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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温柔


    下了山没多久,陈文和孙钰终于来到了村西口。

  村子是依山而建,茅屋和土坯房杂乱的分布其间,到是一条从西到东的村路分外明显。孙钰的家在村东,所以要穿村而过。

  小村里,炊烟四起,扛着锄头的农夫,挑着扁担的汉子都在紧赶慢赶的往家的方向走去。其间,一群光着屁股的熊孩子则迈开了小短腿,在人群中肆意奔跑,而追在他们身后的却是“该吃饭了,再不回家小心又要被你娘打屁屁”的童音。

  今年年景不错,这大兰山脚下也算太平。早点吃饭,剩下灯油钱,勤俭着度日,日子肯定会更好的。

  “哇,是那个姓孙的书生,他长得好俊哦。”

  “你这死丫头思春了,回去就告诉娘,好早点把你嫁出去。”

  “切,你还说我?你刚刚明明都看直眼了,叫你几次才听见。”

  周围两个小村姑的争吵声隐隐约约的钻进了陈文的耳朵里。

  真是哪个时代都不缺花痴啊,想想现代那些看见帅哥就尖叫得不能自已的小姑娘和阿姨们,看来古人还是太矜持了。

  “你看见他身后跟的那个汉子了吗?真高啊。”

  听到这里,陈文不自觉的支起了耳朵。

  “大概是个新来的跟班吧。”

  “………………”

  我赵日天不服!

  只是,然并卵,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依旧在在讨论那孙书生。在这个“高富帅”的概念还没有得到有效普及的落后年代,陈文暂时还没有办法将他较之孙钰唯一的优势,或者说是21世纪人类较之17世纪人类的普遍优势——身高体重,从量变转化为质变。

  既然如此,陈文只得跟在依旧面无表情的孙钰身后,安心的扮演“跟班儿”这个新角色了。

  影帝都是从路人甲开始演起的,忍了。

  村东头的孙家,一个粗布麻衣的小妇人正在灶台前笨手笨脚的忙碌着。

  孙钰推开了小院的大门,牵着驴子走了进来,而陈文就跟在最后。

  “相公回来了。”那小妇人见孙钰回家,连忙擦了擦手,跑过来去接孙钰手中那驴子的缰绳。

  “娘子,我自己来吧。”孙钰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将驴子牵到畜棚里,在食槽里添了些干草。

  那小妇人见状立刻转过身去拿掸子,待她拿完鸡毛掸子回来,才注意到小院里多了一个人。

  “这位就是陈家叔叔吧?”

  看来他们早就知道自己要来。

  不过,我的现实存在感就那么低吗?

  “小弟陈文,见过嫂夫人。”陈文行礼如仪。

  那小妇人立刻道了个万福,便不在和陈文说话,赶忙过去帮孙钰掸土。

  盯着别人的老婆看在哪个时代都是不礼貌的行为,不过,这却不妨碍陈文用余光观察。

  但见那小妇人身着粗布麻衣却剪裁得体,十指纤纤不似久事家务。左右脸颊上各有一抹黑灰,还勉强算得上对称,大抵是从衣袖上蹭上去的,只是这样子竟把自己弄得跟只小花猫似的。可是细看去,这小妇人却是柔情绰态、靥辅承权、皓齿朱唇、明眸善睐,与那孙钰倒是称得上郎才女貌的佳偶。

  只见,孙钰抬起手捻着衣袖,去帮他的妻子擦去脸上的灶灰。虽然依旧是面无表情,可眼中却满是柔情。

  这死面瘫,合着明朝就流行花式虐单身狗吗?

  这时,陈文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超**丝的念头——你这用衣袖擦完了,还不得你媳妇给你洗衣服吗?平白增加劳动量,非智者所为也。

  “好啦,相公,陈家叔叔还在呢。”此时,小妇人已是羞臊的满脸通红,几欲滴血。

  这果然还不是二十一世纪那个可以毫无顾忌的秀恩爱的时代啊。

  眼见于此,陈文立刻仰望那七月四五点钟的天空,也不知道对谁大声说了句:“今天的月亮,嗯,真圆啊。”

  这一刻,他突然有些理解孙钰了。怪不得这厮一路上就没给过我好脸色,人家娇妻在侧,素手研磨、红袖添香什么的,自己这么一个电灯泡算哪门子事儿啊。

  王翊这人真不会办事儿。

  此时,似乎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一个十一二的半大小子从屋子里冲了出来。“兄长回来啦。”

  原来还藏着另外一个电灯泡啊,心安了。

  孙钰眉头一皱,说道:“年岁也不小了,还这么毛毛躁躁的,今天的功课做完了吗?”

