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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马海在春天镇的遭遇


  时间再次回溯到广场上的混乱时刻。

  人群一涌而散,马海是个鬼机灵,一瞧事态不对劲,赶紧跟着大家往外面走。

  赶等他停下来的时候,周围已经空无一人了。

  再回头往刚才广场那里走,广场已经有警察过来了,马海便躲了起来。

  他可不想被曝光。

  在街上漫无目的转了一圈,马海还是很聪明的,知道回站台那里才是正确的选择,于是他慢慢悠悠凭着记忆寻找回去的路。

  找来找去,马海认准了方向,上了一座天桥就看到了那条来时的马路,马海本想下去,却在路人的指指点点中停下了脚步。

  站在天桥上登高望远,马海又穿着一身大褂,手里还拿着一把扇子,本来长得就很阴沉,不少人就把他当成了跑江湖的艺人。

  “嘿,你看那人,还穿个大褂,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不懂,这一看就是算命的,现在大城市就流行这样的Cosplay,穿成这样才能吸引人,不懂了吧。”

  马海听到有人这么议论自己,于是停下来左右张望了一下自己,算命的?

  这还真有意思。

  马海之前是个炒股的高手,跟算命的手艺人有着天壤之别,冷不丁听到有人这么形容自己,还真来了点兴趣。

  再抬头,远处已经可以看到站台了,走过去也是等,不如就站在这里玩一会,看到南国他们再打招呼,一起回去。

  在天桥上说段相声?

  算算命?

  这样的经历放在日后可是一段很有趣的故事,马海暗自心想,打定主意。

  刚站稳脚跟,马海就看到天桥下面穿过去两个人影,仔细一瞧,居然是小鹿和彪子。

  小鹿被彪子提在手上,正朝着对面的方向急速奔跑,后面还跟着一个大胖子。

  马海刚要叫小鹿,就听到那个胖子在后面大喊:

  “抓小偷啊!!!”

  小偷?

  马海马上想起了小鹿的老本行,狗改不了吃屎,到哪都一样,马海不想引火烧身,于是放弃了呼喊小鹿。

  一错身的工夫小鹿和彪子也已经跑开了,大胖子呼哧带喘,眼看追不上了,于是骂骂咧咧地回去了。

  马海站在天桥上正看热闹,身后忽然有人拍了自己一下,马海回头,发现是一名中年妇女。

  “先生,您是算卦的吗?”

  马海怔了一下,看看这个女人,再看看自己,他说:

  “呃可以是!你想买哪支股不是,你想抽签我也没带,哎呀,你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马海存心玩笑,被人当成算命的先生本就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信口胡说也不过是个玩笑。

  女人一听,还真是算命的先生,马上哭哭啼啼起来,擦着眼泪开始说自己生不逢时,公主的脾气婆婆的命,丈夫不待见自己,孩子也上学了,最近又浑身难受,胃也胀,哪都不痛快,睡也睡不踏实

  马海点点头,看这个女人的样子就知道这是虚火攻心,什么胃胀睡不踏实?还不是心烦烦出来的。

  “你等等,我去拿点土拿点灵丹妙药,你回去吃了就好。”

  马海说完,从天桥上下来,让这个女人在上面等自己。

  左边有推车的商贩,马海看到摊位上有不少黄豆,好在是小镇,简单聊几句混个脸熟马海就抓了一大把回来。

  马海拿着黄豆的时候心想,刚才那个女人肯定认识这东西,让她看出来还不得以为自己乱开药?

  实际上也是乱开药。

  但马海的初衷还是好的,他想的是让这个女人通通气,看她肚子那么大,又没怀孕,肯定便秘。

  直接告诉她太直白,于是马海用石头把黄豆碾碎了,又从旁边的花坛里掏了一点黑土揉进黄豆里,撺成了一药团,掂量了一下带回到天桥上。

  虽然掺了土,这东西吃进去肯定会闹肚子,可如果让这个女人吃闹几天肚子,胃里胀气散开了,拉肚子又那么累人,等她完事了再好好睡上一觉,一早起来神清气爽,什么不痛快也就都过去了。

  马海有偏方,虽然不恰当,但是他贵在会看人。

  带着“灵丹妙药”上来,交给那个女人,女人很感激,问这是什么药,马海说:

  “花坛这个,瑶池那个花坛结出来的仙果,很珍贵。”

  “有多珍贵?”

  女人很朴实,马海想都没想:

  “四十一吨。”

  “吨?”

