌子上。
“是啊,我们专门从荤场子来光顾你们酒馆,就是为洛丝而来。”大汉身边的一个冒险者帮腔道。
韩峰扫了一眼这些人,发现其中这两个都是白银级的冒险者,虽然只是白银级一星和白银级二星,在萨尔斯村也算是等级不低,怪不得有嚣张的底气。
只是“红粉佳人”能够开在萨尔斯村这种地方,怎么也是有自己的后盾的。
果然没一会儿,几个穿着制服的男子来到那张桌子前,领头的一个男子说道:“这个地方不欢迎你,请你们离开这里。”
韩峰认得这些人身上的制服,是守卫军特有的军装,守卫军是艾尔威公国派到萨尔斯村驻扎的军队,名义上是维持这里的治安,实际上是保证这里的税收。
能够被派来萨尔斯村这种冒险者横行的地方坐镇,守卫军必然不是简单。
守卫军在萨尔斯村是仅次于冒险者工会的第二大势力。
这些守卫军从着装上看,只是普通的士兵,那么肯定还有他们的上司在这里面。
他扫视了一圈发现在那些人的身后有一张桌子坐着一个军官打扮的年轻男子。
这男子一头棕色的头发,相貌虽然谈不上英俊,但是也十分端正,此时他正优雅地喝着杯子里的葡萄酒,仿佛身后发生的事情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穿着军装的男子应该就是这些守卫军的长官了,能够带这么多人出来,想必他的地位不低。
这几个冒险者看到是守卫军,脸上立刻露出有些尴尬的表情,冒险者都不会去招惹守卫军,那可是军队。
“几位军爷,他只是多喝两杯,闹着玩的,您别见怪。”一个清瘦的盗贼职业冒险者立刻出来打圆场了。
“你扫了我们的大人雅兴,叫你们走,你们就必须走。”领头的那守卫军还是板着脸。
他口中的大人应该就是那个棕发军官。
这几个冒险者相视一下之后,站起身来,灰溜溜的离开了。
这是周围的人都开始起哄了,他们也对这些闹事的人不耐烦,即使这个军官不出手,相信这些人中间也会有人会出手。
那几个闹事的人离开之后,周围又恢复原样。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一个略带一丝沙哑的女性声音从身后响起。
韩峰回过头一看,发现玛丽已经站在他的身后。
她今天化了淡妆,穿着一身黑色的贴身长裙,脖子上挂着一颗宝石,那颗晶莹剔透宝石刚好垂在她的那一抹丰满之上,让人目光情不自禁的朝着那里望去。
她坐到韩峰身边的椅子上,拿起桌上的酒往韩峰的酒杯里倒,一边倒一边说道:“那天你走了之后我以为你会很快回来呢,没想到你还真的等了半个月才来。”
说着,玛丽姐的嘴角露出一丝坏笑,说道:“你放这么一个尤物在我这里,难道你就一点都不想念吗?”
韩峰笑了笑,没有说话。
“唉,你们这些男人啊。”玛丽姐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说实在的,我还巴不得你不来呢,这样我就可以把洛丝留在我们这红粉佳人了。”
“洛丝?”
“哦,洛丝就是花花小姐,你知道我们这一行都会给自己另外起一个名字,她现在叫洛丝。”
洛丝....韩峰若有所思。
他想起之前在迷雾森林里生长了一丛漂亮的玫瑰,他站在那花面前看了一会儿,当时花花也在,问他为什么看得那么入神。
他说这话他家乡也有,接着他自言自语的说了一些关于玫瑰的知识,其中就有玫瑰的别称“蔷薇”,还有英文名“Rose”。
洛丝......没想到花花居然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
(啧啧,这书一百章了。稍后还有一章,我得写完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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