  那半大小子突然尴尬了起来,低声的说道:“还,还差一点儿。”

  闻言,孙钰厉声喝道:“回去做好,做不完不准吃饭!”

  “哦。”那半大小子立刻垂头丧气的转身走了回去。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长兄如父啊。

  就在这时,一股子糊味从厨房传了出来,只见那小妇人脸色突变,立刻又着急忙慌的跑回了厨房,而她的手里却还拿着那个鸡毛掸子……

  自顾自的用手掸过土,孙钰转过身来,对陈文说道:“陈兄,在下家中狭小,这些日子只得麻烦你先与舍弟同住一屋,实在抱歉。”

  小院座北朝南,顺时针来看的话,正北面是一间大屋,身兼着主卧、客厅和书房的用途;东侧是厨房、柴房以及畜棚;西南面是厕所,而正西便是刚才那半大小子回到的屋子,也是孙钰给陈文安排的屋子。

  “孙兄客气了,我喜欢热闹。”两个电灯泡呢,又发光又发热的,能不热闹吗?

  闻言,孙钰便将陈文引到了屋子里,孙钰的弟弟正在西屋正面的桌子上写东西。

  “这是舍弟孙铭。”孙钰转过身将陈文介绍给他弟弟:“这位便是陈先生。”

  两厢见过礼后,孙铭便又回去继续做功课,而孙钰则将陈文引到一侧,示意这是陈文的住处。

  陈文想了想,便从怀中掏出了五两银子,说道:“这是在下的生活费,还望孙兄笑纳。”

  而孙钰却推回了银子,依旧面无表情的指了指那驴子背来的布袋子,说道:“陈兄安心住下就好,其他的无须忧心。那里面是副宪批给你的那份,你无须给我这个,嗯,生活费。”

  想的真周到啊。

  这算什么,监护人吗?

  那我要不要怯生生的叫你一声“若白师兄”呢。

  见推让不过,陈文只得说道:“那就有劳孙兄代我向副宪致谢了。”

  “陈兄客气了,本应如此。”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了“饭做好了。”的声音。

  只见孙铭飞快的写完最后几个字,起身对孙钰说道:“兄长,功课我已经做完了。”

  “嗯。”孙钰看了一眼陈文,说道:“先去吃饭,晚上再检查。”

  北屋的中堂摆了一张大桌子,孙钰的妻子依次的将饭菜摆上桌,随后便回到了厨房。

  说到底,这毕竟是封建社会,双方称不上通家之好,见面已是迫不得已,同桌吃饭肯定是不能的。当然啦,在明末也不是没有例外,比如钱谦益家的河东君就不太受这等约束,而钱牧斋本人也一向由着她。

  桌子上摆了三个菜一个汤,土豆炒青菜、清炒肉丝、韭菜炒鸡蛋外加一小锅青菜豆腐汤,而先前烧糊了的就是那个土豆炒青菜。

  饭菜闻起来很香,这让陈文想起了前天晚上和王翊王江一起吃的那顿饭。不过,这里面却没有他先前透过厨房打开的窗子所看到的白藕、红菱等物。

  对了,那些东西应该今天晚上乞巧的贡品吧。

  其实,在厨房里还有一只白煮鸡。按照金华府一带的传统,七夕之日,每家都要杀一只鸡,意为这夜牛郎织女相会,若无公鸡报晓,他们便能永远不分开。

  寓意很是美好,不过那只鸡的命运就要苦得多了。因为今天它除了性命不保,晚上更是还有别的任务,以至于要到明天才能被摆上餐桌。

  这时代又没有冰箱,坏了可怎么办啊。

  “陈兄,你怎么不动筷呢。”

  “哦。”陈文反应过来后,便起身盛了一碗汤。南方人先喝汤后吃饭,这个他还是懂的。

  虽然食材只有青菜和豆腐,但是汤的味道却很是鲜美,尤其是这个时代还没有味精,所以更为难得。

  喝了一口后,陈文立刻恭维道:“这汤味道真棒,孙兄这口福实在是羡煞旁人啊。等小弟日后成亲了,定要让弟妹来和嫂子好好学学这门手艺。”

  这话入耳,孙钰的目光也柔和许多。“陈兄客气了,雕虫小技而已。”

  拍不动你的马屁,那就拍拍你媳妇的,难道你嘴里还敢蹦出个“不”字儿?