  “吨吨吨顿!对,一顿!四十年才能吃上一顿!你拿回去吃的时候切记要用冷水,不然拉吃起来不痛快,然后在家躺一天,记得多拿点纸,仙气一散开明天就好了。”

  女人很感激,拿着马海的特制药方,临走时唯唯诺诺地问:

  “那我给您多少钱合适啊?这么珍贵的东西。”

  马海想了一下,正好自己没钱,但又不好意思多要,就告诉她随便给,女人给了马海五十块钱,买了份瑶池四百年一顿的观音土,心事重重地离开了。

  马海拿着五十块钱,想发笑,揣在兜里继续扮演姜太公,没过一会,又有人上钩了。

  “先生,您是算命的吧?能给我出出主意吗?”

  这是一个年纪轻轻的男孩,估计也就二十来岁。

  马海审视一番,发现这个年轻人无论是身材样貌,还是语气表情,都很正常,看不出哪里有毛病。

  “我交了好几个女朋友,一开始都挺好的,可是一到关键时刻就都跟我分手了,您能帮我断断吗?我怕我是天煞孤星呀。”

  “来,天杀的,详细说说。”

  男孩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男孩这个情况其实还算优质,一米七五的身高,不胖不瘦,长得白白净净,谈吐也很有礼貌,女孩子应该都喜欢,听他自己所说也没什么不良嗜好,怎么会不停失恋呢?

  男孩名叫大智,大智若愚的那种。

  大智的第一个女朋友是在大学里结识的,那个时候正值青春年少,缠绵悱恻,大智很爱这个女孩,就像爱他之前那些女朋友一样。

  这句话并不矛盾,因为大智之前的那些女朋友经常漏气,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讲,这个女朋友是唯一一个各项指标都符合人体力学以及工程学和生物学的雌性物种。

  大智把她视为自己的初恋。

  那天,大智的初恋对大智说,自己的父母出门了,一个礼拜不回来,她在家很害怕,不敢一个人住。

  初恋说这句话的时候羞红了脸,大智很受触动。

  于是并不宽裕的他,把省吃俭用下来的生活费全都拿了出来,给初恋买了一把电击枪,并且告诉她这个很管用。

  可是大智的初恋在接过这把电击枪之后,第一发子弹就射在了大智的脑门上。

  大智由此告别了他的青春。

  第二任女朋友是大智上班以后认识的,那个时候的大智已经很成熟了,他时常会想起自己的初恋,他知道自己那时候错了,而且深深为此感到自责。

  就不该买电击枪!

  女孩子能用枪吗?

  防狼喷雾才是正道啊!

  大智带着必胜的决心交往了第二任女朋友,他确信自己一定可以拿下这个姑娘!

  幸运女神的眷顾很快就来到了大智的身边。

  那天,大智的女朋友把大智叫到自己家里,她点燃了蜡烛,倒上了两杯临汾红酒,气氛正好,佳人红烛。

  微醺的女朋友擦着口红问大智:

  “你尝过女孩子的口红吗?”

  大智借着酒劲摇摇头,女朋友用蛊惑的目光望着大智:

  “那你不想试试吗?”

  大智点点头,然后吃掉了女朋友一根半崭新的兰蔻口红,并且在事后觉得味道很一般。

  大智由此步入单身生涯,很久都没再尝试其他口味的口红。

  好在单身一年以后,大智开窍了。

  幡然醒悟的他找到了前女友,站在前任的门前,大智据理力争地告诉她,还是香奈儿的口红好吃!粉饼蘸酱更溜!

  前任抱着三岁的儿子,任由自己的老公殴打大智,没有丝毫动容。

  结果就是伤心落寞的大智算着时间,又熬过了两年单身生涯。

  最后,终于在一次高中同学会上大智偶遇到自己暗恋多年的女神。

  女神那天喝多了,还把家里的钥匙“不小心”弄丢了,她告诉大智,今天她把自己交给他了。

  大智很有责任心,他从隔壁商店借来板手,撬开了女神的家门。

  女神觉得大智傻得可爱,于是把大智带进了自己家里。

  那天的时间环境气氛情节都是大智梦寐以求的,当看到女神把蜡烛拿出来的时候,他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他经历过,所以他懂。

  大智自告奋勇,帮女神把蜡烛点燃,同时点燃了女神家的房子。

  一场大火,大智在殡仪馆送别了他的女神。

  大智说完自己的经历,有些伤感,有些落寞,他用渴求指点的目光望向马海,马海点点头,用欣慰的双手拍了拍大智的肩膀:

  “我救不了你,天煞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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