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七章 今天开始做神棍
“真是的,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染发啊?”留姬穿着冯雪提供的女士道袍,不满的摸着自己已经被一根玉簪束成相当复杂发型的长发。
其实发型倒是无所谓,但是硬要她把一头褐中带金的长发染黑,这就成了少女不满的源头。
“拜托!种花家古代清一水的黑发,你的发色太显眼了!难道你想多一个【金毛魔女】之类的外号吗?”冯雪也很无奈,穿界门的穿越机制类似于替代存在而非单纯地外表模拟,简单举例,就是不是把你变成谁谁谁的模样,而是让别人觉得你就是谁谁谁。
但这就产生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那就是外观。
比如西方系场景,大家都是白种人黑种人,你却一个黄种人扎进去,显眼程度不用多说。
而更令人厌恶的则是满清时代的剧情,在那个时间段里,即使是穿越者也只能按照当时的法律弄一个金钱鼠尾——即使是假的。
当然了,你要是已经有了一人能挡百万兵的能力,不剃头也没什么,当然就是麻烦点而已,比如小二不让你住店,到哪都有追兵找麻烦之类的。
不过冯雪此时是在宋代,这方面问题到不算是太过严重,而且作为种花家古代史上经济文化最发达的时代,这年头也不少外国人,但问题是,江湖人总是第一时间用外表作为一个人的代号,接触的久了才会慢慢换成武功、兵器之类,如果武功兵器统统比不上外表显眼而具有代表性的话,就会像金毛狮王那样,剃头之前都还是外貌级别的代号(金毛狮王剃了毛,就不是狮王了……)。
也许是“金毛魔女”这个代号的槽点着实太多,留姬还是点了点头。
找了一家号称种花家最大连锁产业的悦来客栈,令人就这么穿着道袍走了进去。
至于说为什么要穿道袍,主要是因为这个时代国教就是道教,穿一身道袍的话,至少不会被人随便欺上门来,更重要的是——
“壮士,我见你骨骼惊奇,今日便送你一场缘分。”冯雪打了个稽首,拿出一枚怪莫怪样的二十面骰子摊在手心,就这么对着正对门那张桌子上坐着的大汉说道。说起来,北宋的官话和普通话完全不同,反而更偏向于粤语的发音,这让冯雪说起来十分的不习惯,好在巴别塔时代各种方言都是要掌握的基本课程,虽然有些走音倒也没什么大碍,毕竟种花家是出了名的十里不同音,口有有些偏倒不是什么问题。
不过说到这里,冯雪又不免想起了前世那大批的文抄流前辈,真不知道他们回到古代之后究竟是如何适应口音的,另外,种花家古代可是有五音十二韵之说,而现代普通话只有五音,换句话说,到了古代他们连书都不会读,就算能抄诗词,人家让你读一下你都读不了,还敢说是自己写的?
脑中思绪杂乱间,那大汉却已经将头扭了过来,只见他口阔鼻方,太阳穴高高隆起,桌上放一把环首大刀,虽然看似随意,但却随时能够拿起,看他虎口处的茧子,想必是一个用刀的好手。
虽然前世经常吐槽太阳穴高高隆起的都是龙套,但这却是由外而内的征兆,要知道古代江湖散客(指没有高级传承的普通游侠,江南七怪就是典型)大多是没有高深内功的,凭借粗浅的吐纳功法修出足以在体内形成循环的内力之时,内力便会于周身穴道经脉游走,而太阳穴这个没多少肉的地方自然会高高鼓起。
因此但凡太阳穴隆起,便已经是江湖散客中最高的那一层次了。
只见那大汉将右手放在刀柄之上,却也不曾起身,就这么用铜铃般的双眼盯着冯雪——“兀那道士!秦爷我今天有件大买卖,你最好说几句好听的讨个吉利,不然……哼哼!”
说着,那大汉还浮夸的瞄了一眼手边的大刀,其中含义自然不言而喻。
“壮士稍安勿躁……”冯雪并没有在意大汉的无礼,反倒是压下准备发火的留姬,轻轻迈前一步,却是将距离正好维持在双方都能够接受的限度之内,“祸福本天定,贫道也不好妄自揣摩,不过贫道手中恰好有这么一件宝贝……”
说着,冯雪递出手中的二十面骰子,就这么展示在大汉面前。
看热闹是人类的天性,一听到“宝贝”二字,瞬间便有八九道眼神朝着冯雪扫了过来,甚至还有一道来自于楼上雅间,以冯雪之前说话的音量,那绝对是个高手!
“不就是个面多一点的骰子吗?什么宝贝不宝贝的?”大汉面带不爽的看着骰子,“一个骰子十九个面都是大吉,拍马屁也不是你这么拍的!”
“壮士请听我细说。”冯雪微微一笑,拿起骰子放在桌上,“这宝贝可是气运所钟之物,只消投出大吉,便会心想事成,但若投中大凶嘛……”
“投中大凶怎样?”壮汉好不在意的露出一个狂放的笑容,在他看来,这八成又是江湖骗子的新把戏来着。
“投中大凶,便会有极其凶险之境遇,十死无生,十死无生啊!”冯雪的语气像极了江湖骗子,连带着留姬都不免笑出声来。
“你这厮怎能胡乱吹牛,你看你那跟班都忍不住了!”这声音却并非大汉所说,而是看热闹的群众发言。
“是否吹牛,壮士可敢一试?”冯雪眯了眯眼睛,就这么看着壮汉。
这壮汉也是被冯雪逼到了墙角,若是连投一个骰子都怕,他闯荡江湖多年攒下的名声可不就砸了?
不过转念一想,这骰子二十个面,十九个都是大吉,自己好不容易查到那对头近日正要路过此地,不如事前讨个彩头!
想到这里,壮汉拿起桌上骰子随手一抛,果然是大吉朝上!
“兀那道士,洒家出了大吉,好事呢?”壮汉话音未落,便有一中年男子忽然撞破客栈窗户,就这么砸在了壮汉面前,众人向外望去,竟是由于惊了马而被甩了进来!
那大汉不怒反喜,抄起大刀便朝着地上摔蒙了的中年男子砍去,口中却是大喊道——
“王大春,你这【哔——】【哔——】【哔——】的,还我妻儿命来!”
话音落下,地上那叫做王大春的便身首异处,小二倒像是见惯了似得,招来几个同行将尸首扔了出去,顺便牵了那受惊的马匹算是补偿。
而那壮汉却是仰天大笑三声,便丢下一大锭银子:“洒家今天报仇雪耻,在座的都算见证,今个大家的账都算在洒家头上!”
客栈里立刻没了命案带来的寂静,陷入了欢闹的海洋之中,只有冯雪注意到那壮汉说的是报仇雪耻,而非报仇雪恨……
也许是自己想多了吧?毕竟这货文化水平看起来不高,用错了词也没啥……恩,那死了的姓王也一定是巧合吧?一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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