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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二章 死里求生


“话是这么说,此一时彼一时嘛!”那中年人叹道:“主要是这么说来,新罗人就和大唐完全撕破脸了,那熊津都督府那边恐怕就很危险了!”

        王宽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对于他们这些垦荒人来说,熊津都督府可是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那些深入荒原,收购他们的特产、卖给他们各种工具铁器的商人中最大一部分都是来自那儿,从那些商贾们口中,王宽听说了许多关于百济、新罗、倭国的传闻,自然知道其间的利害关系。如果熊津都督府被新罗吞并,那他们这些垦荒人昔日受益匪浅的贸易网络也就不复存在了。

        “算了,咱们自己现在都还没脱险,哪里还有心思担心熊津都督府呀!”那中年人叹了口气:“王宽,你觉得我们还要走多远才安全?”

        “咱们现在距离老哈河已经不远了!”王宽叹了口气:“但就算过了老哈河还不够,真要说安全,那至少得过了柳城边缘的哨所,在当地守军的庇护下,才能算是真正安全。所以我们到老哈河之后,就沿着河岸往下游走,然后寻找下一个渡口过河。”

        “沿着河岸往下游走?可那边越往下游走不是越多沼泽吗?”中年人脸色变得愈发难看了:“再说我们这么多车辆老人孩子,怎么过河呀!”

        “沼泽地才能避开那些骑马的贼人!”王宽道:“咱们那么深的车辙,就算是瞎子都看得到,何况那些骑马的贼人?干草地是好走,可也更危险,你自己选吧!”

        中年人叹了口气,说不出话来,他很清楚那些盗贼们可以很轻松的通过车辙判断车上装了多少、甚至什么货物,如果遇到他们,那就一切都完了。

        这是树林传来一阵欢呼声,王宽抬起头,是补充食物的猎人回来了,他们的肩膀上挂着几只野兔,腰间挂着成串的蘑菇和鹌鹑,两个跟着猎人的女孩的荆筐里装满了黑莓。

        “看来咱们今晚的运气不错!”王宽也忍不住露出一丝笑容,尽管他们并不缺食物,但比起粗粝坚硬的干面饼和腌肉,无论是黑莓还是烤肉都要好入口多了。

        猎人将猎物交给女人们,她们熟练的给野兔开膛破肚,然后切成小块丢进铁锅里和蘑菇一起炖汤,而鹌鹑则扒光羽毛用树枝穿了,放在火上烤。尽管这个季节的猎物还很瘦,但每个人都吃的很满意,母亲们将自己分到的那份留给孩子,孩子们舔着手指间的油迹,露出幸福的表情。看着眼前的一切,王宽心中不禁暗中祈祷。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王宽的车队运气不错,虽然周围的农地变为树林和沼泽,偶尔见到的村落也变得更小也更分散,丘陵更高,山谷更深,食物也越来越难取得。但至少他们没有遇到盗贼,这就已经足够了。但第四天好运气终于用完了,担任斥候的猎人于景在前方遇到了人的踪迹,便跑回来禀告王宽:“大概二三十个人,都穿着皮衣,有五六个有头盔,有铁甲。”他说,“有几个人伤得很重,还有一个听起来快死了。他声音很吵,我就大着胆子凑过去看,只见他们身边有矛有盾,但只有三匹马,还有一匹是跛的。我看他们待在那儿好一阵子啦,臭死人了。”

        “你看到他们有旗子吗?”王宽问道。

        “没看到!”

        “那有弓吗?有弩吗?”

        “有弓,有没有弩就不清楚了!”

        王宽随手扯了一片草叶,放入口中咀嚼:没有旗帜就无法判断是哪一边的,不过最大的可能是一群逃兵,这和土匪强盗几乎是同义词。别看他们只有二三十个人,还有伤员,但真的打起来自己这边未必能赢,最要紧的是,自己这群人是逃难者,哪怕打赢了,有了死伤也划不来。

        “我们该怎么办?”有人忧心忡忡的问道,这些人中只有王宽在唐军中待过,还是个小头目,所以无形之中他就成了这支小队伍的首领。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是避开他们!”王宽道:“他们有人有头盔、有甲,还有弓,打起来我们这边肯定有死伤,而且我们有这么多马匹,他们肯定会抢,说不定还不只如此!”

