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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他可不是兽医


    六千兵蚁大军,近三百只蚁王,再一次在后山涌起来狂风暴雨般捕猎行动。

  不用说,李锋仅在片刻不久,便能切身体会到,再增加了数倍兵力的捕猎行动当中,血精到底是增长的有多快了。

  仅仅一个小时过去,他的血精便达到近千单位收获。

  而这个时候,李锋也把手放到了半死半活的螳螂身上,果然,下一刻,提示音便即响起:“发现一只螳螂,你目前所拥有的血精份量可以饲养螳螂,是否饲养。”

  “是。”必须的。

  “发现螳螂受中等程度伤害,在饲养前必须实行生命复苏,生命复苏为5单位精血,是否使用生命复苏再执行饲养……”

  “是。”李锋微微意外,但也不啥,五单位血精份量而已,现在对于他来说,确实不算什么。

  从此生命复苏当中,他也能大致推测出了螳螂的血精值,估计是在5到10之间吧,比蚂蚁可谓是强大多了。

  如此一来,从侧面证明,若是自己想要把螳螂变化成使魔,估计也是不简单,期中饲养所需的血精基数变大,只要稍懂计算,便可见一斑。

  只不过,不怕所需血精多少,最怕就是螳螂的特长不好,现在没什么更比使魔特长,更让李锋期待的了,毕竟这可是能够增强自身的实力。

  来吧,生命复苏与饲养。

  刹时间,一丝血精热流便从李锋身体流向了半死不活的螳螂身上。

  肉眼能够可以看到,此时此刻的螳螂,立马恢复了生命力,焕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而它受伤的身体,正在快速恢复治愈。

  大约过了十分钟后,李锋手中的螳螂显然已经全面恢复,精神十足,那两把螳刀,竟然还试图向自己下手。

  我去,你白眼狼不带这样的,哥花费血精治好你,你竟然向我下手,还好李锋早有准备,刚好抓住它的颈部,这才避免了被它的螳刀割伤。

  被全面复苏生命力的螳螂,马上进入了饲养阶段,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足足十分钟整,李锋才感觉自己的血精涌出慢慢停止了下来,他一直在留意血精的消耗度。

  得出的结果,初步饲养一只螳螂要30单位血精,大概是原来的螳螂所拥有的血精五倍值。

  “你给螳螂输入了30单位血精,螳螂获得异常成长,晋升为一阶螳螂王,一阶螳螂王对你的亲密度提升。”

  原本只有120MM左右的螳螂,此刻已异常成长到了200MM,李锋一只手掌,差点放不下来了,初眼看上去,竟然说不出的令人心悸。

  这可是大家伙啊,如此大的螳螂,被它来上一刀切割,李锋只要想想,也不由一阵发冷。

  不过,越牛逼越好,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李锋已经打定主意了,非常弄一只牛逼的凶虫出来非可。

  如果蚁王小黑,只能充当农民采集工,而眼下这只螳螂王,那就是自己第一个培育的战斗兵种,哇哈哈,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

  啥也不说,看着自己的血精单位还有九百多,而且每隔几十秒就会陆续增加数单位,李锋立刻毫不停顿,对螳螂进行了二次饲养。

  “你目前所拥有的血精份量,可以对一阶螳螂王进行二次饲养,是否饲养。”

  第二次对螳螂饲养,过程更久,这次血精的输入足足过去了十五分钟,所需血精单位是150点。

  二阶的螳螂王,其躯体再一次增长,成长至250MM,与此同时,它那一对锋利的膛刀,也出现了惊人的变化,竟然是从来的绿色,渐渐渡上了一层浅金色。

  一眼望上去,那就好像开始蜕化成金属般似的。

  李锋看了看自己所剩下的血精,正好还可以实行三次饲养,没有犹豫,他一股作气进行了三次饲养。

  近三十分钟后,一只足有300MM的螳螂王展现在他的眼前,而且那对螳刀更催向金属硬质化了,竟然产生出了一层金属反光色泽。

  比从前的更坚韧与锋利,那个样子简直就像刽子手,挺吓人。

  “乖乖,这可不得了。”李锋暗暗惊喜。

  “恭喜,你成功饲养出了一只三阶螳螂王,该螳螂王获得号召下属的能力,统率值为10。”

  “恭喜,你成功饲养出了一只三阶螳螂王,该螳螂王亲密度已达到满值一百,从而转变为忠诚。”