  小鲜肉儿童鞋,图样图森破啊。

  自觉得扳回一局的陈文又夹了筷子清炒肉丝,只是放入嘴里刚咀嚼了两口,他的脸色就陡然一变。

  这菜也太咸了吧,齁死宝宝了。

  于是,陈文立刻又盛了碗汤,一饮而尽。

  不是说古代盐铁专卖,盐价是很贵的吗?这小媳妇儿这么放盐也太败家了吧。

  可是,同样夹了肉丝的孙钰却依旧吃得很开心,而且目光中竟隐隐透着一股柔情。

  难道他除了面瘫以外,味觉还有问题吗?

  这孩子真可怜。

  很快,陈文又找到了一个盟友,这就更加坚定了他的这种想法

  但见,孙钰的弟弟在吃了一口之后,立刻就吐到了碗里。不过,他的小动作也就到此为止了。只见孙钰冷着脸瞪了他一眼,那可怜的小家伙立马就又把肉丝吞了下去,赶紧扒了两口白饭才没落得陈文那般。

  小朋友有经验啊。

  接着,孙钰又连忙凑到陈文耳边,低声说道:“内子不善烹饪,还望陈兄海涵,”声音之中,竟颇有些愧疚。

  这还能说什么,陈文立刻低声回道:“孙兄多虑了,在下是北方人,口儿重,这味道正好。”

  这个回答显然不足以骗过孙钰,只见他立刻起身行了一礼。

  而眼见于此,陈文也只好起身回礼。

  和古人吃饭运动量真大啊。

  不知道是被先前那个菜齁得厉害,还是新入口的这个菜根本就没放盐,陈文再夹了口韭菜炒鸡蛋却根本没吃出来任何味道。若是算上那个烧糊了的土豆炒青菜,这一桌子也就只有白饭和汤能下口了。

  这小媳妇大概是把韭菜炒鸡蛋该放的盐全都倒清炒肉丝里了吧。

  也幸亏了那个封建社会女子不同席的传统,陈文做主把咸得没边的清炒肉丝和完全没有味道的韭菜炒鸡蛋来了个大杂烩,也总算是中和了一下味道。

  而那孙钰更是厉害,上来慢慢的吃,等陈文和他弟弟吃完后,他竟把剩下的菜全部消灭个干净。看他的样子,似乎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显得经验十足。

  吃过饭,孙钰的妻子又回来了,不过那小脸儿上依稀还有些许泪痕,低着头不敢看人。待她看到盆干碗净之后,更是又要哭出来一般。

  此时,只听见孙钰柔声说道:“今天有进步,陈兄还夸赞你做得汤好喝呢。快收拾了吧,晚上还要拜七姐呢。”

  “是的,相公。”满是哭腔的小媳妇立刻开始收拾桌子,手速惊人。

  入夜后,孙家的小媳妇在院子里放了张小桌,摆好了先前准备的巧果、莲蓬、白藕、红菱等贡品,还将一个装着蜘蛛的小盒放在桌上,开始拜七姐。

  而屋里,孙钰则正对着一张画着面目狰狞、金身青面、右手握朱笔、右脚独立于海中大鳌头顶的形似鬼怪造型的画像下拜,而案前就是那只陈文先前没注意到的白煮鸡。

  按照长幼的顺序,孙钰拜后,便是他弟弟。待孙铭拜完,孙钰见陈文依旧像是在看西洋景儿一般全无动静,皱着眉头问道:“陈兄不也是读书人吗?难道天津卫那边不拜魁星吗?”

  魁星?那是什么?

  陈文并不知道,七月初七即是乞巧节,也是魁星诞。魁星是道教中主宰文运的神。魁星信仰盛于宋代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朝代,从此经久不衰,成为封建社会读书人于文昌帝君之外崇信最甚的神明。到了这一天,女子要拜七姐,而家里的读书人就会拜魁星。

  不过在他的那个时代,经过了常年的唯物主义教育,考试不是靠作弊就是各凭本事。就算有人要拜也多是去拜关公,毕竟他老人家管的事情比较多,能者多劳嘛。到了后来似乎也有人开始拜范进了,并且尊其为考神,只是并不普及罢了。

  电光火石之间,陈文脑子里窜出了好几个念头,最后回了句:“在下没打算过要考科举,所以就没拜过。”

  这个答案似乎还算合格,孙钰便没有再说什么。

  拜过魁星,孙钰便开始检查他弟弟的功课。眼见于此,陈文便借口累了回房休息去了。

  又不是没上过学,那小子吃饭前赶出来的功课能有多少质量,不挨卷才怪,自己在那岂不是碍人眼。再者说了,万一那孙钰哪根筋不对问自己该怎么写,那不就剩下出糗了吗?

  果不出所料,陈文还没来得及进屋,北屋的训斥声就开始了。不过,最后的结果陈文并不清楚,因为等那小子哈气连连的回来时,他已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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