        “怎么避开?我们有这么多车马,总不能钻到泥沼里去吧?”一个女人问道。

        “我们可以沿着来的路退回去,然后在上个岔路口拐向西!”

        人群中传出嗡嗡的交谈声,大多数人的脸上都露出绝望之色,队伍里有女人和孩子,道路是如此的艰险,支撑着他们的是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的希望,而现在王宽让他们掉回头去,然后拐向西边,这意味着距离目的地越走越远。

        “这要多走至少四天路程!”一个声音喊道。

        “是的!”王宽答道:“可这可以距离那伙人远一些,等到了柳城之后,我们可以休息个够,伱想休息多久就多休息多久!”

        “没人知道往西便走会遇到什么!”那声音抱怨道:“而且回头路也很危险,如果有盗贼沿着车辙追上来,那岂不是正好撞个正着?”

        “是有这种可能性,但我们没有选择!”王宽费力的解释道:“如果我们继续向前,那岂不是正好撞个正着?”

        “我们可以乘着天还没亮,突袭他们!”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说道:“我们知道他们,而他们不知道我们,这点我们占便宜!”

        “不错!”王宽点了点头:“但我们这里大多数人都没有当过兵,一旦打起来,刀枪没眼,有个死伤,家里人怎么办?”

        “我不怕死,我也会射箭,会骑马,用铁叉和刀子,不比当兵的差!”那少年喊道:“如果遇上贼人,他们可不会因为我们有女人孩子就不杀我们。与其被他们杀,不如先下手杀他们!”

        少年充满勇气的回答获得了大多数人的赞同,王宽见状,只得点了点头:“既然是这样,那就先定下个约定。夜袭的人不需要多,有十个人就足够了,都必须听我的号令。还有,大伙儿要先拿出一些财物来,若是有战死或者受伤的,就赠给死者伤者的家人,好让他们没有顾忌,放心杀贼!”

        “对,是这个理!”

        “不错,若是输了,性命都保不住,还要这些财物干嘛?我出一半的财物!”

        “对,我也拿出一半来!”

        众人都是拓荒之人,都明白性命和财物哪个更重要,不一会儿便约定了拿出一半的财物,给被选中的十个人,用于抚恤死伤者和奖赏有功之人,然后王宽挑选了九个身手轻捷之人,带上弓矢刀矛,收拾妥当了,便由那于景带路,往前面那伙陌生人的营地而去。

        在于景的引领下,夜袭者们抵达目标时已经接近黎明时分了,看着天边泛起的那一缕青白色,王宽禁不住有点后悔——即便是对于士兵,发动夜袭也是十分困难的事情,而自己居然带着九个拓荒者来夜袭,自己真的是昏头了。他一边让其他人抓紧时间歇息一会,一边竭力借助那微弱的晨光观察敌人的动静——现在他可以确定这伙人是逃兵了——有哨兵、有帐篷、还有简陋的栅栏,盗贼可不会这样,于景真是个蠢货,居然没注意到这些,不过他有句话没错,这伙人真的很臭,他下意识的掩住了自己的鼻子。

        这时一个人朝王宽这边走了过来,一开始王宽还以为自己被发现了,但旋即发现对方一边走路一边哼着猥亵的小曲,他才松了口气,小心的屏住呼吸,躲在一块大石头的凹陷处。

        那个哼着小曲的士兵走到王宽躲藏的大石头上,扯开裤子,开始小便起来,随着刺激性味道的温热液体从头顶上洒落,王宽无声的拔出短刀,但最后还是没有刺出去,片刻后,小便结束了,王宽待小曲声走远了,才爬了出来,小心的回到自己的人身旁。

        “你有带松明子和火镰吧?”王宽问道。

        “带了,就在这里!”那个提出要夜袭的少年兴奋的拍了拍自己的腰,

        “你绕到对面去!”王宽指了指营地:“先放火,明白吗?最好是把马给吓跑了,少了马咱们就容易多了!”