  终于达到三阶螳螂王了,毫无意外,李锋成功获得螳螂王的亲密度达到满值,从而从化为忠诚。

  简单的说,那就是从现在开始,他可以初步躯使这只吓人的螳螂王。

  只不过,螳螂王与蚂蚁王有了明显不同,最大的不同之处,那就是统率值。

  如果三阶的蚁王统率值拥有一百的话,那么螳螂王也就只有区区十了。

  看来这莫明的提示音也不是乱来,而是会跟据现实环境事实,对待不到的饲养生物的。

  很明显,螳螂的数量远远比不上蚂蚁,它们也不是群体社会结构,因此只有十个可怜的统率值。

  当然,李锋也没把这当作一回事,毕竟蚁王能够号召的兵蚁是越多越好,蚁王的统率值越高,这预示着收集血精更快。

  而螳螂王?

  唔,这种天生战力惊人的膛刀手是战士,可不是农民,三十公分的螳螂王,已经很恐怖了,算上它那对趋向金属化的锋利膛刀。

  李锋毫不怀疑,哪怕是一头大狗在它的面前,也会被这凶虫以惊人的袭杀速度,切割开两半。

  “可惜,只可惜目前自己的血精并不够,要不然一直饲养到五阶,把螳螂王饲养成自己的使魔,把忠诚化为死忠,那就更牛逼了。”

  李锋有些感叹可惜。

  四次饲养螳螂的血精单位,已经惊人高到3750点血精,而第五次更是需要18750点。

  不过数字虽然庞大,还好现在以李锋的蚁王兵团收集速度,大概一天就能够集全了。

  真正令人惊人的恐怕还在五阶之后,这也难怪饲养到了五阶就是一个分水岭了。

  “嗯,以后就叫你小绿好了。”看着狰狞的螳螂王凑近到自己身边眨巴着那对吓人三角眼,李锋只感觉背脊一阵发凉。

  如果不是清楚小绿对自己达到忠诚,他绝对不会给这么危险的生物靠近。

  “小绿,去吧,到后山去,尽可能不要让人发现你,知道没。”

  趁着师姐去了上班,而慕青还未回来,李锋连忙把小绿带到后院。

  虽然小绿不会说话,但他知道,这家伙既然从亲密度转变为忠诚,那么一定能明白自己的意思了。

  果然,小绿这只凶家伙,那三眼角向李锋瞧了一眼,便卟哧一阵扇动,展翅融入了后山。

  做完了这一切,李锋突然整个人安静了下来,短短几天时间,血精的出现,完全改变了他的世界。

  接着下来做什么?

  三万块?

  一开始得到三万块,倒是觉得是笔天大巨存款,但现在冷却后,他却突然发现自己所拥有的本钱并不多,至少,这三万块并不能给他自己,还有家里改善什么。

  心中对于力量的追求冷却,他这才渐渐意识到,金钱还是很重要的。

  难道继续饲养多些一阶蟋蟀王卖钱?

  不不不,先不说这么做,将会有多么惹人怀疑,而且什么卖的多了,估计也不值钱了。

  一只一阶蟋蟀王,如果未经过一轮验证,顶多只能卖个一万块,卖多了还不值钱。

  要是到时被自己弄到蟋蟀将军多如狗,蟋蟀之王满地走,那这麻烦就大了。

  正当李锋头痛着如何利用血精赚到更多一些钱的时候。

  远在秦市环西区,年老的宅院。

  “爷爷,你上次不是说那个叫李什么的年轻人医术很厉害吗?他还在秦城吗?”

  赵子榆一回到大宅,就风风火火问道。

  “怎么了,小榆,你不是很抵触爷爷安排男生和你见面吗。”年老正在院落逗弄着金头大将军与青头阿果两在玩耍,不禁好奇回头道。

  “不,我找他可不是什么相亲,是若诗她那条哈士奇受伤了,就快死了。”赵子榆眼睛红红道。

  “胡闹,李锋是养虫世家,又不是兽医……”年老听了不由一阵气苦。

  他还以为自己的宝贝孙女转性子,但是没料到居然是打这个主意。

  “不试过怎么知道……”赵子榆一脸倔强望着她爷爷,这招不揍效,立刻抓着年老的手,摇啊摇嗔声道:“爷爷,你就行行好嘛,若诗都伤心死了,你就让他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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