        “是的!”少年的脸色涨红,显然已经非常激动了:“这样就可以了吗?”

        “这样就可以了吗?”王宽重复了那少年的话,露出嘲讽的笑容:“帮帮忙,待会你别把裤子尿湿了就很好了!”

        众人发出低沉的笑声,王宽挥了挥手:“就这样吧,小子,动作小心点,别摔跟斗!”

        少年咬紧牙关,狠狠的点了点头,看着少年的背影在草丛中消失:王宽笑道:“是个好小子,对不?”

        “是呀!要是我的那两个兔崽子也能这么有胆子就好了!”旁边的中年人笑道。

        “好,所有人把白布系在自己的右臂上,待会就用这个作为咱们的标记,胳膊上有白布的就是自己人,不然就是敌人!”王宽压低了声音:“还有,咱们的口号就是咸亨,是咱们大唐的年号!都记住了吗?”看到众人都点头,王宽转过身:“好,大家都等着吧,一着火咱们就进攻!”

        时间过得很慢,王宽几乎可以看清露水从叶尖滑落,但火始终没有点着,那小子该不会吓跑了吧?他心中暗想。突然,他看到营地里升起了烟,然后是火,橙色的火焰舔舐着暗青色的天空,受惊的马匹发出嘶鸣声,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干的漂亮!”王宽用力挥舞了一下胳膊,将头盔扣上自己的头,拔出横刀第一个向前走去,其他人赶忙随后在两翼展开,形成一个简单的雁翎阵。

        听到受惊的马匹,几个早起的人赶忙去试图把马匹牵开,但他们就成为了隐藏在树丛中少年的活靶子,被射中的人倒地哀嚎,而剩下的人惊惶的向后退却,寻找遮挡躲闪,慌乱之间他们夸大了树林中的伏击者的数量,等到他们的头领惊醒过来,用拳脚和刀柄把他们从隐蔽物后赶了起来,向想象中的敌人反扑时,王宽他们已经越过了栅栏,向刚刚惊醒的敌人扑去。

        王宽遇到的第一个敌人是个矮壮的胖子,他刚从帐篷里钻出来就看到了王宽,手中拿着一枝连枷,借助晨光,他清晰的看到那张脸,时间在那一刹那仿佛不再流动。矮鼻梁,鼻子很大,鼻孔伸出粗粗的黑毛,长大的嘴巴里露出参差不齐的暗黄色牙齿。可不能让这家伙把连枷挥舞开了!王宽告诉自己,他扭动腰,借助全身的力量挥动横刀,锋利的刀锋割开皮衣和肌肉,深深嵌入锁骨。

        “咸亨!”王宽用尽力气大声喊道,鲜血四溅,骨肉分离,惊愕的表情在那张丑脸上凝固了,然后倒了下去。

        “小心!”身后传来同伴的喊声,,只见另一个赤裸着上半身的大胡子,拿着双手斧扑了过来。王宽抢上前一步,横刀挡住斧柄的上半段,这样可以省下不少气力。旋即他用肩膀撞击对方的胸口,敌人立足不稳,向后退了一步。王宽乘机将刀刃沿着斧柄向下划动,锋利的刀刃割断了手指,敌人发出哀嚎声,丢下双手斧,捂住受伤的手,血从指缝涌出。

        王宽竭力保持着和左右同伴的距离,避免过于突出,遭到敌人的围攻。想在战场上活下来就不能离开自己的同伴,否则你有再大的本事也是死路一条。敌人似乎无穷无尽,每当他砍倒、刺倒一人,就又有一人扑了上来。最棘手的是一个戴着尖顶头盔的敌人,他穿着锁铠,从他的动作看,显然是一个很有经验的武士。王宽砍中了他两次,却都被铁铠挡住了,对方注意到了这点,开始步步紧逼。

        “去死吧!”那个尖顶头盔武士一记重劈,迫使王宽后退,然后又上前一步,将王宽逼到了帐篷旁。突然王宽向侧后方跳了一步,用力推了一把,早已摇摇欲坠的帐篷倒下,布幔将那个武士裹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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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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